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社區建設工作方案

時間:2022-04-02 02: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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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社區建設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提高城鎮社區建設、管理、服務水平,提升居民生活質量和城鎮社區文明程度,根據中央和自治區關于加強城鎮社區建設的部署要求,市委、市政府決定,從20*年起對全市城鎮社區建設工作實施專項推進。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精神為指導,按照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以建設和諧社區為目標,以健全完善組織網絡為基礎,以服務居民群眾為重點,以建立協調有序的工作機制為保證,落實責任,專項推進,努力構建社區建設、管理、服務的新格局,在城鎮基層為構建“和諧赤峰”的創新實踐奠定堅實的組織和工作基礎。

(二)基本原則:一是以人為本,強化服務。把服務社區居民作為社區建設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以社區居民需求為導向,拓展服務,加強管理,增強社區組織凝聚力和居民參與的主動性。二是整合資源,共駐共建。著眼于有效整合利用組織資源、人才資源、設施資源,建立健全責任機制和共建組織,積極參與社區建設。三是突出重點,全面推進。堅持從實際出發,既突出重點,狠抓重點工作和重點社區;又全面推進,不斷提高全市城鎮社區建設工作整體水平。四是分類指導,典型帶動。根據每個社區的類型、特點和工作基礎、發展階段,進行分類指導,扎實推進。注重培育不同層次、不同類型、各具特色的社區建設典型,以點帶面,推動工作。

二、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

以和諧社區建設為統領,以健全社區組織、強化基礎保障、完善社區服務、整合社區資源、發展社區文化、加強隊伍建設為工作重點,利用三年時間,通過分期分批對市三區和旗縣政府所在地城鎮社區進行硬件改造和軟件升級,逐步建成“組織保障,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治安良好,環境優美,文明祥和”的新型和諧社區。以《赤峰市和諧社區基本標準(試行)》(見附件1)為努力方向,通過重點培育,全市打造一批國家、自治區、市三級示范和諧社區。其中,每個地區都要至少創建1個自治區級示范和諧社區,紅山區、松山區、元寶山區要力爭各創建1個國家級示范和諧社區。

(二)年度目標

20*年,各地制定城鎮社區建設規劃和年度創建計劃,確立重點建設社區和重點推進工作,創新思路,大膽實踐,為創建和諧社區積累經驗。確定紅山區、松山區、元寶山區、喀喇沁旗作為重點地區,在全市選擇26個工作基礎較好的社區作為重點社區(見附件2),集中力量進行重點推進,年底26個重點社區達到和諧社區基本標準,培樹推進社區建設的樣板。主要工作目標:(1)市三區科學劃分建立街道辦事處,旗縣所在地中心城鎮積極創造條件建立街道辦事處,年底前所有城鎮社區黨組織和居委會覆蓋率達到100%;健全工作制度,實施規范管理,穩步開展社區居民自治試點工作。(2)全部解決社區無自有辦公場所問題,社區工作和公益性服務用房面積200平米以上的達到40%。(3)將社區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社區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社區工作人員年收入不低于本地上年城鎮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的70%,工作經費不少于1萬元。(4)改進公共管理和服務方式,在26個重點社區建成集行政管理、社會事務、便民服務于一體的“一站式”綜合服務中心(站),原則上服務中心(站)面積達到50平米以上。(5)建立社區共建協調組織,初步形成社區共建機制,駐社區內、外單位共建作用得到發揮。(6)加強社區干部隊伍建設,配齊配強社區班子成員,組織進行社區干部教育培訓。

2009年,大力推廣成功經驗,推動社區建設工作全面開展,力爭全市30%以上城鎮社區達到和諧社區基本標準。主要工作目標:(1)在進一步健全社區組織網絡體系建設的基礎上,重點發展社區民間組織;全面推行社區黨組織規范化建設,“五個好”社區黨組織達到70%以上,各種組織在社區工作中的作用發揮明顯;擴大居民自治試點范圍。(2)進一步加大社區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力度,全市社區工作和公益性服務用房面積200平米以上的達到60%。(3)加強財力保障工作,社區工作人員年收入不低于本地上年城鎮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的85%,社區工作經費能夠保證正常運轉,并提供必要的活動經費。(4)大力推行社區“一站式”綜合服務中心(站)建設工作,完善綜合服務中心(站)服務功能,30%的社區建成“一站式”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站)。(5)健全完善社區共建機制,社區內、外資源得到有效利用,社區共建合力明顯增強。(6)拓寬社區干部選拔渠道,加大社區干部的在職學歷教育和在崗培訓力度,年內實現全員培訓。

2010年,全面深化和提升社區建設工作,力爭使全市60%以上的城鎮社區達到和諧社區基本標準。主要工作目標:(1)社區組織網絡健全,社區黨組織“五個好”達到90%;社區公益性和服務性民間組織基本能夠滿足社區居民需要;社區管理規范有序,社區居民自治有序開展。(2)社區基礎設施條件明顯改善,全市80%社區工作和公益性服務用房面積達到200平米以上。(3)財力保障有力,社區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社區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社區工作人員年收入不低于本地上年城鎮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社區正常運轉費用和必要的活動經費滿足需要,并建立正常增長機制。(4)社區服務體系完善,所有社區建有“一站式”綜合服務中心(站),綜合服務中心(站)服務功能較為完備。(5)建立社區共建長效機制,社區內、外資源得到充分利用,實現資源共享。(6)推行社工職業資格考試和認證工作,初步形成專業社工隊伍培養管理機制,社區領導班子成員大中專以上文化程度達到80%以上。

三、重點工作任務

結合我市城鎮社區建設實際,社區建設專項推進突出抓好以下六個方面工作:

(一)加強社區組織建設,強化工作基礎

1、調整和優化社區黨組織設置。緊密結合城鎮社區黨員變化情況,創新社區黨組織設置形式,將符合條件的社區黨支部調整為社區黨委或黨總支,積極推廣樓棟黨組織模式、黨員分類管理模式和區域性黨組織共建模式,根據黨員活動特點、興趣愛好建立協會黨支部、社團黨支部、民間組織黨支部,指導和幫助社區內的“兩新”組織及時組建黨組織,確保黨的組織和工作全覆蓋。積極探索社區黨組織發揮推動發展、服務群眾、凝聚人心、促進和諧作用的有效途徑,到2010年90%的社區黨組織達到“五個好”目標要求。

2、積極推進居民自治組織建設。把推進居民自治作為社區建設工作的重要內容和發展方向,積極推行以社區黨組織為領導核心,以社區成員代表大會、社區協商議事委員會為決策、議事機構,以社區居委會為執行機構的“四位一體”管理模式,健全完善社區管理制度,不斷提高社區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水平。積極指導社區成立業主委員會,引導其按照《物業管理條例》正常履行職責。指導社區制定《居民自治章程》或《居民公約》,全面推行居務公開。積極穩妥地開展居民自治,依法進行社區居委會民主選舉,提倡社區黨組織書記和社區居民委員會主任通過法定程序實現“一肩挑”,黨組織和居委會成員“交叉任職”,逐步實現社區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和自我監督。大力培育、發展和規范社區民間組織,不斷提高社區的自我服務能力。

3、完善社區黨建工作共建機制。全面建立社區黨建工作指導委員會、聯席會等協調機構,推廣非建制性聯合黨委的做法,進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協調機制,力爭使轄區內90%以上各類黨組織參與社區共建。建立社區直管黨員、在職黨員、流動黨員分類服務和管理制度,組織開展黨員設崗定責和志愿服務活動,扎實開展社區黨建帶團建、黨建帶婦建、黨工共建活動,發揮社區黨組織在推進社區建設中的領導核心作用。

(二)加強社區基礎建設,健全保障機制

1、著力改善社區基礎設施。把社區建設納入城市總體規劃,按照有利于居民自治、便利群眾生活的原則,科學設置社區,合理確定規模,城鎮社區原則上按1000戶至2000戶左右規模設置。各地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有關規定,把社區工作和公益性服務用房、居民室外文體活動場所建設納入小區公共設施配套建設規劃。對于老社區,原則上由當地政府負責,加大投入力度,通過購買、置換、改造、新建等辦法,分期分批解決社區工作和公益性服務用房,用房產權歸屬旗縣區政府。20*年全部解決沒有辦公場所問題,到2010年80%社區工作和公益性服務用房達到200平米以上。對于新建、改擴建的住宅小區,由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牽頭,把社區工作和公益性服務用房、居民室外文體活動場所納入規劃,與開發建設項目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產權歸全體業主所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新建小區按每百戶20平米標準提供社區工作和公益性服務用房,原有其他標準不再執行。開發規模較小的可按此標準繳納社區工作和公益性服務用房建設基金,統籌用于社區基礎設施建設。建成的社區工作和服務用房,由旗縣區政府統一管理,由社區居委會無償使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出租、出售、抵押、轉讓,不得改變其使用性質。要加強住宅小區室外文體活動場所建設,配備必要的體育健身設施。

2、完善財力保障機制。根據社區居委會轄區面積、人口規模、管理難易程度和社會負擔等情況,核定社區運轉經費,并納入旗縣區財政預算,至少保證年運轉經費在1萬元以上,并形成自然增長機制。在此基礎上,旗縣區財政要給社區提供一定的活動經費。各地區要對工作職能延伸到社區的有關部門的工作進行清理、規范,按照“權隨責走、費隨事轉”的原則,督促有條件的部門將工作任務和必要的經費一并交給社區。借鑒先進地區的成功經驗,積極探索推行“社區工作站”工作模式。

(三)強化社區服務功能,提高服務水平

1、拓展社區服務領域。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社區服務工作的意見》,落實扶持政策,推進以民生需求為重點的社區基本服務,加快培育發展能夠協助政府承擔事務性工作、提供公益性服務、調解民間糾紛、發展慈善事業的社區公益性民間組織和各種形式的便民、利民、為老年人服務、文體娛樂、商業服務等社區服務性民間組織,不斷拓展服務領域,改進服務方式,豐富服務內容,強化服務功能。到2010年,基本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基礎的社會救助體系;實現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家庭充分就業;社區內的老干部和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率達到95%以上;普遍建立愛心超市和捐助接收站點,助殘服務、為老服務、未成年人服務得到進一步發展。加強社區信息化建設,為整合資源、拓展服務搭建平臺。

2、健全完善社區服務設施。將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小區建設規劃,優先配置落實社區衛生、文化活動、社會福利、安全防范等居民安居樂業所需的服務設施。到2010年,每個社區要建有綜合性文體活動室和衛生服務站。在有條件的社區,規劃建設一批高標準的社區衛生服務站點、社區文體活動場所。改進公共管理服務方式,努力構建以街道服務中心為平臺、以社區服務站為依托、以公益性社區民間組織為基礎的社區服務網絡。20*年,要加強集行政管理、社會事務、便民服務于一體的“一站式”綜合服務站建設工作。到2010年,力爭每個社區都建有“一站式”綜合服務站,基本實現服務事項、辦事流程、建設規范等運行管理的規范統一,為社區居民提供便捷服務。

(四)整合社區建設資源,形成共建合力

1、有效發揮社區外部資源指導推動作用。各旗縣區要建立社區建設領導組織,結合社區實際,積極做好社區建設的規劃指導、綜合協調和督查落實。有關職能部門要認真研究自身工作職責與社區建設的結合點、切入點,制定與本單位相關的社區建設方面的具體措施,并認真加以落實。扎實開展文明社區、平安社區等創建活動,以此為載體推動城鎮社區建設。扎實開展市、旗縣區機關單位與社區的“結對共建”和結對包扶工作,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努力構建社區共建的長效機制。

2、充分發揮社區內部資源協同參與作用。建立健全整合社區內組織資源、人力資源和設施資源的工作機制,動員和組織社區內力量廣泛參與社區建設。引導轄區單位充分利用內部設施資源開展社區共建活動,主動開放活動設施,積極探索參與社區建設的有效途徑和形式。支持和倡導社區內學校、劇場、體育場館、文化圖書館、科普場館等公共設施向社區群眾開放,逐步實現資源共享。充分挖掘并利用社區內人才資源,引導居民積極參與社區事務的管理。培育和發展專業社工組織和社區志愿者服務隊伍,開發和配置社區社工崗位,制定相關激勵政策,鼓勵和引導社工和志愿者根據自己的特長和專長,開展便民利民服務和社區公益活動。

(五)加強文化法制建設,促進社區和諧

1、加強社區文化建設。要大力加強對社區居民群眾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的教育,創新促進社區文化發展的平臺和載體,經常組織開展“廣場文化節”、“樓院文化節”、“家庭文化節”、“鄰居節”、“讀書節”等健康有益、居民樂于參與、有社區特色的群眾性文體活動,扎實推進文明小區、文明社區創建活動開展,著力培育社區意識、社區精神、社區道德、社區風氣,使社區居民養成良好的行為方式、工作方式和生活習慣,形成團結、友善、和諧的人際關系,不斷提升居民文明素質和社區文明程度,增強居民對社區的歸屬感和認同感。

2、加強社區法制教育。要建立健全預防、化解各種矛盾和糾紛的工作機制,組織開展法律進社區活動,堅持開展經常性的法制教育和宣傳,積極推進法律咨詢、法律援助、民事調解、社區矯正等服務,努力增強社區居民的法制觀念。要通過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引導,不斷增強社區各類組織、社區居民群眾的依法依規辦事意識,引導教育居民依法依規辦事,依法依規律己,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達利益要求,依法依規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努力促進社區平安、有序、和諧,維護社會穩定。

(六)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提高整體素質

1、拓寬社區干部選拔渠道。根據社區規模大小,原則上按每400戶配備1名工作者的要求為社區居委會配備補充工作人員。注重從當地優秀年輕機關干部、復轉軍人和后備干部中選拔人才到社區掛職,尤其要重視選拔優秀大中專畢業生到社區工作。積極推進社區干部競爭上崗、公推直選、公開招聘,不斷優化社區干部隊伍。健全社區干部的激勵保障機制,將社區干部及招聘人員的生活補貼、工資、保險等福利待遇納入財政預算,并逐年提高其收入水平,力爭2010年實現其年收入不低于本地上年城鎮職工平均工資水平。

2、加強社區專職工作者培訓。要把社區干部教育培訓工作作為推進社區建設的關鍵環節來抓,充分利用市、旗縣黨校等培訓陣地,加強社區干部的崗位培訓工作,爭取每年輪訓一遍。要積極通過召開現場會、研討會及組織社區干部實地參觀考察等形式,促進社區干部政治素質、業務能力、尤其是服務居民群眾的能力不斷得到提高。鼓勵社區干部參加在職學歷教育,力爭經過3年的努力,使社區領導班子成員中,大中專以上學歷的達到80%以上。積極組織社區工作人員參加社會工作者專業培訓和社工職業資格考試、認證工作,吸收社會專業人才進入社工隊伍,逐步提高社工隊伍的專業化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專項推進工作順利實施,市委、市政府成立赤峰市城鎮社區建設專項推進工作領導小組,協調全市社區建設的推進工作。各旗縣區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加強對社區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各地要結合實際,認真研究制定社區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明確工作重點和推進措施,確保社區建設專項推進工作任務的落實。市委把社區建設工作作為各旗縣區和市直有關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各地區、各相關部門要制定責任目標和考核標準,推動社區建設專項推進工作有效落實。市直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積極主動為社區建設創造條件,解決實際問題。

(二)明確工作職責。各旗縣區黨委、政府是社區建設的責任主體,黨政“一把手”是社區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各旗縣區要切實發揮好、履行好責任主體的作用。有關部門要落實工作責任,組織部門主要負責社區建設專項推進工作的統籌協調;民政部門作為社區建設的主管部門,是社區建設的第一責任部門;財政部門要切實負起將社區干部工資、保險待遇以及工作經費等統一列入財政預算的責任;建設、規劃部門要加強城鎮社區總體規劃管理工作,并切實做好社區工作和公益性服務用房的規劃審批、建設管理和驗收等工作;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主要負責社區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并切實做好企業退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其他與社區建設有關的部門也要根據各自職能,充分發揮其在社區建設中的作用,努力為社區建設提供政策、人力、物力、智力支持。

(三)加強分類指導。我市社區基礎條件差異較大,工作開展不平衡,要堅持分類指導、以點帶面、有序推進的工作方針,根據社區的特點,堅持一手抓硬件建設,一手抓軟件規范,因地制宜地確定社區建設重點內容和重點社區。對基礎條件好的,實行全面推進,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注重規范和提高;對存在困難較多的社區,要夯實基礎,逐步推進,從能做的工作做起,在某些方面有所突破,從而帶動面上工作開展。要注重培樹不同層面的工作典型,以點帶面,促進和推動社區建設工作全面開展。

(四)加強工作創新。社區建設任務重,難度大,要不斷創新工作思路、工作機制和工作措施,善于借鑒先進地區的成功經驗和有效做法,在推進工作中,注意分析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積極探索,大膽實踐,推行新機制,實行新辦法,走出新路子,促進社區建設工作在發展中創新、在創新中發展。

(五)加強督促檢查。市城鎮社區建設專項推進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推進情況,不定期組織力量對各地區、各部門任務落實情況、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并及時將督查情況進行通報。每年年底前,按照《赤峰市和諧社區基本標準(試行)》和年度工作目標,抽調人員對專項推進工作進行考核驗收,對完成情況較好的地區、單位進行表彰、獎勵。

(六)加強宣傳引導。各級各類新聞宣傳媒體,要加強對社區建設專項推進工作的宣傳,營造大力推進社區建設工作的氛圍,引導各行各業及廣大居民群眾積極參與、支持、監督社區建設工作。要加強對社區建設專項推進工作典型做法和進展情況的總結、宣傳、推廣,推動社區建設專項推進工作的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