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時間:2022-06-03 03: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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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為依法做好今年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工作,確保我區適齡少年兒童按時入學,根據《20*年*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提出20*年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宗旨,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依法保障我區適齡兒童少年享受義務教育權利,使招生工作有利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有利于素質教育實施,有利于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充分發揮義務教育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我市“大發展、大建設、大環境”中的作用。

二、目標任務

依法完成招生任務,確保我區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均能按時入學(因疾病或特殊情況需要延緩入學、免于入學的除外);確保在我區務工就業農民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投資者子女以及境外人士子女按政策接受義務教育;進一步鞏固“兩基”成果、提高“兩基”水平,高質量、高水平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具體是:我區小學計劃招收新生6410人,初中計劃招收新生6778人。

三、招生原則

(一)轄區內所有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和幼兒園招生工作,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

(二)堅持“兩個統一”的原則。即適齡兒童戶籍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在一起并單獨立戶;適齡兒童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一致。婚后因無住房一直隨父母三代同住一室的家庭,其第三代適齡兒童中可以有一名視為與父母單獨立戶,符合“兩個統一”。其他情況造成戶籍與居住地(憑住房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不一致的適齡兒童,一律在實際居住地就近入學。

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只有戶口(包括集體戶口、掛戶)確無住房的,由區招辦根據學校學額情況相對就近安排。

(三)堅持“劃片、就近、免試”的原則。小學適齡兒童和小學畢業生憑相關證明材料,按學區就近入學。所有義務教育階段招生不得采取書面考試、面試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測試等變相考試的辦法錄取新生,也不得分任何形式的重點班、快慢班。

(四)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區招生方案和中小學學區圖將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公布、告知。

四、招生工作

(一)幼兒園招生

我區有辦學許可證的幼兒園,招收三周歲的健康兒童入園。7月1日~2日家長持戶口簿、兒童出生醫學證明和兒童計劃免疫證并攜帶幼兒到居住地附近有辦學許可證的幼兒園報名。

7月7日~8日為幼兒園補報名時間。

(二)小學招生

凡戶籍在我區、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不分性別、民族,都應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

各小學招收戶口和居住地在學區范圍內的適齡兒童(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入學。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憑相關資料(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戶口簿、房產證、兒童出生醫學證明、計劃免疫證和經區教育局驗印的學前教育報告單等)并攜帶子女按規定時間到學區所屬小學辦理入學報名手續。

原鎮(街道)所屬小學招生工作,由鎮、街道中心學校根據本實施方案負責組織實施。各小學招收戶口和居住地在學區范圍內的年滿6周歲適齡兒童(20*年*月*日前出生)入學。家長憑相關資料(父母或監護人身份證、戶口簿、兒童出生醫學證明、計劃免疫證)并攜帶子女按規定時間到學區所屬小學辦理入學報名手續。

因疾病或特殊情況需要延緩入學或免于入學的適齡兒童,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報區招生辦公室審批,延緩期滿,應及時入學。

小學招生報名時間,全區統一為7月1日~2日;補報名時間為7月7日~8日。

各小學于6月15日前將學區圖和招生啟示送區招辦審核備案,并在招生前一周向社會張榜公布,各校不得提前或推遲招生。

各小學一律不得辦學前班。

太湖路小學新開設輔讀班,面對全區招收智殘兒童。各校招收學區內智殘兒童(輕度和中度)隨班就讀,引導動員學區內視殘、聽殘兒童上市特殊教育中心。

(三)初中招生

小學畢業生升初中全區統一報名時間為6月18日~22日,凡有小學畢業生的學校,以校為單位,按規定時間到區招辦集體辦理報名手續。

戶口和實際居住地在我區,但在外區或外地借讀以及其他特殊情況的小學畢業生,如回我區就讀初中,家長持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戶口簿、房產證或能證明住處的相關有效證件、小學完成證書或畢業學校證明和一張一寸半身脫帽照片,于6月23日~24日兩天,到區招辦(臨時報名地點設在*市衛崗小學)辦理單獨報名手續。

補報名時間為6月29日~30日(臨時報名地點設在*市衛崗小學)。

外地(不符合務工就業農民子女條件)、外區戶口的小學畢業生,應回戶籍所在地報名。

(四)其他招生

1、農民工子女定點學校招生

為進一步做好我區務工就業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各校要嚴格執行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育局關于做好在*市區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意見(試行)的通知》*和《*區20*年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實施意見》文件精神,并精心組織招生工作。

謝崗小學、東流路小學、斛兵塘小學、義城鎮所轄7所小學、王大郢學校(初中部)、六十一中學(初中部)、六十四中學(初中部)和二十九中學等14所學校為我區務工就業農民子女入學定點學校,凡符合條件并提供以下證件的在我區務工就業農民子女,在定點學校就學并享受與當地居民子女同等義務教育入學政策。

①在我市經商或務工證明:經商辦企業人員出示工商執照,務工人員出示與用人單位簽定、由勞動部門認可的勞動合同,并在我市市區經商或務工1年以上(含1年);

②暫住證:適齡兒童父母或監護人在我市市區的有效暫住證,并已暫住1年以上(含1年);

③流出地鄉鎮政府出具的夫妻雙方同時進城務工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進城務工、戶口所在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

④適齡兒童計劃免疫證;

⑤對非起始年級隨父母或監護人來我市就讀的,除須同時提供上述證明材料外,還應有出具原就讀學校的學籍證明及轉學證明。

凡到義城鎮所屬7所定點學校申請就讀的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只要按照《安徽省小學學籍管理辦法》辦理好入學、轉學手續即可,不必提供其他證件,可享受學區內學生同等義務教育政策,并免收借讀費。

從4月1日起,每周二上午為定點學校招生時間,9月1日截止。

2、初中特色班招生

四十六中(面向市區)、*中學、四十八中和工大附中舉辦體育、藝術、英語、計算機、科技創新等方面的特色班,招收我區在體育、藝術、英語、計算機、科技創新等方面有特長的小學畢業生。在學生本人自愿申請的前提下,由畢業學校推薦,區招生辦審核,分別安排到上述學校特色班就讀。

3、四十六中和合師附小招生

根據市委、市政府決策,*市第四十六中學、*師范附屬學校初中部合并后整建制遷入濱湖新區辦學,校名仍為*市第四十六中學,性質為公辦全日制寄宿學校。20*年開始招生,招生方案由區招辦于5月1日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

*師范屬附學校整建制遷入濱湖新區辦學,校名為合師附小,20*年開始招生,招生方案由區招辦于5月23日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

4、新建學校招生

今年新建成的世紀陽光中學、休寧路中學和吳小郢小學,九月一日正式開學上課,招收學區內的適齡兒童少年;六十五中和休寧路中學合并為*市第六十五中學。

五、幾點說明

(一)政策性照顧

在我區居住的小學適齡兒童及小學畢業生,屬下列情形之一的,憑相關證明,可視為本行政區適齡兒童少年,享受同等義務教育入學政策。

(1)父母中的一方戶籍不在本市,其子女戶籍隨另一方在本行政區內并實際居住;

(2)父母離異,其子女戶籍隨法定監護人在本行政區內并實際居住;

(3)現役軍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國工作人員,其子女戶籍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區并實際居住;

(4)在我市的現役軍人(含武警)子女;

(5)烈士子女;

(6)符合市委組織部、市教育局、市人事局《關于*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就學問題的意見》(教基〔20*〕111號)文件中確定的高層次人才范圍的子女。

(7)20*年以來,在我市投資的外來企業,達到以下投資規模的投資者子女:投資額達到100萬元以上的高新技術產業和農業項目;投資額達到500萬元以上的加工制造業、現代服務業、文教衛體等社會事業項目;投資額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城市基礎設施等其他三產類項目。

(8)凡需要在我市就讀的境外人士子女,可以到我區科技大學附屬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和屯溪路小學就讀。

享受上述政策性照顧小學適齡兒童或小學畢業生名單應在錄取學校或畢業學校張榜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二)經公安部門批準集資買戶口(集資款8000元人民幣以上)且掛戶在我區的小學畢業生(包括父母買戶口的),由區招辦根據實際情況統一安排到相對就近初中就讀。

(三)外地戶口的適齡兒童少年因特殊情況,要求在我區小學借讀的,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向租住地附近小學提出申請,學校在學額允許的情況下報經區招辦批準后方可接收;要求在初中借讀的,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向區招辦提出申請,由招辦根據畢業生實際情況統一安排到相關初中借讀。

(四)根據《*區鼓勵外來投資若干規定》中第二款15條規定,對引進企業業主的子女,在入托、入學等方面將按規定給予相關照顧。對戶口不在我區的企業業主的子女,需要在我區中小學借讀的,由區招辦按就近原則安排在附近學校借讀。

(五)高校所辦中小學,其職工子女應進入本單位中小學就讀。高校附中在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政策上嚴格執行市、區兩級招生文件,招生日程安排應與區招辦招生日程安排同步,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招生。

(六)新建開發住宅小區、舊城改造住宅小區內的適齡兒童少年應就近在小區配套建設的學校就讀。對于沒有配套建設義務教育學校的新建住宅小區、舊城改造住宅小區內的適齡兒童少年的入學問題,我區招辦仍根據20*年7月市政府專題協調會后印發的《關于住宅小區適齡兒童入學問題的會議紀要》(市政府專題會議紀要第51號)精神,由各小區開發商或物業管理部門與區招辦共同協商,妥善解決小區內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問題。

(七)五十三中和六十五中小學部停止招生,原學區調整到附近學校。

六、進一步規范招生和辦學行為

(一)各中小學要自覺維護招生政策及招生計劃的嚴肅性,認真落實招生計劃,不得擅自擴大招生規模和招生范圍,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擾亂招生秩序。在招生中應服從區招辦統一安排與協調,要顧全大局、通力協作,確保完成我區今年中小學、幼兒園招生任務。對違規招生的學校,一經查實,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并追究學校領導責任。

(二)為切實體現教育的公平、公正,杜絕不正之風,我區公辦中小學嚴格禁止招收跨行政區借讀學生,嚴格控制跨學區借讀行為。凡要求擇校的小學適齡兒童和小學畢業生,可引導其到民辦學校就讀。凡按政策已被學校錄取的小學適齡兒童和小學畢業生,其他學校不得重復錄取。

(三)各校要遵循教育規律,關心少年兒童的身心健康,嚴格控制班額。小學每班控制在50人以內(少數熱點學校經批準不得突破56人)、初中每班控制在56人以內(少數熱點學校經批準不得突破60人)。

(四)各校在招生過程中,各項收費均按市財政局、市物價局、市教育局核定的標準執行,不得提高收費標準,不得自立項目收費。

(五)四十六中(面向市區)、*中學、四十八中和工大附中要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招收特長生范圍、類別和條件,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文化課測試,并將錄取的特長生名單及專項獲獎情況在畢業和招生學校公示欄內張榜公示。

七、組織領導

各中小學、幼兒園要服從區招辦的統一領導和協調,要顧全大局、精心組織、規范操作;要加大招生政策的宣傳力度,通過報紙、電視和廣播等媒體及學校宣傳欄、家長會等形式,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各校在招生中要進一步加強行風和師德建設,堅決制止任何形式的亂收費行為,爭取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的支持和理解。要采取多種形式、通過多種渠道廣泛征求社會各界對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的意見與建議,并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要進一步增強招生工作人員服務意識,對群眾反映的子女上學、升學問題要熱情接待、耐心解釋、及時處理。要遵守招生紀律,堅持招生原則,維護教育形象,自覺排除干擾,勤政廉政,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為進一步加強對全區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工作的領導,使我區今年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工作穩妥、有序、順利地進行,經研究決定成立*區20*年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工作領導協調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