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園區建設方案
時間:2022-12-27 03: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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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改善園區投資經營環境,提升園區環境品位和檔次,改善企業形象,推進花園式工廠建設,著力打造環境優美、宜工宜居的園林式園區,制定如下建設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市委、市政府確立的建設“園林式園區、花園式工廠”的工作思路,從發展循環經濟、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高度,將創建花園式工廠與發展生態化工業相結合,與引進高新技術相結合,與生態環境保護相結合,與發展循環經濟相結合,培育和諧發展能力,改善綜合配套環境,促使園區向園林化的方向規范有序地發展。
二、建設原則
(一)統籌規劃原則。結合園區的總體規劃、環評報告、產業定位、企業特點和環境條件,充分考慮企業與園區可持續發展的需要,以制定的《****工業園區景觀規劃》為基礎,為入園企業設計效果圖提供參考,做到廠區內外統籌兼顧,景觀協調悅目。
(二)社會參與原則。硬件環境建設要做到“三個突出”:突出政府指導、社會參與和企業投資為主、園區統籌監管的建設模式;突出企業綠化美化、環境保護項目的實施;突出園區配套景觀工程項目實施。同時加強軟環境建設,包括構建園區生態環境管理體系、能源和水綜合利用協調服務體系,推行企業清潔化生產。
三、園林化園區總體目標
到2010年年底,建成花園式工廠數量達到園區企業總數的50%,企業總體綠化率達到25%以上(新建企業當年綠化率達到10%),企業環評通過率占總數的65%,基本完成嘉東、嘉北、雙泉工業園的綠化景觀工程,進一步轉變園區的開發建設和管理服務模式,大幅降低園區單位產出的資源消耗和廢物排放,實現園區整體生態環境和經濟發展水平的全面提升。
四、花園式工廠建設標準
(一)企業重視綠化工作,有年度及階段性規劃,企業領導層及職工對綠化工作態度積極,按照規劃投入資金有保障。
(二)綠地規劃面積占單位用地面積的比率達到25%以上;綠化完成面積占綠地規劃面積的比率達到100%。
(三)廠區苗木栽種不少于具體要求中的數量;喬、灌、花、草相結合,達到三季有花,四季常綠;綠化養護管理到位,廠容整潔,花草樹木生長繁茂,景觀和綠蔭效果俱佳。
(四)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廠區周邊硬化及透空圍欄建設,廠區建筑物外墻粉刷色彩協調統一;同時做好廠區及周邊環境整治,做到環境干凈整潔,不留死角,不堆垃圾。
(五)按照生產工藝流程,合理布局廠房及輔助設施,重視倉儲用房建設,做到廠區原料、成品入庫,不露天堆放。
五、具體要求
(一)生態環境建設
1、企業廠區綠化。(1)各企業廠區種植喬木、灌木、花卉的總數,按規劃面積大小,綠化水平達到以下指標:在1萬平方米以下的,不少于200株;1萬平方米(含1萬平方米)—3萬平方米的,不少于400株;3平方米(含3萬平方米)—8萬平方米的,不少于600株;8萬平方米及以上的,不少于2000株;廠區總體綠化率不低于25%。(2)各企業綠化區域灌溉采用滴灌或噴灌方式,達到節水目的。(3)各企業可參考以下綠化模式:廠區道路兩側間隔種植喬木和長青灌木,并種植花卉對地表進行覆蓋;專用綠化區域種植灌木或花卉植物;圍墻內側種植樹冠高大的喬木,并用攀援植物進行垂直綠化;辦公區周邊種植花卉或草坪,室內擺放盆栽花卉。
2、企業廠區及周邊硬化。(1)各企業廠區內露天場地(除綠化用地外),由企業自行實施硬化,總體達到覆蓋全面、統一美觀的效果。(2)各企業廠區圍墻外側至園區道路綠化帶之間區域的硬化工作由企業投資實施,硬化方式按照具體情況由園區辦統一規定。
3、透空圍墻建設。(1)沿道路有圍墻的企業,新建的必須建設透空式圍墻,已建成封閉式圍墻的要進行改造,達到開墻透綠,綠化共享的目的;因生產因素確需擋土墻且已經建成的,在圍墻內種植攀援植物進行立體綠化。(2)各企業建設或改造后的透空圍墻,需與周邊已建成的透空圍墻協調一致。
4、廠區及房屋建設。(1)企業準備建設未進行設計的,在設計階段必須與園區辦溝通銜接,設計方案參考園區辦編制的《****工業園區綠地景觀規劃》,做到單體建筑與整體規劃設計的和諧統一。(2)已完成設計的,開工前必須將廠區及建筑物效果圖報送市規劃局和園區辦進行審核。(3)廠區房屋除辦公、生活用房外,生產用房要求建設標準化廠房(鋼結構彩板,白墻藍頂)。(4)2008年7月30日以前已動工的,參照《****工業園區綠地景觀規劃》進行外部裝修。
5、選燒焦類、制造加工類、食品加工類企業相關建設要求見附件。
6、園區公共區域綠化美化。(1)園區內預留的專用綠化區域,按照《****工業園區綠地景觀規劃》設計的方案,突出綠網結構、組團隔離、綠線控制和節點景觀,由園區辦分年度組織實施綠化及美化建設;各種零星空地,按照節約成本、由點到面、逐步推進的思路,結合重點綠化景觀工程的實施逐年完善。(2)按照《****工業園區綠地景觀規劃》設計的綠化結構和目標,重點實施嘉東工業園創業大道和金港路、嘉北不銹鋼產業園及雙泉工業園部分道路和區域的綠化,基本構筑園區綠地系統框架,總體上形成布局合理、景觀雅致的優美環境。
(二)環境保護
1、新建企業必須在入園建設前完成項目建設環境影響評價,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已建成的企業在2008年年底前補充完善環評手續,加強環保設施建設、改造、使用力度,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2、各企業在廠區內必須安裝廢水凈化設備,中水回收用于綠化,實現水的循環利用;工業廢渣實現梯級利用,氣體、煙塵經回收利用后排放必須達標。
3、各企業產生的不可再利用的工業廢渣,運送至市建筑垃圾場進行集中處理,不得在廠區內堆積,不得隨意傾倒。
六、實施階段和重點工作
第一階段:宣傳動員階段(2008年8月—2008年12月)
1、宣傳摸底:將此方案下發至各企業,對業主進行花園式工廠建設的宣傳,適時召開園區與企業聯席會議。
2、調查摸底:采取邊宣傳邊摸底的方式,園區辦各部室按照分管區域和職責,在做好宣傳的同時對各企業綠化完成量、綠化預留面積、硬化面積、廢渣排放量、圍墻建設等現狀做好調查和數據統計,并造冊登記。
3、上報方案:按照此方案要求,各企業編制花園式工廠建設方案(主要包括廠區總體規劃圖、效果圖,綠化、硬化實施方案等),在2008年12月31日前報送園區辦。
(二)全面實施階段:2009年1月—2010年9月
1、加強督促落實力度。按方案要求,對各企業開展花園式工廠創建的工作進行督促落實,重點抓好企業硬化、綠化、美化、圍墻改造、房屋建設等工作,并對各企業具體情況進行統計匯總,查找在創建花園式工廠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提出解決辦法。
2、實施園區綠景工程。按《****工業園區綠地景觀規劃》設計方案,開始實施園區內主要道路、辦公區及其他區域的綠化、硬化、亮化工程和零星空地的綠化美化工作。
3、實施規范化管理。全面推進企業清潔生產、環境標志認證和環境管理國際標準ISO14000認證等。
到2009年年底年,建成花園式工廠數量達到園區企業總數的10%,企業總體綠化率達到15%,企業環評通過率占總數的50%。到2010年9月底,基本實現方案制定的總體目標,完成花園式工廠建設的各項工作。
(三)檢查驗收階段:2010年10月—2010年12月
1、在2009、2010年的10月—12月,由園區辦對企業建設花園式工廠進行檢查驗收。
2、在檢查驗收的基礎上,由園區辦在2009年、2010年對各企業創建花園式工廠工作進行評比,總結經驗,表彰先進。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宣傳,促進交流。充分發揮園區辦多年來與企業建立良好關系的作用,圍繞創建花園式工廠加大宣傳力度,提高企業業主及社會各方面對生態工業園的認識,擴大花園式工廠建設的社會影響,帶動企業踴躍參與。
(二)出臺政策、以資鼓勵。出臺具體的激勵政策,以提高企業創建花園式工廠的積極性,對建成的花園式工廠示范性企業進行掛牌、獎勵、重點支持等方式,推動各企業創建花園式工廠的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附:1、選燒焦類企業建設要求
2、制造加工類企業建設要求
3、食品加工類企業建設要求
附1:
選燒焦類企業建設要求
一、廠區規劃建設
1、園區內原則上不再新建選燒焦類項目。
2、已建成的企業,辦公區、生活區和作業區要進一步規范,各功能區要有明顯的綠化隔離帶。
3、辦公區、生活區按照《方案》要求進行規劃建設和改造,作業區可保留實體圍墻作擋土墻。
4、作業區內原料、成品、廢渣等堆放有序,堆放高度不得超過擋土墻。
二、綠化、硬化
1、功能區之間的的綠化隔離帶采用喬、灌木密集帶(側柏帶、小葉榆帶等)與高大喬木相結合的方式,達到良好的綠化、吸塵、隔音效果;實體圍墻內側種植攀援植物和高大喬木,達到立體綠化效果。
3、辦公區、生活區內除必須硬化的場地(如道路、停車點等)進行硬化外,其余用地用于綠化;作業區內除綠化用地外實現全覆蓋式硬化。
三、環保設施
1、企業已建成且配套環保設施的,生產期間必須全程開啟;未配套環保設施的,在2009年3月31日前必須配套到位。
2、企業必須配套建設廢水凈化設備和綠化滴(噴)灌設備,實現水的循環利用和零排放。
附2:
制造加工類企業建設要求
一、廠區規劃建設
1、根據生產工藝及生產線要求,合理布局辦公、生活和生產區域,生產用房必須建設標準化廠房。
2、生產區內建設倉儲用房,各類原料、成品入庫,不得露天堆放。
3、新建企業必須按照《方案》要求,建設透空式圍墻;已建成企業沿街圍墻必須進行改造。
二、環保設施
1、企業已建成且配套環保設施的,生產期間必須全程開啟;未配套環保設施的,在2009年3月31日前必須配套到位。
2、企業必須配套建設廢水凈化設備和綠化滴(噴)灌設備,實現水的循環利用和零排放。
附3:
食品加工類企業建設要求
一、廠區規劃建設
1、根據生產工藝及生產線要求,合理布局辦公、生活和生產區域;生產用房按照行業標準進行建設,無特殊要求的建設標準化廠房。
2、生產區內建設倉儲用房,各類原料、成品、廢料實現全密閉式存放和管理。
3、新建企業必須按照《方案》要求,建設透空式圍墻;已建成企業沿街圍墻必須進行改造。
三、環保設施
1、企業已建成且配套環保設施的,生產期間必須全程開啟;未配套環保設施的,在2009年3月31日前必須配套到位。
2、企業必須配套建設廢水凈化設備和綠化滴(噴)灌設備,實現水的循環利用和零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