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重點工作通報方案

時間:2022-09-18 12: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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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重點工作通報方案

第一條為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在推進重點工作過程中和工作完成后,向社會進行通報,讓廣大人民群眾了解并監督其工作進展情況及取得的成效。根據云南省、紅河州人民政府重要事項公示制度實施辦法,結合我局實際,制定實施方案。

第二條蒙自縣招商局領導是重點工作通報制度的第一責任人。

第三條重點工作通報應當遵循依法依規、公開透明、全面真實、及時便民的原則,按照行政管理權限,分級負責,歸口管理,堅持工作通報與工作落實相結合,加強監督與行政責任相結合。

第四條以下重點工作,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除外,要向社會進行通報:

(一)年度招商工作重點和落實情況(包括重要決策、重大引資項目、重點工作);

(二)向社會公布的服務承諾事項和兌現情況;

(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招商引資工作的意見、建議、提案辦理落實情況;

(四)法律、法規規定應當通報的事項。

第五條重點工作采取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進行通報。

(一)縣政府網站,招商網站、政務信息公開網、招商引資信息查詢,公共場所設立的政務信息公開欄等;

(二)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

(三)本局召開的新聞會;

(四)縣人民政府公告;

(五)其他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進行通報。

第六條重點工作通報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程序經保密部門審核后組織實施。

(一)我局招商引資項目需由縣人民政府通報的重大事項,必須提前15個工作日報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或報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由縣政府辦公室或負責重點工作實施的有關部門負責通報。

(二)直接由我局通報的重點工作,由本局按規定自行組織通報,并報縣監察局、縣政府法制辦、縣政府辦督辦信息科備案。

(三)在通報工作結束后15個工作是內將收到的意見和建議及采納情況向社會公布,并將相關材料報送縣政府分管領導、縣監察局、縣人事局、縣政府法制辦、縣政府辦督辦信息科、縣網管中心。

第七條重點工作通報應包括以下具體內容。

(一)重點工作的目標、任務、完成時限等內容;

(二)重點工作實施的范圍、責任部門和負責領導;

(三)重點工作實施進展情況;

(四)社會公眾提出的意見、建議,責任部門收集整理采納情況;

(五)收集群眾反饋意見、建議的渠道;

(六)通報內容應實事求是、通俗易懂,統計數據和有關資料必須翔實可靠。

第八條屬于依申請通報的重點工作,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通報后可能損害對方及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應當書面征求對方及第三方的意見;對方及第三方不同意通報的,不得通報。但是,本局認為不通報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予以通報,并將決定通報的信息內容和理由書面通知對方及第三方。

屬于不予通報范圍的重點工作,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九條公眾關注以及其他應向社會通報的重要事項,應適時進行通報。

第十條局辦公室、督查組負責重點工作通報制度的協調推進工作,要定期不定期對本部門招商引資重點工作通報情況進行督查,建立健全舉報、投訴、監督機制,公布投訴電話,督促本局根據公眾的合理意見改進工作,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和水平。

第十一條對實施重點工作通報的情況,應當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及時收集整理社會各界反映的意見、建議,采納合理建議,推動工作落實。

第十二條為及時掌握招商重點工作的實施情況,每月各科室要向局辦公室報送1次招商重點工作的實施情況。

第十三條各科室開展的重點工作通報制度的實施情況納入政務督查考核,年末進行考核評價。

第十四條本實施方案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