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促進返鄉農民工就業工作方案

時間:2022-12-22 1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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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促進返鄉農民工就業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省、市就業工作會議精神,促進農民工穩定就業,促進農民增收,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市委“實施四大戰略、推進五個突破、打好老區建設發展翻身仗”的戰略部署和“兩個強力推進”的要求,圍繞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目標,積極應對金融危機帶來的嚴峻挑戰,認真貫徹《*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農民工穩定就業切實解決失業返鄉農民工有關問題的通知》(巴府發[2008]1號)精神,通過大力開展技能培訓,組織勞務輸出,幫助就地轉移就業,鼓勵自主創業等措施,切實幫助返鄉農民工重新實現就業。

二、工作目標

落實各項就業扶持政策,及時為返鄉農民工提供就業服務,開展10萬農民工技能培訓行動,幫助2.8萬名返鄉農民工外出務工就業,幫助2.48萬名返鄉農民工實現就地轉移就業和自主創業。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返鄉農民工監測網絡。堅持信息定期報送制度,及時掌握返鄉農民工數量、培訓愿望、就業需求。廣泛采集用工信息并篩選整理,充分利用中國勞務網“農民工遠程見工系統”等勞務信息平臺,收集勞務信息,并組織有效的勞務對接。利用新聞媒體,通過網絡、報紙、電視、電臺等多種方式,為農民提供就業信息。(責任單位:農辦、就業、政府駐外辦事處等部門)

(二)拓寬返鄉農民工就業渠道。各地要主動承接沿海地區產業轉移,加快調整經濟結構,大力扶持中小企業、勞務密集型企業和服務型企業,不斷開辟新崗位,吸納返鄉農民工就業。編制產業規劃和下達項目計劃時,充分考慮返鄉農民工就業問題。在推進基礎設施建設、災后恢復重建、以工代賑項目、林業重點工程、林業產業等建設中要特別注重帶動返鄉農民工就業。大力發展優勢特色效益農業,鼓勵領辦農民專業合作社,積極扶持龍頭企業增加就業崗位,幫助返鄉農民工就地就近就業。(責任單位:縣(區)政府,發展改革、規劃和建設、交通、農業、林業、以工代賑等部門)

(三)組織返鄉農民工異地就業。加強與勞務輸入地的聯系,開展用工對接和區域勞務協作。培育勞務中介組織,發展勞務經紀人隊伍,開拓勞務市場。鞏固東部沿海勞務市場,拓展東北、華北、西北和海外勞務市場,力爭全年向外輸出勞務98萬人,外派勞務800人。(責任單位:縣(區)政府,農辦、商務、政府駐外辦事處等部門)

(四)加強返鄉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以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勞務扶貧培訓、新型農民培訓、勞務品牌工程培訓等項目為載體,大力實施10萬農民工培訓行動,按照市勞務開發和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年初下達的培訓任務和巴府發[2008]1號文件精神,整合培訓資源,統籌培訓資金,創新培訓方式,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地對農民工開展職業技能培訓,保質保量完成培訓任務。積極探索將農民工培訓向勞務輸入地延伸的辦法和措施,并給與相關扶持。(責任單位:縣(區)政府,農辦、農業、扶貧、工會、共青團等部門和組織)

(五)鼓勵扶持返鄉農民自主創業。將返鄉農民工創業的重點放在涉農生產、服務上。對有創業愿望的返鄉農民工加強創業培訓,以創業帶動就業。在工商登記、準入條件、經營范圍、注冊資本等方面比照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創業的優惠政策執行。申辦個體工商戶,免收工商登記費。從2009年1月1日起,將近期繳納營業稅的起征點調整為月營業額5000元。對失業返鄉農民工從事種養殖業和興辦農產品加工企業的,納入農業產業化經營扶持范圍。對吸納失業返鄉農民工就業達到一定比例的勞動密集型企業,享受勞動密集型企業貸款政策。支持失業返鄉農民工利用存量集體建設用地,以及閑置土地、閑置廠房和荒山、荒灘等場地回鄉創業。建立農民工返鄉創業園區,引導有創業愿望和條件的農民工進入園區。(責任單位:農辦、國土、農業、工商、稅務、中小企業、扶貧等部門)

(六)開展返鄉農民工就業和其他公共服務。推進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進一步發揮縣(區)鄉(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作用。組織開展“春風行動”系列活動,收集各類崗位信息,組織免費農民工專場招聘會、送崗位下鄉,為返鄉農民工提供政策咨詢、職業介紹和職業指導等就業服務。推行“培訓、就業、維權”三位一體的工作模式,把對農民工的服務工作落到實處。及時妥善安排返鄉農民工子女入學,屬于義務教育階段的要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安排,并享受當地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有關待遇,學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接收返鄉農民工子女入學,將返鄉農民工子女入學情況列入當地教育督導、評估的重要內容。積極引導返鄉農民工參加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及時做好適齡兒童預防接種的銜接。通過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宣傳文化活動,豐富返鄉農民工精神文化生活。(責任單位:勞動保障、農辦、發展改革、教育、衛生、司法、宣傳、工會、共青團、婦聯等部門和組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返鄉農民工就業工作,縣(區)政府是責任主體,政府主要領導負總責。各地要制定解決返鄉農民工就業問題的具體方案,細化措施,確保工作取得實效。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和實施計劃,明確具體工作時間、進度安排、工作目標要求、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形成目標任務明確、工作責任落實、工作結果有評估檢查的機制。

(二)落實工作責任。市農辦要牽頭做好返鄉農民工就業工作,發展改革、財政、教育、農業、林業、國土、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扎實工作,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返鄉農民工培訓、就業、創業、維權等服務工作。

(三)加強督查督辦。市勞務開發暨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加強與縣(區)對口聯系,開展返鄉農民工就業培訓工作的督促檢查,并與當地政府及時解決出現的困難和問題,準確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四)加強宣傳報道。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宣傳促進返鄉農民工的政策措施;宣傳提高技能素質的重要性,引導更多的農民工積極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宣傳農民工返鄉創業的典型,引導返鄉農民工自主創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