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石流地質災害防災預案

時間:2022-01-20 10: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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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石流地質災害防災預案

一、總則

為預防我市泥石流地質災害,避免和減輕泥石流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制定本防災預案

本預案所稱泥石流地質災害,主要是指自然因素或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防災預案的概念是指一旦發生泥石流地質災害或者泥石流地質災害隱患體出現臨災狀態時,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緊急防災和搶險救災行動。

泥石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在*市政府領導下,堅持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全面規劃,重點突出的方針,遵循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快速反應、分組分部門負責和依靠科學、因地制宜的總原則。

二、泥石流地質災害防治領導組織機構

1、成立*市泥石流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

總指揮*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秘書長

*市規劃國土局局長

成員*市公安局局長

*市監察局局長

*市林業水利局局長

*市氣象局局長

*市林業局局長

*市衛生局局長

*市財政局局長

*市民政局局長

*市城建局局長

*市交通局副局長

*市教育局局長

*市廣播電視局局長

**供電局局長

*市發展計劃局局長

*市經濟發展局局長

*同益鄉黨委書記

*同益鄉副鄉長

*安波鎮鎮長

*礦管辦主任

市泥石流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國土資源局),辦公室主任*(兼),電話:*

市泥石流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成員所屬單位為搶險救災的成員單位,并派聯絡員參加指揮部辦公室的工作。成立監測預報組、醫療救護組、物資保障組、生活安置組、財務組、災情調查組、治安消防組、秘書組、宣傳組、專家咨詢組等機構,建立與之相配套的信息通訊網絡,使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層層把關,責任到人,反應迅速。

2、同益鄉、安波鎮要組建以黨委書記和鄉(鎮)長為主要領導的泥石流地質災害搶險救災領導小組。

有泥石流地質災害隱患的行政村要組建以村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為主要領導,由村民組長、村民參加的搶險救災領導小組和監測防災組織。

3、各級機構的分工與職責。

(1)*市泥石流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負責全市泥石流地質災害的防治管理工作,提出全市防災要求,對全市42個市級泥石流地質災害隱患點負責管理,每年4月底前組織完成重要泥石流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巡查工作,并將檢查結果報大連市國土資源和房屋局、省國土資源廳。各級地質災害防治部門在市泥石流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的領導下,履行各自的工作職責。

(2)鄉(鎮)泥石流地質災害搶險救災領導小組,負責本鄉(鎮)泥石流地質災害的防治管理工作。按照市泥石流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的要求,安排、布置本鄉鎮泥石流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工作,編制本鄉(鎮)和重要隱患點的防災預案。每年4月中旬前完成重要泥石流隱患點的巡查,并將巡查結果及時上報市泥石流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辦公室。

(3)村級泥石流地質災害防災組織,主要負責對本村泥石流災害隱患點的監測工作,對每個泥石流地質災害隱患點要設專人定期監測。在雨季要實行值班制度,發現災情和重大災情隱患要在第一時間內,組織搶險救災和轉移安置群眾,并及時上報災情及隱患。

(4)國土資源局、氣象局主要負責泥石流地質災害隱患的監測信息整理分析和氣象預報工作。在雨季,尤其有強降雨的天氣,應通過*市廣播電臺、*市電視臺及時氣象預警,以指導泥石流地質災害的防災工作。

(5)防災制度與崗位紀律。

定期監測與巡查制度。泥石流地質災害隱患地區的鄉(鎮)、村要對災害隱患點定期進行監測和巡查,及時掌握災害隱患點的變化情況。在雨季,尤其有強降雨時,要實行24小時監測與巡查。

汛期值班制度。市、鄉(鎮)、村防災組織,在汛期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認真作好值班記錄,對接到報告的有關情況,應視輕重緩急及時處理和報告。

報告制度。在汛期要實行定期報告制度,每十天村級組織要向鄉(鎮)防災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監測信息情況,鄉(鎮)防災領導小組向市防災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監測信息,在緊急情況下實行隨時報告制度。當災情及重大隱患發生時,所在地鄉(鎮)要立即組織應急分隊,進行防災與搶險,并及時向市泥石流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報告情況。

地質災害速報制度。各有關部門,在發生地質災害時,要按照國土資源部制定的《地質災害速報制度》及時報告處置。

①因災死亡3人以下(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由市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調查和做出應急處理并及時向大連市國土資源和房屋局報告。

②因災死亡3-9人(直接經濟損失100-500萬元以下),應在24小時內上報到大連市國土資源和房屋局,同時上報省國土資源廳。

③因災死亡10-29人(直接經濟損失500-1000萬元以下),應在12小時內報大連市國土資源和房屋局,同時上報省國土資源廳和國土資源部。

④因災死亡30人以上(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應在6小時內報大連市國土資源和房屋局,同時上報省國土資源廳和國土資源部。

崗位紀律。在泥石流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工作中,有關人員必須服從調動和安排,聽從指揮,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擅離職守,不得虛報、漏報情況。對玩忽職守造成重大損失者,從嚴追究其責任。

三、應急準備和保障

各級泥石流地質災害搶險救災部門,一定要充分做好搶險救災的各項應急準備和保障工作,必須做到人員要落實,隊伍要精干,資金有保障,物資有儲備。應急準備和保障主要要求如下:

1、指揮部辦公室要適時組織地質、氣象等專家對全市的泥石流地質災害發展趨勢進行分析論證,進行地質災害預測,并將論證預測的情況通告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

2、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按照職責分工,制定具體的搶險救災應急行動方案,進一步明確、細化工作任務,逐項落實具體職責,保障搶險救災工作有序進行。各成員單位所制定的搶險救災應急行動方案需報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3、泥石流地質災害易發生的鄉(鎮)政府要組織建立應急搶險救災隊伍,要針對性地開展應急搶險救災演練,確保災后應急救助手段及時到位。

4、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根據各自的搶險救災應急行動方案,組織專業隊伍,根據部門職責范圍和專業特點,加強崗位技術培訓,組織實戰演練,提高搶險救災人員的素質。

5、泥石流地質災害易發生的鄉(鎮)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儲備用于搶險救災的專用物資和交通、通訊工具。

6、市、鄉(鎮)財政部門應根據本地區泥石流地質災害防災工作的實際,在財政年度預算中落實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災經費。

7、要加強對群眾防災、減災知識的宣傳普及教育,增強群眾的防災意識和自救能力。使群眾明確一旦災害發生,應采取的避讓措施和選擇正確的逃生路線。

四、臨災應急

1、根據地質災害險情報告制度,市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大型泥石流地質災害隱患臨災報告后,應組織專家對險情進行會商,并決定是否啟動臨災應急預案命令。

2、市泥石流地質災害指揮部應迅速組織應急調查專家組赴現場開展調查工作。

3、市泥石流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要會同當地鄉(鎮)政府成立現場臨災應急搶險指揮部,并根據需要設立若干工作組,組織開展搶險救災的各項工作,開展應急調查,組織專家會商,設置危險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確定搶險救災方案。

4、加強動態監測,根據險情變化及時提出應急對策。災害險情得到有效控制或險情隱患消除,應解除臨災應急狀態,提出下一步防災、搬遷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移交鄉(鎮)政府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

五、災害應急

1、發生大型泥石流地質災害后,應按地質災害速報規定逐級上報。

2、市泥石流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地質災害報告后,應根據災情立即派出應急調查組或工作組,趕赴災區進行現場調查,核實災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災情擴大,并向指揮部提出啟動災害應急預案的建議。

3、指揮部接到啟動災害應急預案建議后,應立即召開指揮部緊急會議,進行災情會商,研究布置搶險救災的各項工作。

4、根據需要在災害現場成立現場搶險救災指揮部,設立若干應急工作組。現場指揮部由市泥石流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與當地鄉(鎮)政府共同組成。

5、各應急工作組應當按應急預案分工及現場指揮部的指令,根據各自的工作任務,有效開展各項應急工作。各應急工作組的組成與主要任務如下:

緊急搶險組:

武警、公安、建設、水利,電力等部門組成,主要任務是:組織搶險隊伍,搶救被壓埋人員;組織動員受災害威脅的居民和其它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危急時,可強制組織避災疏散;對已經發生或可能引發的水災、火災、爆炸及劇毒和強腐蝕物質泄漏等次生災害進行搶險,消除隱患。

調查監測組:

國土資源、地礦、民政、建設、水利、交通、氣象等部門組成,主要任務是:調查、核實災害發生的時間、位置、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查明災害類型、規模、潛在威脅的影響范圍,以及災害成因和誘發因素;組織災情監測,預測災害發展趨勢;根據災情變化及時提出應急防范的對策、措施并報告現場指揮部。

醫療衛生組:

衛生等部門組成,主要任務是:組織急救隊伍,及時搶救傷病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

治安、交通保障組:

公安、武警、交通等部門組成,主要任務是:維護災區社會治安;迅速疏導交通,對災區和通往災區的道路實行交通管制,保證搶險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

基本生活保障組:

民政、財政、商務及保險公司等部門組成,主要任務是:及時設置避難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點,做好救濟物資(含藥品)的供應、調配和管理,妥善安排災民生活;協同做好死難者的善后和保險理賠工作。

設施修復和生產自救組:

信息產業、電力、交通、鐵路、建設、水利、農業,林業、教育等部門組成,主要任務:組織搶修災區受損毀的交通通訊設施,保證救災物資運輸;組織搶修受損毀的供水、供氣、供電、水利等工程設施,保障正常運行和供應安全;指導、幫助災區恢復生產,組織修復損毀校舍,或應急調配教學資源,妥善解決災區學生就學問題。

應急資金保障組:

財政、民政、計劃和水利、交通、建設等部門組成,主要任務是:負責應急資金的籌集和落實,做好應急款物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工作。

6、市政府應根據現場指揮部或上級調查組的建議,及時劃定泥石流地質災害搶險救災特別管制區,并予以公告。

危險區和特別管制區的邊界應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安排巡邏值勤人員;嚴防在危險區內進行爆破作業;禁止與搶險救災無關的人員、車輛進入危險區和特別管制區。

7、泥石流地質災害已經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后,市政府應根據現場指揮部的意見及時解除災害應急期,撤銷原劃定的地質災害危險區和搶險救災特別管制區,并予以公告。

8、因搶險救災需要,臨時調用單位和個人物資、設施、設備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災害應急期結束后應當及時歸還;無法歸還或者造成損失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償。

9、市、鄉(鎮)政府應當根據泥石流地質災害的災情和災害防治需要統籌規劃,安排好受災地區的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