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流感防治應急方案

時間:2022-03-19 06: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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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流感防治應急方案

為確保在發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時,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的進行應急處理,促進養禽業健康發展,保護人體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山東省動物防疫條例》及農業部《國家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應急預案》、《山東省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應急預案》和《*市市中區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按照《*街道辦事處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地區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防治知識,提高廣大群眾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防治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突發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不在轄區蔓延。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防治知識,提高群眾的防護意識和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發現病例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成立突發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加強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強化協調處理聯系紐帶。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組織管理

(一)應急指揮系統

辦事處成立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揮部(以下簡稱辦事處指揮部)由辦事處主要領導任總指揮,成員由有關單位負責同志組成,辦事處指揮部辦公室設在農委辦公室。各管理區、村(居)負責本區域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協助辦事處指揮部作好全辦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

(二)辦事處職責

辦事處對轄區內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應急工作負總責,各管理區、村(居)對本區域內的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負總責,主要負責人是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

辦事處負責落實地方防治經費及應急的物資儲備。

(三)部門職責

高致病性禽流感應急工作由辦事處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1、辦事處指揮部職責

(1)做好疫情報告和疫病的監測。

(2)發現疑似病例及時上報鎮政府和區指揮部。

(3)協助區指揮部參與組織對疫點內禽類的撲殺及禽類和禽產品的無害化處理及疫點、疫區內污染物和場所實施消毒和無害化處理工作。

(4)組織成立疫情防治突擊隊,開展疫情控制工作。

(5)建立緊急防疫物資儲備庫,儲備藥品、器械、防護用品等。

(6)協助區指揮部對疫區、受威脅區內的易感動物及其產品生產、貯藏、運輸、銷售等活動進行檢疫和監督管理。同時,加強對出入境動物、動物產品的檢驗、檢疫工作,嚴防疫病的傳入和傳播。

2、其他部門的職責

財政部門負責制定對疫病防治的補助政策,并及時撥付疫病防治所需的人員經費,加強防疫經費的管理和監督,確保國家各項補助政策落到實處。

公安部門協助做好疫區(點)封鎖和強制撲殺工作,加強疫區(點)及周圍地區的安全保衛和社會治安管理。

工商部門負責監督關閉疫區內禽類及其產品交易市場,打擊違法經營禽類及其產品的行為,指導加強市場監督管理,保證商品致量,嚴厲打擊哄抬物價等擾亂市場秩序和造謠惑眾等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秩序。

衛生部們負責監測禽流感在人群中發生情況,做好疫區(點)內相關人員的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防治人類病例的發生和流行。

宣傳部門負責普及科學知識,制定宣傳報道口徑,做好宣傳工作,為疫病防治工作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四、突發疫情的應急反應

(一)發現疫情和臨時應急處置

辦事處指揮部必須加強對轄區內從事禽類飼養、經營及禽類產品生產、經營單位的監督管理,發現可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或接到可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時,必須立即派人趕赴現場,同時上報辦事處和區指揮部,由區指揮部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并對發病禽群和發病禽群有關人員、車輛等實行臨時隔離,并監督實施消毒措施。

(二)突發疫情的應急控制

確診為高致病性禽流感后,辦事處要立即啟動預案,及時調集人員、物資、資金配合區指揮部對疫點、疫區、受威脅區采取封鎖、撲殺、消毒、無害化處理、緊急免疫、限制禽產品流動等應急處理措施,迅速撲滅禽流感疫情。

當疫情涉及兩個以上行政區域時,必須啟動其共同的上一級政府的應急反應預案。

(三)疫情的撲滅和預案的解除

疫情控制和撲滅后,經區指揮部報區政府同意后,由辦事處宣布停止預案,并報區指揮部備案。

五、控制措施

一旦發現疫情,要按照“早、快、嚴、小”的原則堅決撲殺,徹底消毒,嚴格隔離,強制免疫,堅決防止疫情擴散。

(一)分析病源

根據流行病學調查結果,分析病源及其可能擴散、流行的情況,對可能存在的傳染源,以及在疫情潛伏期和發病期間出售的禽類及其產品、可疑污染物(包括糞便、墊料、飼料)等應立即開展追蹤調查。

(二)疫點、疫區、受威脅區域的劃定

1、疫點:將病禽所在禽場(戶)或其他有關屠宰、經營單位劃為疫點;散養的,將病禽所在自然村劃為疫點。

2、疫區:以疫點為中心,將半徑3公里的區域劃為疫區。

3、受威脅區:將疫區周邊5公里內的區域劃為受威脅區。

(三)疫點內應采取的措施

1、對疫點采取嚴格的封鎖措施。嚴禁動物、動物產品、車輛及可能受污染的物品出入。在特殊情況下必須出入時,須經所在地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批準,經嚴格檢疫、消毒并符合防疫要求后,方可出入。

2、撲殺所有的禽只,并對所有病死禽、被撲殺禽及禽類產品按國家規定標準進行無害化處理。

3、禽類排泄物、被污染飼料、墊料、污水等按國家規定標準進行無害化處理。

4、對疫點內所有交通工具、用具、禽舍、場地等進行嚴格徹底消毒,消滅病源。

(四)疫區內應采取的措施

1、由區政府對疫區實行封鎖。疫區周圍設置警示標志,出入疫區的交通路口設置動物檢疫消毒站,禁止禽類產品出入,對出入車輛和有關物品進行嚴格消毒,禽類、禽類產品在特殊情況下必須出入時,須經所在地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批準,經嚴格檢疫、消毒并符合要求后,方可出入。

2、撲殺所有的禽只,并對所有病死禽,被撲殺禽及禽類產品按照國家規定標準進行無害化處理。

3、關閉禽類及其產品交易市場。

4、對禽類排泄物、被污染飼料、墊料等按國家規定標準進行無害化處理。

5、對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舍、場地等進行嚴格徹底消毒、消滅病源。

(五)受威脅區內應采取的措施

1、對所有易感禽類用國家批準使用的疫苗進行緊急強制免疫接種,并建立完整的免疫檔案。

2、對禽類實行疫情監測,掌握疫情動態。

(六)解除封鎖

疫區內所有禽類及其產品按規定處理后,經過21天以上的監測,未出現新的傳染源,經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審驗合格后,由區指揮部向區政府申請解除封鎖。

(七)非疫區應采取的措施

做好動物防疫的各項工作,加強疫情監測,防止疫情發生。

六、疫情報告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禽類病死率高等疾病或其它重大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向辦事處指揮部報告,指揮部接到報告后,立即趕到現場進行初步診斷,同時上報辦事處和區指揮部。

啟動本預案后,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和疫情零報告制度

七、其他事項

(一)從事禽類飼養、經營和禽類產品生產、經營的單位應當履行本預案的規定

(二)本預案所采取的各項措施均為強制性措施,涉及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應當執行

(三)違反本預案規定,造成重大動物疫情擴散和蔓延致使養殖業生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四)本預案自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