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實施方案
時間:2022-12-02 01:33:00
導語: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實施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監察部等部門關于清理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102號)、《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監察廳等部門關于清理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實施意見的通知》(蘇政辦發〔20*〕9號)和《市政府辦轉發市監察局等部門關于清理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實施意見的通知》(常政辦發〔20*〕25號),結合我區實際,現就進一步做好清理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清理工作的組織領導與職責分工
按照全區統一領導、政府分級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要求,區監察局、區政府糾風辦、區經發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編辦、民政局)、區財政局、區法制辦等6部門成立區清理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的分管負責人為聯席會議成員,區監察局主要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召集人。聯席會議履行統籌協調、政策指導、監督檢查等職責,負責研究制定全區清理工作實施方案,討論決定清理工作的重大事項,協調成員單位認真履行職責,對各鎮(街道)各部門的清理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向區政府和市清理工作聯席會議報告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區監察局,工作人員從成員單位抽調。辦公室負責起草工作方案、綜合情況和組織協調、督辦檢查等工作。各鎮(街道)也要成立清理工作的組織協調機構和辦事機構,明確工作職責,統一組織實施本地本部門的清理工作。實行垂直領導的部門,要負責做好本系統的清理工作。
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抓好各項措施落實。監察機關和糾風機構要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加強對清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機構編制部門要加強機構編制的監督檢查;經發、財政(國資)部門要對所聯系行業協會和事業單位舉辦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以及涉及企業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進行清理;民政部門要配合做好對社團組織舉辦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清理工作。社團組織舉辦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行清理,由業務主管部門提出審核意見(沒有主管部門的社團組織由民政部門提出審核意見),并組織實施;財政部門要加強對舉辦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資金管理;人事部門要綜合協調政府獎勵表彰工作;法制部門要牽頭研究制定規范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意見。
二、清理工作的目標任務和基本原則
清理工作的目標任務:通過開展清理工作,對全區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和社團組織、行業中介機構舉辦的面向本系統、本行業或面向基層、企業的各類評比達標表彰活動逐一登記,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進行清理,堅決撤銷各種脫離實際、與經濟利益掛鉤的亂收費以及加重基層和群眾負擔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實現“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大幅度減少、保留項目發揮積極作用、基層和群眾負擔明顯減輕”的目標,為全面規范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奠定基礎。
清理工作的原則:清理工作要按照“全面清理、逐級負責、嚴格審核、大幅減少、統一規范”的原則進行。
三、清理工作的范圍、重點、方式和政策界限
清理工作的范圍:國務院各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舉辦的面向本系統、基層和企業的各種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和社團組織、行業中介機構舉辦的面向本系統、本行業或面向基層、企業的各類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均屬于本次清理工作的范圍。
清理工作的重點: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項目;已立項多年,形式和內容脫離實際的項目;未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主要針對縣、鄉兩級的“一票否決”項目;面向企事業單位重復設置的項目;要求基層或個人出錢出物出工的項目;要求層層設立專門機構或增加人員編制的項目;面向企事業單位、以贏利為目的的項目;以開展活動為由為本單位職工發補貼、搞福利的項目。
清理工作的方式:采取自上而下、條塊結合,自查自糾與重點抽查相結合等方式,對各類評比達標表彰活動進行全面清理,不留死角。
清理工作的政策界限:總的要求是,凡可以撤銷的項目,要堅決予以撤銷;凡可以合并的項目,一律予以合并;對推動工作有重要作用確需保留的項目,要說明具體理由。國家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項目,國務院舉辦或者經國務院批準舉辦的項目,予以保留;省政府或國務院各部門舉辦、確對推動工作有重要作用的項目,經全國清理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審核報國務院批準后予以保留;省政府各部門舉辦、確對推動工作有重要作用的項目,經省聯席會議審核報省政府批準后予以保留;省轄市以下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原則上不再保留自行設置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對不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項目,要求基層、企業、群眾出錢出物出工或以各種名目收費的項目,以開展活動為由違反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濫發錢物的項目,堅決予以撤銷。清理工作期間,各鎮(街道)各部門一律不得舉辦新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
四、清理工作的實施步驟與時間安排
清理工作主要分為動員部署、自查自糾、審核公示和建章立制四個階段進行。
動員部署、自查自糾階段(20*年4月1日-20日):成立清理工作聯席會議,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各鎮(街道)各部門學習相關文件,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認真部署本地本系統本單位的清理工作;同時,各鎮(街道)各部門通過新聞媒體宣傳開展清理工作的意義和目的,設立并公開舉報電話,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召開區清理工作聯席會議,部署調查摸底等工作。各鎮(街道)各部門通過發放登記表、雙向核查等方法,全面收集本地本部門本系統舉辦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情況,逐一登記、逐項核對,除要摸清項目的名稱,還要列出其舉辦的依據、周期以及是否收費等情況。各鎮(街道)、區直各部門于20*年4月20日前填妥附件表格,連同有關文字說明材料,報區聯席會議辦公室。各鎮(街道)各部門要如實填表上報,做到不瞞報、不漏報,凡未上報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一律列為撤銷范圍。各鎮(街道)各部門要按照政策規定,對評比達標表彰項目認真審核,研究提出擬撤銷或保留的意見及需要保留的依據。
審核公示階段(20*年4月21日-5月):區聯席會議辦公室對各鎮(街道)各部門報送的擬保留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按照清理工作政策規定進行認真審核,提出處理意見報聯席會議審定。同時,區聯席會議辦公室通過發放問卷調查、召開座談會、派出檢查組等形式,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門的清理工作情況進行檢查,了解清理工作開展情況和存在問題,督促有關地方和部門限期整改。根據區聯席會議審核認定的結果,編制撤銷和保留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目錄,并報經市聯席會議批準后,通過報刊等媒體予以公布,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各鎮(街道)各部門根據公布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目錄進行認真整改,對應撤銷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堅決撤銷,對保留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要加強管理。區聯席會議對各鎮(街道)各部門的整改情況進行督查。各鎮(街道)各部門要對清理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并形成書面材料,報區聯席會議辦公室。
建章立制階段(20*年6-7月):區聯席會議辦公室認真匯總各鎮(街道)各部門情況,形成全區清理工作報告,經聯席會議審定后上報區政府和市清理工作聯席會議。同時,區聯席會議制定進一步規范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意見,鞏固清理工作成果,建立規范管理的長效機制。
五、落實責任,加強督查
各鎮(街道)政府和各部門的主要負責同志對清理工作負總責,要親自部署、研究落實具體清理措施。各鎮(街道)各部門要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及時發現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和制定對策措施,推動工作不斷深化。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從各自的職能出發,互相配合,協同做好工作。要加強監督檢查,區聯席會議對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的清理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堅決糾正和查處清理工作中的違規違紀行為。要發揮社會各界和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對不認真自查自糾,基層、企業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單位,要責令其限期整改;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根據規定予以處理,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 上一篇:國稅局加強稅收服務工作意見
- 下一篇:重點建設項目監督檢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