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司法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方案

時間:2022-05-21 05: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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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司法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方案

根據省司法廳《關于下發全省公證、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司法鑒定與法律援助行業民主評議內容的通知》、和市司法局有關文件精神,為切實搞好我市基層法律服務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廳有關民主評議政風行風的工作部署,以民主評議促進有效整改為手段,以人民群眾滿意為標準,大力加強基層法律服務行風建設,促進我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又好又快發展,更好地為實現*在新起點上的新跨越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勝利召開。

二、評議對象和內容

(一)評議對象:全市基層法律服務所

市局負責組織評議城區各合伙制基層法律服務所;各縣、區負責組織評議所屬的鄉鎮、街道基層法律服務所。

(二)評議內容

1、是否公開了收費辦法、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許可證;是否公開了業務范圍、辦理條件、工作流程;是否公開了執業人員名單、照片和服務承諾;是否公開本所及主管部門投訴電話,自覺接受當事人、主管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2、是否統一在辦公桌醒目處放置執業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身份牌。

3、是否統一受理業務、統一登記備案,統一出具法律手續,統一出具信函、法律文書。

4、是否建立、執行了統一的業務、財務和行政檔案制度,是否做到了及時歸檔、材料齊全、專人管理。

5、是否對委托人所委托事項的法律風險作了告知或提示。

6、是否做到不指派、不安排未取得執業證的人員以執業人員的名義從事基層法律服務活動。

7、是否嚴格執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制度和收費標準,堅持統一收取費用、統一出具發票、統一在法律事務辦結后及時與當事人結算費用,杜絕私自收費、亂收費的現象。

8、是否做到廉潔執業、文明服務,在執業、服務過程中做到使用文明禮貌用語;是否存在貶損或詆毀同行進行不正當競爭的情形;是否存在執業人員利用辦案便利向當事人“索、拿、卡、要”情形。

9、是否對當事人的投訴做到了有訴必受理,不推諉、不拖延,做到及時調查、及時處理、及時答復;對當事人的投訴情況及查處工作是否有完整的記錄。

10、是否提倡了無休息日服務,基層法律服務所是否確定了1部固定電話或手機作為全天候24小時服務熱線。

三、組織實施

全市基層法律服務行業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在市局領導下由基層工作處具體組織實施。

四、步驟方法

開展基層法律服務行業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從8月初開始至9月底結束。評議的重點對象是城區各基層法律服務所和新建了司法所辦公用房的鄉鎮、街道基層法律服務所。有關步驟安排:

1、8月初,市局、縣區司法局共同商定制發《群眾滿意度調查表》,并負責分級組織實施群眾滿意度調查。

2、8月中旬,市局和各縣區司法局通過召開座談會、上門走訪等形式,以及運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站等媒體,向社會公布本單位投訴電話、設立意見箱,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

3、8月15日前,各縣區司法局將所屬基層法律服務所整改落實情況報市局基層工作處;城區各合伙制基層法律服務所要圍繞本《方案》確定的評議內容,逐項開展自查自糾,并形成書面自查自糾報告,上報市局基層工作處。

4、8月20日前,市局基層工作處視情抽查有關基層法律服務所的整改情況。

5、9月中旬,市局基層工作處對評議結果進行排名,并上報市局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領導小組;對排名前3位的基層法律服務所將建議市局予以表彰,對排名最后1位的基層法律服務所,責成該所限期整改,并予以通報批評;對限期整改仍不到標的基層法律服務所將暫緩通過年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