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電下鄉推廣工作方案(縣)

時間:2022-11-18 04:42:00

導語:家電下鄉推廣工作方案(縣)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家電下鄉推廣工作方案(縣)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擴大農村消費、提高農民生活水平、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有關精神,根據《貴州省家電下鄉推廣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黔商發〔2009〕19號)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家電下鄉推廣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縣政府辦副主任)

*(縣經貿局局長)

*(縣財政局局長)

成員:*(縣文體廣播電視局副局長)

*(縣公安局副局長)

*(縣審計局副局長)

*(縣物價局副局長)

*(縣監察局副局長)

*(縣工商局副局長)

*(縣國稅局副局長)

*(縣地稅局副局長)

*(縣質監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經貿局,*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具體日常工作。

二、推廣工作的時間

推廣時間:2009年3月13日—2013年1月31日止。

三、家電下鄉產品標準和補貼對象

(一)四類推廣產品的價格:納入補貼范圍的產品包括彩電、冰箱(含冰柜)、手機、洗衣機四類,最高限價分別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具體品牌、規格、價格以省商務廳、財政廳公布的中標企業及中標產品為準。詳細情況可登錄*查閱。

(二)補貼對象及標準:全縣具有農業戶籍的農民在規定時間內購買規定的家電產品給予財政資金補貼。補貼標準為銷售價格的13%。每戶農民購買補貼范圍內的彩電、冰箱(冰柜)、手機、洗衣機,每類產品不得超過1臺(件)。

四、部門職責分工

(一)縣財政局職責:負責指導、督促鄉鎮對家電下鄉補貼資金及時、足額兌付,實施補貼資金發放的動態監督管理。

1、制定本縣家電下鄉補貼資金管理實施細則,對補貼發放、審核操作規程和信息系統使用進行全面培訓,確保工作順利有效開展。

2、加強對補貼審核認定與兌現工作的業務督促檢查和指導。

3、強化監管責任。公布舉報電話,受理和查處截留、擠占、挪用或騙取補貼資金等違法違規案件。

4、落實必要的工作經費,保障推廣工作順利實施。

(二)縣經貿局職責:負責中標企業網點備案的申請、審核、備案工作,會同縣財政局、工商局、質監局、公安局搞好網點備案、政策宣傳、協調服務和監督檢查工作。

1、受理中標企業網點備案申請,審核備案網點的條件。

2、加強政策宣傳和咨詢服務。及時將家電下鄉政策信息采取印發公告、廣播、電視宣傳等形式進行廣泛宣傳。

3、加強對促銷活動的協調服務工作。

4、牽頭制定應急預案,妥善解決好網點供應不足、網點銷售管理不善等問題,處理出現搶購、擠購等市場秩序混亂行為。

5、認真履行監管職能。公布舉報電話,及時受理群眾舉報,加強對備案銷售網點的巡回檢查,及時查處發現的問題。

(三)縣稅務部門職責:負責做好產品銷售發票的監管和協調工作。

(四)縣公安、工商、物價、審計、監察、質監等部門職責:認真履行職能,協助做好市場秩序維護、突發事件的處理、產品質量和售后服務監督等工作。

五、中標企業職責

(一)各中標企業要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機構,加快家電銷售服務網絡建設。在縣城所在地要有專門的服務機構。

(二)做好銷售網點備案工作,保證對我縣銷售和服務網點覆蓋面達到100%,保證農民方便購買和就近維修家用電器。

(三)規范銷售服務網點門面設置和促銷行為,保證安全促銷;嚴格執行有關政策和規定,保證誠信經營,組織充足貨源,合理確定配送價格,嚴格執行統一零售價格,采取有效措施保證所屬各網點認真執行中標產品限價政策,不得提價或變相提價銷售,防止淘汰劣質產品進入我縣。

(四)認真履行承諾,健全完善售后服務體系,加強制度建設與培訓工作,對企業及各網點相關的業務、技術和管理人員進行全面培訓,搞好售后服務工作,認真負責受理和限時妥善處理農民消費者投訴。

(五)積極配合經貿、財政部門搞好政策宣傳,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處理突發事件。

六、加強領導,確保家電下鄉推廣工作順利進行開展家電下鄉工作是貫徹落實國務院擴大內需的一項重要舉措,是統籌城鄉改革發展、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內需和外需協調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各鄉鎮政府要高度重視家電下鄉推廣工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統一負責家電下鄉工作,切實制定本地具體操作方案,建立組織協調機制,組織進入本轄區的中標企業扎實有效開展推廣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齊心協力,切實把這件惠民實事辦好辦實。各中標生產和流通企業要抓住機遇,以質優價廉的產品、誠信快捷的服務,大力開拓農村家電市場,實現銷售服務、網絡建設和社會效益三豐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