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局完善行政執法實施方案

時間:2022-12-30 0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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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局完善行政執法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自覺接受有權機關的監督和社會監督,確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社會主義法制原則落到實處。努力實現行政行為法制化、執法主體合法化、執法行為規范化。保證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在我區的全面正確實施。進一步提高系統廣大行政執法人員的依法執政水平。建立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為我區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精神,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以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依據,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為重點,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和決策、執行、監督相協調的要求,建立以執法有依據、行為有規范、權力有制約、過程有監控、違法有追究為主要內容的行政執法責任制度體系,從源頭上防止行政執法腐敗,保障我區建設系統的行政執法活動在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上健康運行,積極實施《*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五年規劃》和《*市建設規劃局*分局依法行政2005—2009年工作規劃》,切實推進依法行政、依法執政。

三、主要任務

(一)認真學習、提高素質

執法水平的高低取決于執法人員的素質。從提高全系統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入手,強化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和學習交流,提高執法人員業務素質,定期組織全體干部認真學習依法行政理論和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及《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意見》的重要精神,學習中突出針對性和預見性,做到學以致用,注重理論學習和實際工作能力提高的有機結合,確保學習數量和質量。在系統內形成一種“比業務、比學習、爭先進”的良好氛圍。

(二)抓執法責任制實施工作,落實責任到人

實行執法責任制的重要內容是將執法責任落實到單位、崗位和個人,保證嚴肅、公正執法。落實組織領導,分解、落實行政執法責任,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包括單位、崗位、個人的具體職責和違反規定所應承擔的責任,以及執法案件必須控制的錯案發生率等。使行政執法責任制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良好局面。

(三)建立監督制約機制

1、行政審批責任制。要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行政審批責任制,依法履行行政審批職能。

2、行政執法公示制。開展公示制、承諾制,健全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增強外部監督力度,接受社會公眾監督。要制定并向社會公布本部門負責實施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公布執法類別、執法權限、執法范圍、執法程序、強制措施以及處罰種類與幅度;公布辦理行政審批、行政許可等管理事項的適用范圍、對象、條件、方式、規則、程序等;公布本部門的服務承諾和接受監督的方式、投訴渠道以及對過錯責任追究的措施等。

3、投訴舉報制度。按照區政府的要求,為廣泛接受社會的監督,受理社會各界對我局及其工作人員工作效率、服務質量、服務態度、廉政建設等行政效能方面的投訴。

4、錯案責任追究制度。按照《*市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的規定,全面落實《全市建設系統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實施方案》,結合本局實際制定錯案責任追究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過錯責任標準和過錯責任追究具體辦法,使其更加規范化、科學化。

5、評議考核制度。依照區政府關于全面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評議考核制工作的實施意見,執法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結合本局實際,研究制定評議考核辦法,對行政執法責任進行評議考核的原則、目標、內容、方法、程序、獎懲措施以及考核定檔標準予以明確和細化,通過科學地評議考核,促進建設系統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深入開展。

五、保障措施

1、組織保障

為保障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落到實處,成立行政執法責任制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后),負責本系統行政執法責任制重大事項的決策,研究本系統重大行政處罰案件和復雜疑難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決定行政執法錯案責任追究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考核獎懲等。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局副職領導任副組長,由分局辦公室具體負責日常事務。各有關單位要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切實加強領導,建立領導小組,落實分管領導和具體承辦科室,負責行政執法責任制方案的制定、組織實施、督促和考核工作。

2、嚴格考核獎懲

將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納入對各單位的目標管理和考核內容,次年第一季度將組織人員對各單位上年度的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考核和檢查。同時,全系統執法目標、任務和行政執法規范化的具體要求已層層分解到各單位和執法人員,并嚴格考核獎懲。

附:*建設系統行政執法責任制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同志擔任。由分局辦公室負責協調、指導各部門開展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并督促、檢查、考核完成任務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