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局船舶碰撞泄漏實施方案
時間:2022-06-23 0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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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確立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這一目標的實現有賴于一個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和社會環境。確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勢穩定是保障社會穩定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開展防止船舶碰撞事故專項整治,進一步減少事故隱患,為穩定水上交通安全形勢打下基礎,為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創造良好的水上安全環境。這也是我部以實際行動履行職責,做負責任的政府部門的具體表現。
為此交通部決定自20*年*月*日到20*年*月*日在全國開展一次防船舶碰撞、防泄漏的專項整治活動。
一、整治目的
全面落實船舶運輸安全管理責任,改善通航環境,規范通航秩序,提高船員安全意識和技能,完善監管手段,加大監管力度,提高船舶對交通事故的預防能力,保障船舶航行安全,保障橋梁和通航建筑物的安全,避免通航水域船舶泄漏污染,規范水運市場,促進水上交通運輸事業健康有序發展。
二、整治目標
通過本次整治活動,達到改善船舶通航環境,提高船公司和船員的安全意識,加強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能力,有效預防船舶碰撞和泄漏事故的發生。
三、整治形式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主管部門、各派出機構、各直屬海事局、各航運企業在交通部的領導下,統一時間、統一方法、統一標準,對可能造成船舶碰撞和泄漏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對船員進行安全教育和船舶避碰規則和航行規章的學習;落實企業安全管理責任,制定整改方案;實施整改行動,將整改過程中的有效措施固化為長效管理機制;總結專項整治的經驗,進一步完善安全管理的制度建設和法制建設。
四、整治的重點水域和船舶
交通部確定的本次整治的重點水域為沿海和內河主要港口水域及進出港口的主要航道,內河和沿海的通航密集區、交通管制區、水上水下施工作業區,主要通航水域的橋區、壩區和船閘區。除上述區域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主管部門可以根據轄區實際情況確定本次整治的重點水域。重點整治的船舶為客船(含客滾船、客渡船)、油船、危險品船、化學品船和砂石料運輸船。
五、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本次整治行動的領導和協調,交通部成立防船舶碰撞、防泄漏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具體領導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交通部海事局。(具體人員名單見附件)
六、主要措施
㈠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航標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依據,全面排查事故隱患,嚴肅查處違章航行、違規操作行為。
㈡各航運單位要加強對船員安全技能的教育和培訓,提高船員和船公司的安全責任意識,要制定培訓計劃和考核要求,認真組織船員學習《國際海上避碰規則》、《內河航行規則》、船舶定線制有關規定、《*沿海內河水域航行規則》和船員值班規則等船舶航行規定和規則,特別要使船員熟悉了解本船所航水域的通航環境和相關航行規定,進一步提高船員的安全責任意識。各航運單位還要加強對船員技能實操培訓和考核,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強化船員工作責任心,確保在崗船員適任。本次活動要求到今年*月底,各航運企業對船員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的時間不能少于20小時,其中包括在船培訓和離船培訓,培訓考核情況要有專門記錄。要使船員牢記不冒險航行、不超載航行、不缺員航行。各直屬海事局要組織力量、利用一切手段和設施,有針對性地開展實操檢查和評估。
㈢各船公司要開展船舶航行設備檢查、確保船舶安全適航,船舶航行設備是否處于正常狀態是船舶安全航行的關鍵,本次活動要求各航運企業在*月*日前對本單位船舶的航行安全設備、通訊設備以及應急設備等進行一次全面仔細的安全檢查,排查可能存在的設備安全隱患,并進行整改。各級海事機構要擴大船舶安全檢查的覆蓋面,對不經常來本港的船舶要及時進行安全檢查和安全指導。
㈣強化航運公司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責任制度,落實企業各層級的安全管理責任是安全管理的重點。隨著越來越多的航運企業實施安全管理體系(NSM),安全管理已經逐步走上規范化、科學化和制度化。本次活動要求各航運單位在*月*日之前對本單位安全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的作一次嚴格檢查,具體了解本單位各項制度和規定的執行情況,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情況,進一步查找管理盲點和薄弱點,發現問題的應當及時整改。
㈤各級交通、海事、航道等部門在整治活動期間,要認真貫徹落實李盛霖部長在全國交通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講話的要求,開展認真細致的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強化隱患整改;對通航水域橋梁、船閘、取水口等固定設施進行排查和評估,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對影響船舶安全航行的障礙物和霧、季風、臺風、枯水和洪水對通航安全的影響進行評估,采取措施積極應對;加強對重點船舶的安全檢查,特別是對客船、油船、危險品船、化學品船和砂石料運輸船的航行安全設備,應急計劃、防泄漏、防碰撞設施和船員安全操作的檢查;要加強對運輸公司安全狀況的日常監督管理,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第一責任制,對違規企業要嚴格按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必要時就船舶安全管理問題約談船公司管理人員。
㈥各級海事機構應根據本轄區實際情況,結合專項整治的統一布置,細化監管措施,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和監管手段,發揮船舶交通管理系統(VTS)、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IS)、電視監控系統(CCTV)等現代化管理手段的作用,做好船舶交通組織和防止船舶碰撞的工作;要加強對本轄區重點通航水域的現場監控,加大巡航力度,完善巡航執法制度,提高應急反應速度和監管能力。對通航密集的航段要實施重點監管,在通航密集時段,巡邏船艇要及時疏導交通流,及時制止違反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維護好通航秩序。
對轄區內的水上水下施工作業要嚴格管理,做好風險評估,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維護好施工安全和船舶通航安全,要加強對參與施工船舶的安全監督管理,不能讓帶有安全隱患的船舶參與水上水下施工作業,各建設單位要對各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情況納入對施工企業的考核和工程管理中。海事管理機關要認真檢查施工期間的水上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通知施工和建設單位及時整改。
㈦各地交通主管部門、各海事、航道管理機構應加強對通航水域助航設施的配布和管理,加強航道的測量和海圖印制及發行工作。對影響船舶通航的水上建筑物要按有關規定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對橋梁、閘壩、設施、取水口等要采取防止船舶碰撞的保護措施,對航道要按維護標準及時疏竣;沿海和內河航標管理部門要根據航道水深和水流變化情況及時調整航標并保持航標的正常工作,在重要航道和航行條件較差的水域要優化航標配布,改善船舶通航環境:對企業專用航道的航標和橋區專用航標要依法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隱患、配布不合理和達不到航行安全需要的要及時督促有關企業和單位進行整改。各船公司和海事機構要對船舶配備的航海圖書資料進行檢查,船舶要保持所經航區和航線的最新海圖和及時進行海圖的修正。
㈧各級海事管理機構和航道部門要及時利用各種媒介向船舶和航運公司和傳遞公共安全管理信息。要將通航水域范圍、禁航區、交通管理區和施工區及相關管理規定及時向社會公布,對航道變化、航標調整及交通組織等情況及時航行通(警)告、航道通告;船公司要對船舶提供必要的岸基支持,保證船舶及時知曉必要的所航經區域的安全信息,提前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提高船舶航行的安全度。
各引航機構要加強對引航員的教育、培訓,提高引航員的安全意識。
船公司要提高安全責任意識,要對船員的生命安全負責,船公司要授權給船長,使船長對船舶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有絕對的決策指揮權力。
七、行動步驟
此次整治活動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20*年*月*日到*月*日為安全隱患排查和船公司自查階段;第二階段20*年*月*日到*月*日,為通航環境治理和安全隱患整改階段,要求在20*年*月*日前完成,對不能完成整改的安全隱患要說明原因,并制定繼續整改的計劃;第三階段20*年*月*日到*月*日為總結階段,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主管部門和各直屬海事局在20*年*月*日前將此次整治活動的總結上報交通部。
在整治過程中各地要及時將有關整治工作開展的情況向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辦公室將編制活動簡報下發各有關單位,并將適時組織督查小組到各地督查,及時推廣好的經驗和好的做法,使整治活動扎實推進。
此次開展的專項整治活動要堅持專項治理和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要建立轄區通航安全評估和分析制度,定期對轄區影響通航安全的要素進行分析,及時采取措施消除和減少對航行安全的危害;需要與其他單位和部門進行聯合整治的要積極與相關部門溝通,各級地方政府要積極支持交通、海事、航道機構對通航環境的整治工作,解決和協調相關部門配合通航環境整治工作。各地要把專項整治活動取得的好的經驗和做法總結和固化,切實加強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促進平安交通建設,使老百姓放心水上出行,使航運更好地服務國民經濟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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