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作風效能建設工作方案

時間:2022-06-25 09: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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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作風效能建設工作方案

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的決定》,推進依法行政,提高辦事效率,優化發展環境,促進我區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現就全區集中開展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要求,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同志在中紀委七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以及自治區第九次黨代會精神,切實解決我區各級機關干部作風和行政效能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努力實現全區各級機關和干部隊伍工作作風明顯改進,服務能力明顯增強,辦事效率明顯提高,發展環境明顯優化。

二、工作步驟

全區集中開展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活動從20*年2月下旬開始到20*年2月底結束,整個活動分為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年2月下旬—3月上旬)。主要任務是進行廣泛的思想發動,使廣大干部提高對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的認識,明確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的基本要求,消除妨礙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的錯誤觀念。重點抓好兩個方面的工作:

1.思想發動。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召開動員大會,對全區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進行動員部署。各級各部門逐級召開動員大會進行思想發動,主要領導要親自作動員講話,聯系實際講清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的目的意義,講清本級本部門和干部隊伍在作風建設上存在的問題及原因,講清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的努力方向和措施。組織全體機關干部認真學習、鄧小平、關于作風建設方面的重要論述,學習同志在中紀委七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學習自治區第九次黨代會和全區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學習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文件精神,充分認識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的重大意義,明確指導思想、基本原則、重點任務、方法步驟和工作要求,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的重大部署上來。

2.組織開展大討論。各級各部門要聯系工作實際和干部隊伍的思想作風實際,認真組織開展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大討論活動。討論要圍繞查找影響和妨礙機關干部隊伍作風建設和行政效能建設的思想觀念、工作作風、體制機制、管理方式方法等方面的突出問題來開展。要對照轉變作風的要求,討論干部隊伍在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和生活作風等方面存在哪些突出問題;對照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要求,重點討論本機關工作的出發點是便于自己管理還是便于群眾辦事;對照擴大對外開放、優化投資軟環境的要求,討論本機關行政審批是考慮部門利益還是便于招商引資、幫助企業發展;對照建設高效政府的要求,討論本機關管理的各項業務流程是規范有序、高效便民還是隨意而為、故意設卡;對照抓住機遇,加快發展的要求,討論干部隊伍的發展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法制意識、誠信意識強不強;討論本機關是否存在“三亂”行為、政令不暢、辦事拖拉、推諉扯皮、以權謀私等問題。要通過大討論活動,幫助干部深刻認識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使廣大機關干部進一步統一思想,牢固樹立和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增強發展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服務意識和法制意識,激發熱情,積極投入到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中去。

(二)查擺問題階段(20*年3月中旬—下旬)。主要任務是按照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的總體要求,認真查擺本級本部門近年來在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認真剖析原因,明確整改方向。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深入查找存在問題。各級各部門和廣大機關干部要聯系實際,認真查找在作風建設及機關行政效能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在作風建設方面,重點查找:(1)宗旨意識不強,群眾觀念淡薄,官僚主義嚴重,脫離群眾,漠視群眾,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問題;(2)責任心和執行力不強,不思進取,得過且過,辦事拖拉,推諉扯皮,工作效率不高的問題;(3)缺乏干事激情,精神狀態不佳,改革創新意識不強,因循守舊,不學習,不鉆研,學風不濃,玩風太盛的問題;(4)部門利益至上,本位主義嚴重,陽奉陰違,我行我素,濫用職權,吃拿卡要,不講誠信的問題;(5)脫離實際,急功近利,不察實情、不講實話、不辦實事、不求實效,弄虛作假,形式主義嚴重的問題;(6)為政不廉,以權謀私,鋪張浪費,講排場、比闊氣,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嚴重的問題。

在機關行政效能建設方面,重點查找:(1)影響改革發展穩定的突出問題,尤其是基層群眾和外來投資者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2)履行職能缺位、錯位、越位的問題;(3)行政審批項目偏多、環節過繁、效率偏低的問題;(4)行政不作為、亂作為,以權謀私的問題。

要廣泛聽取意見,通過深入基層走訪、召開座談會、設立意見箱、發放征求意見表等形式,廣泛征求服務對象以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歡迎他們對本級本部門干部作風、機關行政效能等方面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要認真組織機關干部根據工作職能和崗位職責,采取自己找、領導點、群眾提、互相幫等形式,認真查擺自身在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生活作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2.深刻剖析原因。各級各部門要分層次召開專題討論會,對查擺出來的問題進行分析討論。討論要從事業心與責任感、工作作風、管理體制機制、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深入剖析原因,抓住問題實質,找準思想根源,不能就事論事。要開展反面典型教育,使機關工作人員深刻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和危害性,真正從中汲取教訓。對缺乏事業心與責任感、工作作風不正等問題,要勇于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對管理體制機制障礙等方面的問題,要勇于提出改革的建議。

自治區將適時召開查擺問題情況工作匯報會,聽取各市和區直各部門的匯報。

(三)集中整改階段(20*年4—11月)。主要任務是針對查找出來的突出問題,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整改。要重點抓好以下十一個方面的整改工作。

1.實行公開承諾。各級機關和干部要在深入查找、認真梳理的基礎上,對集中整治的重點問題,逐個進行深入研究,并根據單位工作職能和個人崗位職責,就便民利民的內容方式、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整改的責任時限等整改措施作出公開承諾,接受群眾監督。各級機關的承諾要在媒體上公布,各個崗位的承諾要在本單位內部公布。此項工作由各級各部門負責,在20*年6月底前完成。

2.開展主題實踐活動。各級機關和干部要堅持邊學邊改,邊查邊改,即行即改,把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落實到具體行動上。要組織機關干部深入農村、企業、社區,通過開展“送溫暖、辦實事、促發展”活動、黨員志愿者服務社區群眾活動、機關干部參與“城鄉清潔工程”活動,為基層和群眾解決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困難和問題。要組織各級干部支援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從自治區、市、縣三級選派機關優秀干部擔任新農村建設指導員,保證每個村有一名以上機關干部駐村蹲點,指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要通過開展一系列形式多樣、內容豐富、主題鮮明的實踐活動,使群眾充分感受到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帶來的新變化。此項工作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牽頭,自治區各有關部門參與,在20*年11月底前完成。

3.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1)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對各種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再次清理,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重點是清理自治區地方性法規設定的行政許可項目,兄弟省(區、市)沒有設定或原來設有現已取消的,我區原則上也要取消;對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除國務院有明確規定外,我區原則上一律取消;確需保留的行政許可項目和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要報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對于設定依據相同、審批內容相互包容或審批內容聯系緊密的行政審批項目,一律采取合并方式處理。此項工作由區直各部門先進行自查,拿出初步方案送自治區法制辦審核,由自治區法制辦提出具體意見提請自治區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定后向社會公布,在20*年6月底前完成。

(2)下放行政審批權限。對于法律、法規規定由縣級以上政府部門審批,實際操作過程中主要由市、縣實施的項目,一律下放給市、縣審批。此項工作由區直各有關部門先進行自查,拿出初步方案送自治區法制辦審核,由自治區法制辦提出具體意見提請自治區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定后向社會公布,在20*年6月底前完成。

(3)規范行政審批行為。決定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要簡化審批環節,優化審批程序,提高審批效率;決定下放的審批項目,要明確審批主體,落實審批責任,做好上下的銜接工作;決定合并的審批項目,要做好同一機關內部工作職責的整合,集中一個機構辦理;決定取消的審批項目,要加強事后監督,不允許把備案、核準變成變相審批。此項工作由自治區法制辦牽頭,各有關部門參與,在20*年8月底前完成。

4.理順職能明確責任。

(1)理順部門之間的職能關系。對區直機關的工作職能進行一次全面調查梳理,對交叉重復和職責不清的進行專項集中清理。通過清理,進一步明確各部門職能、權限和責任,理順部門之間的職責關系,盡量做到一件事情由一個部門負責,確需多個部門負責的事情,明確主辦部門和協辦部門,分清權限和責任,從體制上杜絕部門之間有利就爭、無利就推等推諉扯皮現象。清理工作要堅持依法依規的原則,主體明確、權責一致的原則,上下對應、確保政令暢通的原則,從實際出發、有利于發展的原則。根據職能清理結果和行政審批項目清理結果,重新規范和界定有關部門的職能,修改完善有關部門的“三定”規定,并向社會公布。此項工作由自治區編辦牽頭,自治區法制辦配合,自治區各有關部門參與,在20*年7月底前完成。自治區各部門重新界定的職能向社會公布后,各市、縣也要根據此原則進行清理。

(2)理順部門內部職能關系。各部門要理順內部的職能關系,按照一件事情一個內設機構辦理、職能相同或相近的內設機構要綜合設置的原則,整合和規范機關內設機構設置,將行政審批職能盡量歸并到一個內設機構。要對現有的業務和審批流程進行清理,按照科學合理、高效便捷的原則,清理、優化、再造業務和審批流程,大力壓縮內部運轉時間,大幅度提高辦事效率,確保限時辦結制的落實。此項工作由各級各部門負責,各級編制、監察、人事、法制部門指導,在20*年7月底前完成。

5.規范機關行政行為。

(1)全面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行政性收費除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外,一律予以取消;事業性收費除國家規定項目和確有必要保留的自治區規定項目外,一律予以取消;收費標準有幅度的,一律按下限執行。此項工作由區直各部門提出本系統現行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標準、依據,送自治區財政廳、物價局審核,自治區財政廳、物價局組織有關部門提出具體的清理意見提請自治區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定后向社會公布,凡不在公布目錄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一律停止執行,在20*年5月底前完成。

(2)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要梳理各行政執法機關的執法依據,分解執法權限,強化執法責任,明確執法程序和執法標準,進一步規范和監督行政執法活動,提高行政執法水平。此項工作由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各級法制、監察部門負責指導和監督檢查,在20*年5月底前完成。

(3)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改革。在全區地級市全面推行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改革,在條件成熟的縣(市)開展試點工作。此項工作由地級市政府負責,自治區法制辦、編辦負責指導,在20*年8月底前完成。

(4)一些依附于職能部門的行業協會、中介組織要與各職能部門徹底脫鉤。行業協會、中介組織不得以職能部門的名義從事任何活動,職能部門也不得從行業協會、中介組織中獲取利益。此項工作由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牽頭,自治區編辦、經委、監察廳、民政廳配合,各有關部門參與,在20*年10月底前完成。

6.全面推行政務公開。

(1)編制政務公開的詳細目錄。各級各部門要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和實際情況編制政務公開的詳細目錄,依法將應當讓公眾知曉的事項,及時向社會公開,尤其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事項要全面推行辦事公開制度。此項工作由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牽頭,各級各部門配合,在20*年4月底前完成。

(2)創新和規范政務公開形式。各級各部門要因地制宜,不斷創新和規范方便群眾辦事、便于群眾知曉、有利于群眾行使監督權的政務公開形式。要完善政府新聞會制度、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通過政府新聞會定期政務信息。通過各級政務服務中心,對行政許可、公共服務等事項予以公開。加強政府網站建設,推進電子政務,逐步擴大網上審批、查詢、交費、辦證、咨詢、投訴等服務項目的范圍,為人民群眾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務。此項工作由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牽頭,各級各部門配合,貫穿活動全過程。

7.建立健全各級政務服務中心。

(1)設立自治區政務服務中心。由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牽頭,自治區編辦、法制辦、監察廳配合,組織設立自治區政務服務中心,將分散在區直各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全部集中在政務服務中心辦理。

(2)切實發揮各級政務服務中心的作用。各級政府要加強對政務服務中心的統一規范管理,確保行政審批項目集中在政務服務中心內運行。各級政務服務中心要實行“兩集中”、“八公開”,即將各部門行政審批權限集中到一個處或者科、股(室),各部門的行政審批項目全部集中到本級行政服務中心辦理,要在服務窗口公開項目名稱、設立依據、申報材料、辦理程序、承諾期限、收費標準及依據和窗口權限。實行首席代表制度,各部門向窗口充分授權,使用行政審批專用章,對需要多個部門審批的事項實行并聯審批方式,減少審批環節,壓縮審批時限,解決過去行政審批大廳“只掛號,不看病”的現象。此項工作由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牽頭,自治區編辦、法制辦、監察廳、政務服務中心配合,自治區有關部門參與,在20*年7月底前完成。

8.加強制度建設。

(1)明確制度建設的要求。各級各部門要從規范機關行為、優化辦事流程、提高機關行政效能入手,對現行的制度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凡是不符合轉變干部作風,加強行政效能建設要求,影響辦事效率,阻礙加快發展的制度,要堅決廢止。要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建立健全職責清晰、運轉協調、行為規范、獎懲分明的機關管理制度。

(2)嚴格制度建設的程序。各級各部門對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和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制度,必須堅持調查研究、合法性審查和集體決策制度,并通過社會公示、專家咨詢、組織聽證等形式充分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確保制度的合法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3)細化制度建設的任務。各級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落實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加快審批速度,減少審批環節,壓縮審批時限,提高辦事效率。此項工作由自治區效能辦牽頭,各級各部門參與,在20*年6月底前完成。

自治區制定科學決策辦法,完善決策程序。此項工作由自治區法制辦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20*年11月底前完成。

自治區研究制定機關績效考評辦法,建立考評獎懲機制,把考評結果作為評價各級機關和干部工作實績的重要依據,與干部提拔使用、評先評優、獎勵懲處掛鉤,對在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中做得好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揚和獎勵,對做得差的予以批評和處理。此項工作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事廳牽頭,自治區紀委、自治區編辦、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自治區監察廳、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法制辦、自治區統計局等單位配合,在20*年6月底前完成。

9.提高機關干部的素質和能力。各級各部門要以貫徹執行公務員法為契機,以思想政治建設為基礎、以能力建設為重點、以公務員精神培育為主線,切實加強機關干部隊伍建設。要深入開展創建學習型機關活動,在廣大干部中樹立終身學習理念,不斷提高機關干部的思想和業務素質。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執政為民的理念,增強機遇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發展意識、服務意識、效率意識。積極推進機關干部職業化專業化能力建設,堅持自主學習,加強分類培訓,抓好公務員公共管理核心課程“8+X”培訓和公務員專業能力標準制定及試點工作,重點開展依法行政、新制度、新技能以及業務知識等方面的培訓,掌握做好本職工作所需的專業知識,增強履行崗位職責的本領、服務發展的本領、依法行政的本領、服務群眾的本領。加強領導班子建設,不斷改善各級領導班子的素質結構。深化機關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建設高素質的機關人才隊伍,為提高行政效能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此項工作由各級各部門負責,各級組織、人事部門予以指導,貫穿活動全過程。

10.組織群眾評風和聽證質詢。

堅持走群眾路線,開門搞整改,通過發放行風問卷表、下訪征詢、網上調查等多種形式,廣泛組織群眾對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進行評議。認真開展聽證質詢活動,組織本級“兩代表一委員”、作風建設監督員以及工作對象、服務對象組成測評小組,對部分區直單位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情況進行民意測評和聽證質詢。邀請新聞媒體對聽證質詢會進行全程跟蹤報道。聽證質詢結果在一定范圍進行通報。此項工作由自治區效能辦牽頭負責,區直各有關部門參與,在20*年11月底前完成。

11.加強行政效能監察。

(1)加強行政效能監察機構建設。建立完善自治區、市、縣三級效能監察機構和效能投訴中心,并在各級政務服務中心設立投訴窗口。此項工作由各級編制、監察等部門具體落實,在20*年7月底前完成。

(2)建立健全行政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此項工作由自治區紀委、自治區監察廳和自治區法制辦共同負責,在20*年6月底前完成。

(3)開展行政效能監察。開展綜合監察和專項監察,對政務服務中心服務窗口和重點審批事項、審批單位和責任崗位進行全程監督,堅決查處涉及行政效能和干部作風的案件,嚴格責任追究,依紀依法懲處行政執法中的違紀違法行為。此項工作由各級監察機關負責,各部門也要按照行政過錯責任追究制度的要求落實有關規定。

在整改階段,自治區將適時召開集中整改工作情況匯報會,聽取各市和區直各部門的匯報。

(四)考核總結階段(20*年12月—20*年2月)。主要任務是根據集中開展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的要求組織考核,總結經驗并探索建立長效機制。

1.開展爭先創優活動。各級各部門要結合實施“八桂先鋒行”活動,在全區廣泛開展爭創學習型、創新型、服務型、誠信型、廉潔型“五型”機關和學習好、服務好、績效好、形象好“四好”干部活動,對評選出來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激勵先進,鞭策后進,形成創先爭優的良好氛圍。此項工作由各級效能辦牽頭,適時制訂評選條件,印發方案,在20*年12月底前組織開展評選活動。

2.認真組織考核。各級各部門要突出抓好組織領導、減少審批、理順職能、規范行為、健全制度和效能監察等方面的工作,抓住動員部署、查擺問題、集中整改等關鍵環節,采取單位自查和抽查等方式進行考核。(1)自查。各級各部門要自我檢查完成任務的情況,并將情況報送各級效能辦。此項工作在20*年12月25日前完成。(2)抽查。由各級效能辦牽頭,各級黨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負責,分別到各級各部門采取聽取匯報、民主測評、查看資料等方式進行抽查考核,并將考核情況分級通報。此項工作在20*年1月底前完成。

3.搞好總結提高。各級各部門要對集中開展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并結合新的實際情況深化完善措施,進一步鞏固擴大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的成果。要適時開展一次“回頭看”活動,重點檢查突出問題的整治、整改措施的落實、規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貫徹執行情況,切實做好查缺補漏工作。要不斷探索研究,逐步形成機關績效考評、督促檢查、責任追究和組織領導等長效機制,推動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走上經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的軌道。此項工作由各級各部門負責,在20*年2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各級各部門要從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認識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的重大意義,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決策和部署上來,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抓好這項重要工作,務求取得實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都要成立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領導小組指導協調、成員單位各負其責、全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努力形成黨委(黨組)全面負責,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領導機制和工作格局。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的各項工作。

(二)區直機關要做好表率。區直機關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必須堅持高標準、嚴要求,要帶頭解放思想,帶頭更新觀念,帶頭創新方法,帶頭轉變干部作風,帶頭提高機關效能,帶頭建章立制,以求真務實的作風、扎實有力的措施、實實在在的成效,帶動全區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的深入開展。

(三)合理安排各項工作。要注意統籌兼顧,精心謀劃,科學安排,把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和推動當前工作有機結合起來,與加強機關黨的建設有機結合起來,與促進發展有機結合起來,確保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和各項業務工作“兩不誤、兩促進”。要以求真務實的精神抓好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增強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解決好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讓群眾感受到作風和效能建設帶來的新變化。

(四)加強督促檢查。各級各部門要把督促檢查貫穿于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的各個環節,采取單位自查、上級抽查、組織檢查、明察暗訪相結合的有效方式,督促檢查各階段工作任務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確保取得實效。各級效能建設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要切實把握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各個階段的工作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加大督查力度,及時了解掌握工作的進展情況,總結推廣成功經驗。發現工作不力的,要明確指出,及時糾正;有不足之處的,要找出原因,及時彌補;走過場或搞形式主義的,要嚴肅批評,及時“補課”。要通過深入細致的督促檢查,確保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各項工作真正落到實處,不走過場,不出偏差。

(五)加強輿論宣傳。各級各部門要充分運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新聞媒體和黑板報、墻報等宣傳陣地,為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要大力宣傳開展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進一步激發廣大干部投身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要大力宣傳各級各部門開展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的好做法、新成效和好經驗,把全區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進一步引向深入。要大力宣傳在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中涌現出來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充分展示廣大機關干部的嶄新風貌,進一步樹立各級機關的良好形象。要通過各級新聞媒體公開曝光一批損害群眾利益、破壞經濟社會發展環境的典型案例的查處情況,公開曝光一批干部作風不實、機關效能低下、落實工作不力、群眾反映強烈的單位和個人,并追究責任,進一步強化輿論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