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化城市實施工作方案

時間:2022-01-19 1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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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化城市實施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與總體思路

指導思想是: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的可持續科學發展觀,以加強城市生態環境建設為重點,以轉變城市綠化工作理念為突破口,以增加城市綠化總量、提高城市生態環境質量和改善人居環境質量為目的,以創建國家、省級園林城市活動和創建園林式單位、園林式居住小區、園林式街路活動為載體,以強化城市綠化規范管理、加強城市綠化行政執法為手段,以城市文化內涵、民族特色為結合點,積極創造適宜、優美的生產和生活環境,造福城市人民。

總體思路是:政府組織、全民動員、統一規劃、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科學管理。

二、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

20*年,建成區綠地率達到21.56%,綠化覆蓋率達到23.43%,公共綠地面積33.7公頃,人均公共綠地面積4.68平方米。2010年,建成區綠地率達到28%,綠化覆蓋率達到33.72%,公共綠地面積120公頃,人均公共綠地面積16平方米。形成組織管理到位,規劃設計規范,景觀保護得力,綠地系統完整,市政設施配套的綠化格局,力爭達到省級園林城市標準。

駐和中、省、州、市直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企事業單位要加強本單位和本系統所屬各單位的庭院綠化工作,做好庭院綠化設計,20*年開始實施,三年內完成。

主要任務:

(一)全面完成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編制、城市綠化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主要街路、廣場的景觀設計,平均每年新增綠地面積18.4公頃,城市綠化投資要以30%以上的速度增長。

(二)大力推進公園綠地建設。到2010年,建成綜合性公園2個:江心島公園20.43公頃,水上公園8.14公頃;區級公園2個:南廣場1.58公頃,居民游園0.95公頃;郊野公園2個:三角地公園3公頃,東山植物園150公頃。城市公園綠地面積31.1公頃,人均4平方米。

(三)以開展創建“園林式單位”活動為載體,切實搞好單位庭院綠化。凡是有庭院的單位都要根據實際情況,按適當比例劃出綠化用地,并積極爭取開工建設。沒有庭院的單位要充分利用門前空地擺放花盆。

(四)積極開展居住小區綠化建設。新建居民住宅區綠地面積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30%的比例;老居民住宅區在街道社區統一指導下,深挖潛力,見縫插綠,不留綠化死角。同時,要逐步解決居民住宅樓之間違規、違章建筑問題,拓展綠化空間。

(五)有計劃地進行城區小流域綠化帶和環城防護林綠化帶建設,三年內初具規模。20*年完成城區小流域綠化上游的植樹任務,20*年完成城市環城防護林植樹任務。

三、具體措施

(一)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各新聞媒體要加大宣傳力度,廣泛宣傳城市綠化的重要意義,動員全社會關心、支持和積極參與城市綠化建設,對各單位完成綠化工作情況要及時報道,鼓勵先進,鞭策后進;對綠化工作中涌現出的各類典型,要大力宣傳,充分發揮典型的輻射作用,推進城市綠化工作。

(二)落實城市綠化規劃。嚴格執行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城市綠化控制性詳細規劃,切實發揮規劃的龍頭作用,嚴格按規劃施工,嚴格檢查規劃的落實情況,堅決杜絕違反綠化規劃現象。對確定的城市綠線,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擅自突破。

每年秋冬季要做好第二年綠化工作計劃和各項準備工作。

(三)實行科學決策機制。要按照“依法治綠、領導抓綠、社會辦綠”的原則,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工作機制,尊重城市綠化規律,充分聽取專家意見。對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城市綠化方案、城市年度綠化計劃、城市道路景觀設計等必須報城市綠化專家委員會審查通過后,方可實施。各單位的庭院綠化設計,由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進行審查,自行實施,避免隨意性。

(四)合理安排綠化用地。要按照城市綠化網絡體系總的框架要求,預留公共綠地、生產綠地、街路綠化帶、河道綠化帶、環城防護林帶、城郊緩沖林帶等建設用地。要在城區按500米左右的“綠化服務半徑”建設一批總量適宜、單位面積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公共綠地,城市主次干道兩側要預留10—30米的綠化帶進行景觀設計,并逐步形成園林綠化景觀大道。在沿街庭院、建成區主要道路,要進行綜合整治,拆違還綠、見縫插綠、拆墻透綠,力爭做到建一路綠一線,建一處綠一片。

(五)科學選擇植物種類。要充分利用好我市現有的苗圃、林地,適當外購苗木。根據州綠化專家委員會推薦的樹種,選擇適應我市環境生長的多樣性樹種,有計劃地培植鄉土植物。多種植適應能力強、方便管理的冠狀喬木,搭配適當的灌木、花卉和地被植物,加強立體綠化建設,提高城市綠化覆蓋率,提高城市綠化質量。

(六)積極籌措綠化資金。市財政要將城市綠化建設費用,養護、管理費用列入財政年度計劃,及時足額撥付,保證城市綠化工作需要。各部門、各單位每年要落實綠化建設資金,用于庭院綠化,完成市政府下達的綠化任務。要通過市場化運作手段,運作城市土地、市政設施等有形資產及各類經營權、冠名權等無形資產,獲取城市綠化資金。要通過公建民助、民建公補或捐資建綠,認養、認領綠地等方式,引導社會資金參與城市綠化建設,動員和組織全社會力量大搞城市綠化。

(七)加強綠化成果管理。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綠化成果的管理、養護工作,建立科學管理體制,落實工作責任制。城市綠化的管理要逐步實行市場化運作,依據植物的生物學特征,加強綠地養護工作。堅持科學種植,科學管理,嚴把抗旱、排泄、施肥、除草、松土、修剪、保潔、病蟲害防治關口,運用科學、藝術手法修剪造型,提高植物觀賞效果,達到樹綠、花鮮、草美,綠地內無雜草、無雜物、無病蟲害標準。

各單位對市政府下達的綠化任務包建設、包管理、包成活,市政府將組織人員定期對各單位的綠化管理情況進行檢查。

要積極開展群眾認領、認養綠地活動,動員各單位和中、小學校無償承擔街頭公共綠地的管養責任;動員社區退休老黨員、老工人領養小區綠地。

要運用法律手段加強行政執法工作,依法管理城市綠化成果。凡屬城市規劃區內的樹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確需砍伐和移植的,必須按照審批權限,分別報市、州、省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八)加大監督管理力度。市建筑工程質量監督部門要增加城市綠化工程的質量監督職能,負責城市綠化建設工程的質量監督。監理單位也要增加城市綠化,庭院、小區綠化的監理職能。從20*年起,城市綠化重點工程將納入基本建設工程的招投標、質監、監理、驗收、備案程序,加以嚴格管理,規范城市綠化行為。對居民小區竣工驗收時,達不到綠化覆蓋要求的,一律不得進行驗收。新建居民小區綠化面積每少1平方米,收取綠化補償費400元。市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對2002—2004年建設的住宅小區綠化情況進行復查,凡是沒有達到綠化規劃面積要求的,必須予以補齊。所缺綠化面積不能補齊的,按每平方米400元標準繳納綠化補償費,不得減免。

對違反城市綠化工作法律、法規、規定的部門、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處理,破壞城市綠化的要追究其責任。對擅自砍伐或人為毀壞城市樹木的,除按照《吉林省城市樹木砍伐補償費標準》向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交納補償費外,還將處以10倍的罰款。對開發企業開發的住宅小區沒有完成綠化標準,又拒不交納綠化補償費的,要予以重罰,直至取消其開發資格。

四、組織領導

大力開展城市綠化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可持續發展,增強城市環境競爭力、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工程”,也是提升城市現代化水平、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造福全市人民的“民心工程”。各部門、各單位要廣泛理解、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做到目標明確、責任到人、措施到位、真抓實干。為加強對城市綠化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城市綠化工作領導小組,協調解決綠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城市綠化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