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獨女戶家庭扶助工作方案

時間:2022-07-26 08: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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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獨女戶家庭扶助工作方案

根據《*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的實施意見》的要求,并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內容

從20*年起,對全省農村年滿55-59周歲、只有一個女孩的計劃生育家庭,由政府對夫婦雙方每人每月發放50元扶助金。

二、條件。

獨女戶家庭扶助對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本人及配偶均為農業戶口或界定為農村居民戶口。

2、沒有違反國家和我省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

3、現存一個女孩。

4、年滿55-59周歲。

扶助對象的年齡以當年年底前滿55-59周歲為準。20*年的扶助對象年齡為截止20*年12月31日滿55-59周歲。

三、實施時間、范圍

從20*年1月1日起,在全省農村全面實行農村獨女戶家庭扶助工作。

四、對象確認程序

1、本人提出申請。

2、村民委員會審議并張榜公示。

3、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初審并張榜公示。

4、縣級人口計生行政部門審核、確認并公示。

5、市級人口計生行政部門審查確定。

6、省級人口計生行政部門備案。

7、扶助對象一經確定,由各市人口計生行政部門發給由*省人口計生委、*省財政廳印制的《農村獨女戶家庭扶助光榮證》。

五、扶助對象年審程序

1、縣級人口計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對上一年度的扶助對象的資格、扶助金發放情況進行審核,并將審核結果在村、鄉(鎮)、縣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2、縣級人口計生行政部門要及時將審核公示后的結果報本級財政部門。

3、縣級人口計生和財政部門要將審核結果上報市級人口計生行政部門和市級財政部門,各市人口計生行政部門匯總后上報省人口計生委、省財政廳備案。

六、扶助對象終止發放程序

1、扶助對象如發生變化,村委會應及時填寫報告單,報鄉(鎮)人民政府。

2、鄉(鎮)人民政府應及時核實村委會報告和其他組織及個人的舉報,并將核實情況報縣級人口計生行政部門。

3、縣級人口計生行政部門將有關情況核實后,要以書面的形式報告市級人口計生行政部門,市級人口計生部門以書面形式上報省人口計生委備案。

4、市級人口計生行政部門在規定時間內對各縣(市、區)退出的扶助對象匯總后上報省人口計生委。

5、省人口計生委通知委托發放機構停止發放扶助對象的扶助金、撤銷扶助金賬戶。

七、扶助金的發放和管理

(一)扶助金標準

符合條件的扶助對象,按每人每月50元的標準發給扶助金。當對象年齡滿60周歲時,按照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的有關規定,享受獎勵扶助,直至本人亡故為止。

扶助金以年為單位計算,每年集中發放一次。扶助對象在當年亡故的,按全年發放扶助金。

(二)資金來源

農村獨女戶家庭的扶助所需資金,全部由省級財政承擔。

(三)資金管理

省財政廳負責扶助金預、決算和使用的監督管理。省人口計生委負責資金發放的監督管理。扶助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封閉運行。

(四)資金發放

扶助資金由省人口計生委委托金融機構發放。發放機構應按照省人口計生委提供的扶助對象名單,為扶助對象建立個人賬戶,辦理扶助金存折,并及時將省級財政部門撥付的扶助金及時足額劃轉到個人賬戶,扶助對象憑《農村獨女戶家庭扶助光榮證》和本人身份證、扶助金存折到委托發放機構的縣、鄉分支機構領取扶助金。發放機構不得用扶助金抵扣個人貸款、抵交各種稅費等。八、組織管理農村獨女戶家庭扶助工作在各級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行,*省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九、監督檢查

(一)縣及縣以上監察、審計等部門要對扶助對象確認、資金發放、制度運行等情況進行專項監督檢查。同時要聘請具有相應資格的人員,對農村獨女戶家庭扶助工作情況進行獨立的監督檢查。對扶助工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實行終身責任追究。

(二)各級人口計生部門要加強對農村獨女戶家庭扶助對象個案信息登記、數據匯總分析和日常管理監控工作,要做好農村獨女戶家庭扶助與獎勵扶助制度的銜接工作,當扶助對象的年齡滿60周歲時,各級人口計部門要及時為扶助對象辦理獎勵扶助的相關確認手續。獨女戶家庭扶助對象的資格確認、年審、資金發放等工作時可參考獎勵扶助的相關要求和規定執行。各市人口計生部門要定期將獨女戶獎勵工作的進展、經驗和存在的問題報告省人口計生委和省財政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