銀行績效工資考核方案

時間:2022-12-05 06: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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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績效工資考核方案

第一條為配合我行工資制度改革,強化激勵約束機制,建立一個適應現代化商業銀行運作的科學、合理、規范的內部績效工資考核體系,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條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其宗旨在于把職工工資同經營業績掛鉤,通過科學、合理的考核,充分調動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突出“向一線傾斜、向業務類傾斜”的主導思想。

第三條本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是支行對各科、室、處、所的考核,不再細分到個人。對個人的考核由各部門依照本處的內部考核方案再行考核。

第四條本方案實行百分制考核方式。所涉及的定量考核數據均以2003年3季度的旬平均數為基數,按季度進行環比考核。

第五條本方案適用于我行全體在崗的員工(含柜員合同工)。

第二章指標設定

第六條參與考核的指標有四大類,分別是:業務性指標、安全保衛指標、內部管理指標及服務質量指標。

第七條每類指標針對于各部門自身的業務特點分別在各自的指標體系中占不同的權重(即分值)。

第八條為貫徹安全性、從嚴性原則,本方案所涉及的安全保衛指標,通過支行《安全保衛工作考核辦法及細則》進行考核后,所得正分不得超過該指標在各部門考核體系中的占比,但考核不合格則可以扣負分,擠占別的指標分值。

第九條為加強服務,提高服務質量,本方案所涉及的服務質量指標,除在本方案中進行扣分外,還要并罰上級行處罰數。

第三章業務網點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

第十條分理處及儲蓄所分兩大類指標參與考核:即業務類指標和其它指標。其中,業務類指標占40%,其它指標占60%。

第十一條業務類指標是指:①各項存款,占比為35%;其中,分理處對公存款占比15%,儲蓄存款占比20%;②中間業務,占比為5%。

第十二條其它指標是指:①安全保衛,占比為25%;②內部管理,占比為25%;③服務質量,占比為10%。

第四章內部科室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

第十三條內部科室分業務發展類、業務支持類和業務保障類進行考核。其中,業務發展類科室包括:個金金融業務科和公司業務科;業務支持類科室包括:計財結算科和技術保障科;業務保障類科室包括:辦公室和保衛科。

第一節業務發展類科室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

第十四條業務發展類科室績效工資考核分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進行。其中定性指標占比為40%,定量指標占比為60%。

第十五條定性指標細分為:①內部管理指標,占比為25%;②服務質量指標,占比為10%;③安全保衛指標,占比為5%。

第十六條定量指標細分為:①存款指標,占比為15%;②貸款指標,占比為15%;③資產質量指標,占比為15%;(注:資產質量指標按五級分類進行考核,公司業務科取絕對數,破產企業貸款清償不在考核之列;個金業務科取相對數。)④收息率指標,占比為10%;⑤其它指標,占比為5%。(其它指標是指,中間業務和新型業務的管理和推廣。)

以上四項指標,除第②項貸款指標外,其它指標兩個科室要綜合進行考核。

第二節業務支持類科室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

第十七條業務支持類科室績效工資考核分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進行。其中定性指標占比為45%,定量指標占比為55。

第十八條定性指標細分為:①內部管理指標,占比為15%;②服務質量指標,占比為20%;③安全保衛指標,占比為5%;④其它指標,占比為5%。

第十九條定量指標是指,各科室的本職工作完成情況。

第三節業務保障類科室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

第二十條業務保障類科室績效工資考核分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進行。其中定性指標占比為40%,定量指標占比為60%。

第二十一條定性指標細分為:①內部管理指標,占比為15%;②服務質量指標,占比為20%;③安全保衛指標,占比為5%。

第二十二條定量指標是指,各科室的本職工作完成情況。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方案解釋權在支行績效工資考核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