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治安工作的方案(市)
時間:2022-05-21 0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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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全省排查整治農村治安混亂地區、推進農村平安建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根據《*市集中整治農村社會治安工作方案》,結合司法行政工作的職能實際,對我市司法行政系統參與*月至*月為期*個月的對全市農村社會治安進行集中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維護和促進農村和諧穩定、實現農村治安狀況進一步好轉為目標,大力開展農村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認真排查調處民間矛盾糾紛,暢通對農村弱勢群體的法律援助渠道,主動配合和參與集中整治農村社會治安行動,推動農村治安秩序進一步好轉,為農村的經濟發展和農民群眾安居樂業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治安環境作出貢獻。
二、組織領導
按照市綜治委要求集中整治工作實行條塊結合的原則,成立市局農村社會治安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參與集中整治工作的領導,對開展相關職能工作進行協調和督導。由呂建民局長擔任領導小組組長,劉宗光、鄧興國、涂慧玲副局長為副組長,陳和平、萬國華、王細友、萬為成員,辦公室設在局綜治辦。
三、主要任務
1、加強農村人民調解工作。進一步加強農村人民調解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建設,切實做好農村民間糾紛的排查工作,做到早發現、早調處、早解決、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當地,消除在初始狀態,防止和避免因矛盾激化而影響農村穩定的事件發生。
2、加強農村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在黨委、政府領導下,協調社會力量做好農村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尤其是對“無親可投、無一技之長、無業可就”的“三無”人員的幫教和過渡性安置工作,鞏固刑解人員調查摸底專項活動成果,切實做到對刑解人員情況明、底數清、控制得住,有效地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
3、加強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結合新農村建設,加強對農民的法制宣傳教育,大力推進法律進鄉村,使廣大農民群眾知法守法,懂得依法反映個人利益的訴求和解決日常生活遇到的矛盾糾紛,通過合法渠道解決爭訟。
4、加強農村的法律援助工作。結合“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主題實踐活動的開展,力爭80%的鄉鎮依托司法所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方便農村弱勢農民群眾就近申請和獲得法律援助,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5、加強對勞教場所的周邊安全整治。繼續深入排查和整治勞教場所安全隱患,清理周邊治安亂點,加強對周邊群眾的法制宣傳教育和經常性溝通,互通情況,相互理解和支持,及時化解矛盾糾紛。
四、工作步驟
參與這次集中整治農村社會治安專項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1、動員部署階段。
市局根據市綜治委的工作方案,結合司法行政工作的實際,制定參與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意見,部署司法行政參與整治的工作任務,對工作提出要求。市、縣區司法局召開專門會議深入動員,在當地綜治委的領導和組織下,參與摸底排查和掌握相關情況,為在集中整治階段開展工作做好充分準備。
2、開展工作階段。
根據當地綜治委排查的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主動介入做好司法行政職能相關工作,尤其要在治安狀況不好,帶黑社會性質,流氓惡勢力猖獗的鄉鎮、村莊、農集貿市場、濱湖、水域等地區;車匪路霸活動較多的鐵路、公路沿線的鄉村;治安混亂的城鄉結合部、工業園區、開發區(新區)周邊的鄉村;發生過糾紛械斗、群體性事件和治安隱患突出的鄉村;邪教、非法宗教和地方惡勢力活動較為突出的鄉村;青壯年外出打工多且治安防范工作薄弱,發生過盜竊以及留守人員被非法侵害案件的鄉村;流動人口集居地和出租屋集中的鄉鎮和地區;農村基礎生產設施破壞嚴重的鄉村;“黃賭毒”活動突出的路邊店等場所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營造打擊整治的法治氛圍,增強法律的震懾力。在糾紛械斗、群體性事件突出的鄉村加強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化解矛盾、促進和諧,推進農村的平安創建活動。
3、檢查驗收階段。
市、縣區司法局對參與集中整治工作進行自查總結,突出總結整治農村社會治安行動中的法制宣傳教育、人民調解、法律援助方面的工作,總結于9月23日前書面報市局綜治辦。市局將單獨或隨市綜治委組織的檢查組對各縣區司法局參與集中整治的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五、幾點要求
1、加強領導,周密部署。排查整治農村治安混亂地區是當前全國、全省的一項重要工作,事關農村社會穩定,事關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務必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要精心組織,根據本方案提出的工作任務拿出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積極參與集中整治行動。
2、主動配合,密切協同。全市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積極參與整治行動,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與其他政法機關、民政、教育、組織、共青團、婦聯、安管、農業、水利、林業、土地等部門主動配合,密切協同,做好職能工作,共同完成各項整治任務。各縣區司法局在活動期間,要組織2次以上法律進鄉村活動,開展法制宣傳,接待群眾法律咨詢;開展一次民間矛盾糾紛大排查調處活動。
3、掌握政策,依法整治。開展農村治安集中整治行動中要注意掌握政策,依法辦事,特別是調處各種矛盾糾紛要講究工作方式方法,慎用警力,慎用強制手段,防止矛盾激發,引發群眾與政府對立情緒,既要保證整治行動有序推進,也要防止采用過激手段引發沖突釀成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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