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應對甲型H1N1流感工作方案

時間:2022-11-06 09: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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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對甲型H1N1流感工作方案

甲型h1n1流感(原稱“人感染豬流感”)是甲型h1n1流感病毒引起的豬或人的一種急性、人畜共患呼吸道傳染性疾病。為有效應對甲型h1n1流感疫情,充分做好流行前的準備工作和大流行發生之后的應急反應,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目的

為認真做好應對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監測、藥物和公共衛生干預等準備工作,有序高效地開展流行發生時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甲型h1n1流感在我州的流行對公眾健康和社會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

(二)工作原則

預防為主,充分準備。堅持“預防為主”工作方針,積極組織落實應對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各項準備工作。

指揮有力,協調有序。堅持政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積極協調各級、各部門落實應對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準備和應急處理工作。

加強能力,提高水平。加強人員、技術和物資準備,主要依靠省及本州力量做好應對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準備工作和應急處理工作。

及時預警,有效應對。加強疫情監測預警能力,依靠科學技術,及時做好應對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各項工作。

(三)編制依據

《傳染病防治法》、《國境衛生檢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衛生部應對流感大流行準備計劃與應急預案》、《青海省應對甲型h1n1流感流行應急預案(試行)》》。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應對甲型h1n1流感流行前的應對準備工作及流行發生后的應急處理工作。

(五)應對甲型h1n1流感流行階段劃分和應急反應分級

根據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特點,將應對甲型h1n1流感流行工作劃分為三個階段,即準備階段、大流行階段和結束階段。依據《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中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分級規定,按照甲型h1n1流感疫情發生和流行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圍,將甲型h1n1流感疫情劃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進行預警,分別實行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應急反應。

甲型h1n1流感流行各階段由州衛生局組織有關專家判定。州衛生局就疫區的劃定和宣布向州政府提出建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就當地疫區的劃定和宣布向本級政府提出建議。

1、準備階段

準備階段是指甲型h1n1流感流行發生前的階段。由于其潛在的流行威脅,必需做出相應的應急反應。應對流行的準備階段包括下列幾種情況及應急反應級別。

(1)無應急反應階段:無甲型h1n1流感病例報告。

(2)藍色預警——ⅳ級應急反應階段:人類標本中分離出甲型h1n1流感病毒或檢測到抗體,但未出現臨床癥狀。

(3)黃色預警——ⅲ級應急反應階段:人類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毒并發病,但未發生人傳人病例。

(4)橙色預警——ⅱ級應急反應階段:甲型h1n1流感病毒在人與人之間傳播,但傳播范圍相對局限。

2、大流行階段,紅色預警——ⅰ級應急反應階段

出現下列兩種情況之一,即為大流行階段。

(1)甲型h1n1流感病毒在人群中持續快速地傳播;

(2)衛生部宣布發生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或省衛生廳宣布我省發生甲型h1n1流感流行。

3、結束階段

全州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得到有效控制,由州衛生局組織專家組論證,結合省級專家組意見判定大流行結束。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甲型h1n1流感流行準備工作

(一)由州人民政府成立的“人民政府應對甲型h1n1流感聯防聯控協調工作領導小組”,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州衛生局,負責流行準備工作的日常事務。其職責為:

1、領導、協調全州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做好甲型h1n1流感流行預防控制和醫療準備工作。

(1)建立有效的工作機制、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2)制定應對甲型h1n1流感流行年度準備工作計劃;

(3)加強甲型h1n1流感監測工作和監測系統建設;

(4)做好醫療救治和公共衛生干預準備工作;

(5)定期組織州衛生局甲型h1n1流感防治專家組分析、評估甲型h1n1流感疫情;

(6)定期對準備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2、配合州政府有關部門,建立甲型h1n1流感監測信息交流機制和渠道。

3、根據上級部門授權,及時公布有關甲型h1n1流感監測信息,發出預警,提出相關措施建議。

(二)職責分工

1、共同職責

(1)準備階段

各部門制定相應的流感應急方案,做好各部門準備工作,及時相互通報甲型h1n1疫情監測信息。運用廣播、電視和報紙等媒體及宣傳畫、傳單等多種形式開展健康教育,向群眾普及防治知識,勸阻群眾取消或推遲赴疫區非必要的旅行。

(2)流感大流行階段

各部門按照本部門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職責、確保流感大流行階段有充足的人力資源,不延誤工作的開展。保證其工作人員的健康與安全,與衛生部門合作,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部門間應及時相互溝通、交換信息,確保工作順利進行。

2、部門具體職責

為保證防控工作各個環節的銜接、協調、有序進行,成立“人民政府應對甲型h1n1流感聯防聯控協調工作領導小組”,州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州政府辦公室、州衛生局、州委宣傳部、州發展改革委員會、州經濟貿易委員會、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財政局、州農牧局、州交通局領導任副組長,州旅游局、州民宗局、州科技局、州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州婦聯、州監察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建設局、州工商局、州質監局、州食品藥品監管局、武警人民政府支隊、德令哈車務段為成員單位,辦公室設在州衛生局。

各成員部門按照高度重視、積極應對、聯防聯控、依法科學處置的原則,分工負責、協調配合,做好應對準備,明確相關職責,落實防范措施,分工負責、協調配合,做好各部門方案。落實相關防范措施,密切跟蹤境外疫情發展,做好疫情研判和風險評估工作。各部門職責分工如下:

州衛生局組織協調全州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做好甲型h1n1流感流行預防控制和醫療準備工作。加強甲型h1n1流感監測和監測系統建設,做好醫療救治和公共衛生干預準備工作,定期組織州衛生局甲型h1n1流感防治專家組研判甲型h1n1流感疫情,對準備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配合州政府有關部門,建立甲型h1n1流感監測信息交流機制和渠道,及時公布有關甲型h1n1流感監測信息,發出預警,提出相關措施建議。

州委宣傳部組織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單位,及時報道州衛生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并積極主動地正確引導輿論,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宣傳報道、危機心理干預和防病知識普及。

州發改委負責協調維護市場秩序,保持物價穩定。

州經貿委負責組織應急藥品、醫療設備和器械、防護用品以及生活必需品的生產、儲備和調度,保證供應。組織做好參加外經貿活動人員的宣傳、登記、觀察工作,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外經貿活動期間跨地區傳播擴散。

州公安局密切注視疫情動態和與疫情有關的社會動態,依法、及時、妥善地處置與疫情有關的突發事件,查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協助衛生行政部門依法落實強制隔離措施。做好突發應急處理的涉外事務,協助衛生等部門對曾往返流行地區人員進行登記造冊,開展流行病學調查。

州財政局負責安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經費,并做好經費和捐贈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州交通局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對乘坐公路交通工具的人員進行檢疫、查驗工作,防止傳染病通過交通運輸環節傳播。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人員以及防治藥品、器械等急用物資和有關標本的運送,做好疫區的公路等交通管理工作。

州農牧局負責動物疫病的防治工作,開展對與人類接觸密切的動物相關傳染病的監測和管理工作。

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切實履行食品流通環節安全監管職責。

州教育局和州婦聯組織實施各類學校、托幼機構的控制措施,防止疫情在學校、托幼機構內發生,做好在校(園)學生、兒童和教職工的宣傳教育和自我防護工作。

州科技局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制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防治技術研究方案,統一協調、解決檢測技術、藥物和應用中的科技問題。

州民宗局會配合有關部門在主體少數民族和宗教人員中開展甲型h1n1流感宣傳教育工作,協助處理防控工作中涉及民族關系的特殊事宜。

州監察局負責落實防控工作中的責任追究制和行政問責制,加強防控工作各環節的監察,依法查處對責任落實不到位的行為。

州民政局組織和動員社區村委會力量,參與群防群控。協調做好死亡人員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州司法局配合衛生部門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衛生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州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制定并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好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人員的工傷待遇政策。

州建設局負責指導、督促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建筑企業,做好建設工地農民工的宣傳教育等工作。

州質監局負責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所涉及的防護用品、器械等物品的生產企業實行嚴格質量監管。

州旅游局組織做好旅游團隊及人員的宣傳、登記、觀察工作,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州內外團隊中發生和跨地區傳播擴散。

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藥品、醫療設備和器械生產等環節的監督和管理。

武警海西支隊組織指揮武警部隊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行動,配合公安機關做好事件現場的控制工作。

德令哈車務段負責組織對進出火車站和乘坐火車的人員進行檢疫、查驗工作,將發現的傳染病人和疑似傳染病人移交指定的醫療機構處理,防止傳染病通過鐵路運輸的環節傳播。確保鐵路安全暢通,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人員以及防治藥品、器械等急用物資和有關標本的運送,做好疫區的鐵路交通管理工作。

(三)準備工作領導小組工作機制

全州應對甲型h1n1流感聯防聯控協調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及時了解準備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準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更新方案,保持方案科學性、實用性和指導性;通過組織監督檢查,督促有關部門落實措施;

各成員單位指定專門部門和人員負責,并確保信息和政令的暢通。

(四)應急指揮組織

按照《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州衛生局負責組織、協調應急處理工作,并根據應急處理工作的需要,向州政府提出成立應急指揮部的建議。

三、準備工作

在特定的時間內,不同地區會處于應對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不同階段,因此,準備工作是個連續的過程,并貫穿于應對工作的始終。

(一)監測

在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加強甲型h1n1流感疫情監測預警。

1、監測工作內容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醫療機構要認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病原學和流行病學監測、暴發疫情監測工作。

醫療機構要按有關要求,采集流感樣病人標本,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將標本及時按要求運送省疾控中心流感實驗室進行檢測和病毒分離,并報告結果。

2、報告

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全國流感、人禽流感監測實施方案》、《青海省流感監測實施方案》等法律法規和方案進行報告。

3、信息交流

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利用“全國流感、人禽流感監測信息管理系統”,對甲型h1n1流感病原學和流行病學監測信息進行綜合管理。定期分析甲型h1n1流感監測信息,保持信息溝通,及時收集分析全國、全省流感監測信息,報告州級衛生行政部門,并及時反饋給各地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有關醫療機構。

州衛生局協調有關部門建立甲型h1n1流感監測信息交流和合作機制,及時互通甲型h1n1流感監測相關信息。

(二)醫療救治機構準備

州衛生局指定州人民醫院和格爾木市、天峻縣、都蘭縣、烏蘭縣、茫崖行委、冷湖行委、大柴旦行委人民醫院為集中定點救治醫院,收治甲型h1n1流感感染病例,并制定啟動臨時醫療救治點的工作預案。在省衛生廳確定格爾木市人民醫院為省級流感監測哨點醫院的基礎上,確定州人民醫院為州級流感監測哨點醫院,兩家醫院按照《流感監測方案》,做好監測、報告、分析等有關工作。

疫情應對處置中,對德令哈地區有關人員需要采取隔離措施進行醫學觀察的情況,10人以下人員在州人民醫院隔離觀察,10-18人在州蒙藏醫院隔離觀察,18人以上的請示州政府確定在相對偏遠、獨立的賓館隔離觀察。各地自行確定隔離觀察場所。

(三)人員準備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建由流行病學、臨床醫學、實驗室檢測等專家組成的技術指導組和以臨床醫學專家為主的醫療救治專家組,負責本轄區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業務技術指導和人員培訓,指導做好病人診斷、救治和疫情的調查處置工作。

定點醫療救治機構要成立醫療救治專家組負責病人的救治。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組建流行病學、消毒、實驗室檢測等專業人員參加的疫情應急調查處理小分隊。

(五)技術準備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對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專業人員熟悉并掌握診斷標準、鑒別診斷、治療原則、消毒、隔離、防護措施和技術要求。各級舉辦相應的培訓班,培訓對象包括各級各類衛生技術人員、衛生管理人員和鄉村醫生。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制定應急演練方案,定期組織開展醫療救治、公共衛生干預措施的應急演練,總結提高應急實戰能力。為強化聯防聯控工作機制,提高多部門參與協調處置能力,適時開展多部門參與的綜合應急演練。

(六)經費和物資準備

在各級政府的支持下,各級財政部門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安排落實本級防治專業人員培訓、宣傳教育、疫情監測、病人救治、應急疫情調查處理等工作所需經費,保障各項防治措施落實和疫情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應急反應和結束

州應對甲型h1n1流感聯防聯控協調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部門,依照《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按照本方案應急反應級別,根據州應對甲型h1n1流感聯防聯控協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安排部署,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反應機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組織落實相應的防控應對措施。

(一)ⅳ級應急反應

發生地將分離出甲型h1n1流感病毒株的人員送定點醫療機構,做好醫學觀察、消毒和院內感染控制工作。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根據調查情況,采集密切接觸人員標本進行分離,進行醫學觀察,采取防控措施。

(二)ⅲ級應急反應

1、病人救治和密切接觸者處理

列為醫學觀察者,對其進行7天醫學觀察。疑似、確診病例應送至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為期至少7天的隔離治療,若7天結束后仍發熱,應繼續隔離直至體溫正常。隔離治療期間,疑似、確診病例要按診療方案規范管理。

所有相關醫療機構應做好院內感染控制以及醫務人員和病例的個人防護,具體按照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甲型h1n1流感預防控制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的有關要求執行。

按照密切接觸者的判定原則,對疑似、確診病例的密切接觸者進行登記,并對其進行7天醫學觀察,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隨訪,每日測量體溫和健康詢問,做好登記。對醫學觀察期間出現發熱或呼吸道癥狀者,在采取有效防護條件下,應立即送定點醫療機構進行隔離治療。密切接觸者判定和管理,按照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甲型h1n1流感預防控制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的有關要求進行判定和管理。

2、流行病學現場調查

對報告的所有病例立即進行流行病學現場調查,調查內容包括:病例基本情況、居住地及家庭背景、發病和就診經過、臨床表現、實驗室檢查、診斷和轉歸情況、暴露史、旅行史、密切接觸者情況等,參照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甲型h1n1流感預防控制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附件甲型h1n1流感流行病學調查問卷和填表說明。

在疫情調查處理進程中或結束后,應及時對流行病學資料進行整理、分析,撰寫流行病學調查報告,并及時向上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同時,州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將甲型h1n1流感病例流行病學調查表和流行病學調查報告上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所有流行病學調查原始資料、分析結果和調查報告應及時整理歸檔。

3、監測和報告

全州各級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設立發熱及流感樣病例預檢分診點或指定專人加強預檢分診工作,詳細詢問流行病學史,對具有流行病史的流感樣病例或肺炎病例要立即進行隔離和報告,并采集標本,由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送省疾控中心流感實驗室進行分離鑒定。村衛生室、個體診所對所有流感樣病例及時報告并轉診到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力求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發現疑難病例要按照轉診、會診程序,嚴格執行醫治要求,實行“首診負責制”。

醫療機構對來自疫情發生地的流感樣病例要詳細詢問流行病學史,發現可疑病人立即隔離、報告、采集標本,由當地疾病控制機構送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流感實驗室進行流感分離鑒定。

衛生、農牧、公安、質監、交通、鐵路、民航等部門、機構應及時相互通報甲型h1n1流感監測信息。

4、疫情、信息

州衛生局經省衛生廳授權、州政府同意,負責向社會本行政區域內甲型h1n1流感疫情信息。州衛生局及時向社會公布監測和防治工作情況。

5、其它公共衛生措施

(1)消毒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協助和指導做好對可能污染的物品、用具和可能污染場所的環境的消毒工作。

(2)健康教育與咨詢

疫情發生地衛生行政部門要及時組織開展健康教育工作,教育群眾出現流感樣癥狀要及時就醫,減少外出,外出時佩戴口罩。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外公布咨詢電話,接受群眾有關流感防治知識的咨詢。

(三)ⅱ級應急反應

在ⅲ級應急反應的基礎上,增加以下措施:

1、檢疫

疫情發生地區對外出人員實行交通檢疫措施,測量體溫,對體溫≥37.5℃者進行醫學觀察。

未發生疫情地區對來自疫情發生地的人員實行交通檢疫措施,進行詳細登記,測量體溫,詢問有關癥狀,對體溫≥37.5℃者進行醫學觀察。對可疑病人,立即送當地醫療機構作進一步醫學檢查,并及時報告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未發生疫情地對來自疫情發生地區人員實行健康隨訪制度,要求每日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健康狀況,出現癥狀者,立即送當地醫療機構進行醫學檢查。

2、緊急措施

疫情發生地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疫情流行情況,就實施疫區封鎖、停產、停業、停課等措施向當地政府提出建議。

3、病例轉運

醫療救治病例收治到定點醫院,轉運工作由接診醫療機構或急救中心承擔,轉運過程中司機和醫護人員要采取預防措施。

(四)ⅰ級應急反應

大流行期間,對衛生資源實施統一管理和調度。

1、醫療救治

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甲型h1n1流感流行情況,調動一切醫療資源,加強危重病人的救治。在必要時,建立和啟用臨時醫療救治點。

醫療機構就診的所有呼吸道疾病患者均須佩戴口罩。

2、監測策略調整

監測重點為收集和報告流感樣病例就診數、住院病例數和嚴重病例、死亡病例情況,病人藥品使用和耐藥情況、其他物品的使用情況,為掌握疫情進展、疾病嚴重程度以及醫療救治、藥物合理使用提供決策信息和依據。

3、藥物和防護用品

應急指揮機構及時組織評估、預測藥物和防護用品需求量,最大程度地滿足防控工作的需求。

4、州衛生局定期向社會公布疫情、監測和防治工作情況。

5、其它公共衛生措施

各級人民政府要組織制定宣傳方案,運用廣播、電視和報紙等媒體及宣傳畫、傳單等多種形式開展健康教育,向群眾普及防治知識,勸說群眾取消或推遲赴疫區的旅行。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疫情流行情況,就實施疫區封鎖、交通檢疫、停產、停業、停課等措施向當地政府提出建議。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設立統一的咨詢熱線電話,解答群眾有關流感防治的咨詢和投訴。

(五)甲型h1n1流感流行結束

1、評估

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結束后,州應對甲型h1n1流感聯防聯控協調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處理情況進行評估。評估內容包括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的危害、現場調查處理、藥物使用情況、病人救治情況、措施效果評價、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經驗及改進建議。

2、善后處理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在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應急處理做出貢獻的集體和人員進行表彰和獎勵,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人員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對應急處理期間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企業的物資和勞務進行合理補償。

3、疫情常規監測系統的建立

為應對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發生,總結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防治應對和防控工作的經驗教訓,建立我州甲型h1n1流感常規監測系統,監測系統應保證其監測敏感性。

五、督導

(一)準備工作的督導

州應對甲型h1n1流感聯防聯控協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對準備情況進行督查,各級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督查內容包括實施方案的制定,組織的建立和行動機制,監測系統建立和運行,藥物準備,醫療救治準備,培訓及演練,健康教育等。督查組成員包括衛生行政領導、疾病控制、衛生監督和醫療專業技術人員,采用明查暗訪的形式,調查真實的準備工作情況,并做到調查與指導相結合。督查評估結果應及時反饋和通報。對需要整改的,進行動態跟蹤督辦。

(二)應急工作的督導

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各級聯防聯控協調工作領導小組要及時組織對轄區各部門甲型h1n1流感流行應急工作的全面督查,按照相關行政和技術規范要求,逐項進行督查、督辦。督查內容包括監測系統,藥物管理,醫療救治,健康教育和咨詢等。在現場解決督查中發現的問題。

六、附則

本方案由州衛生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制定,并將根據甲型h1n1流感防控形勢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更新、修訂和補充,并按規定公布。各地在防控和診療工作中的具體技術問題,按照衛生部辦公廳印發的《甲型h1n1流感預防控制技術指南(試行)》和《甲型h1n1流感診療方案(2009年試行版第一版)》要求執行。各市(縣、行委)、各部門要根據本方案,結合實際,制定本地、本部門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