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目標責任考核實施方案

時間:2022-07-09 09: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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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能目標責任考核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

按照目標明確,責任落實,措施到位,獎懲分明,一級抓一級,一級考核一級的要求,建立健全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和獎懲制度,強化政府和企業責任,發揮節能政策指揮棒作用,確保實現“*”節能目標。

二、考核對象、內容和方法

(一)考核對象。各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和100戶重點用能企業。

(二)考核內容。主要包括節能目標完成情況和落實節能措施情況。

(三)考核方法。采用量化辦法,相應設置節能目標完成指標和節能措施落實指標,滿分為100分。

節能目標完成指標為定量考核指標,以市政府與各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和100戶重點用能企業簽訂的節能目標責任書確定的年度節能目標為基準,依據市統計局核定的各縣(市)區、高新區能耗等指標和企業節能量指標,計算目標完成率進行評分,滿分為40分。其中,萬元GDP能耗指標和企業節能量指標超額完成的適當加分。

節能措施落實指標為定性考核指標,是對各縣(市)區、高新區和100戶重點用能企業落實節能措施情況進行評分,滿分為60分。

(四)考核結果。分為超額完成(95分以上)、完成(80分以上95分以下)、基本完成(60分以上80分以下)、未完成(60分以下)四個等級。未完成萬元GDP能耗目標的縣(市)區、高新區和未完成節能量目標的企業,均為未完成等級。具體考核計分方法見附件,市直有關部門節能目標責任的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三、考核程序

(一)每年1月底前,各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對上年度本地區節能工作進展情況和節能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自查,寫出自查報告報市政府,同時抄報市節能辦。市節能辦會同市經委、教育局、科技局、監察局、財政局、人事局、國土資源局、建委、水利局、統計局、國資委、市政公用局、質監局等部門組成評價考核工作組,對各縣(市)區、高新區節能工作及節能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評價考核和監督核查,形成綜合評價考核報告報市政府。

(二)100戶重點用能企業每年1月10日前對上年度節能目標完成情況和節能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自查,寫出自查報告報市節能辦。1月底前,由市節能辦、統計局、質監局和有關專家組成考核評價組,對各企業節能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評價考核和監督核查,形成綜合評價考核報告報市政府。由市政府對9戶國家級重點用能企業和39戶省級重點用能企業節能目標完成情況提出審核意見,報省政府和省節能辦。

各縣(市)區、高新區和100戶重點用能企業(國家千家企業除外)節能目標考核結果,由市政府予以通報。

四、獎懲措施

(一)對各縣(市)區、高新區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結果經市政府審定后,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健全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綜合考核評價體系的意見(試行)》的要求,作為對各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實行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

(二)對考核等級為超額完成和完成的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予以表彰獎勵。對考核等級為未完成的縣(市)區政府或高新區管委會,其主要負責人不予提拔重用,不得參加年度評獎等。

(三)考核等級為未完成的縣(市)區政府或高新區管委會,應在評價考核結果公告后一個月內,向市政府寫出書面報告,提出限期整改工作措施,并抄送市節能辦。整改不到位的,由監察部門依據有關規定追究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四)對超額完成和完成等級的企業,市政府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對未完成等級的企業,予以通報批評,一律不得參加年度評獎,不給予國家免檢等扶優措施,對其新建高耗能投資項目和新增工業用地暫停核準和審批,并按照濟發〔20*〕4號文件要求,其主要負責人不能擔任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考核結果為未完成等級的企業,應在評價考核結果公告后一個月內提出整改措施。國家級重點用能企業的整改報告報省政府和省節能辦,其他重點用能企業的整改報告報市政府并抄報市節能辦,限期整改。對100戶企業中的國有獨資、國有控股企業的考核評價結果,由同級國有資產監管機構作為對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的重要依據,實行“一票否決”,且考核結果為未完成等級的其領導班子不能享受年終考核獎勵。

(五)對在節能考核工作中瞞報、謊報情況的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和企業,予以通報批評;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責任。

五、其他規定

(一)能源和水的消耗指標以市統計局公布的數據為準,考核時應合理扣除不可比因素。

(二)必要時,考核小組可以查閱各縣(市)區、高新區和企業的相關文件,進入現場考核。

(三)本實施方案自20*年度考核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