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方案

時間:2022-01-25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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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這次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要以十七大精神為指導,以《居民組織法》、《選舉辦法》為依據,以加強社區居民委員會組織建設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為目的,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直接、差額、競爭、無記名投票的選舉原則,保證社區居民依法選出符合條件,群眾滿意的社區居委會班子。

二、組織領導

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與廣大社區居民利益有密切聯系。為保證這項工作順利進行,市成立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市委常委組織部長欒廣成、副市長楊麗杰任組長,市長助理趙勝仁任副組長,成員單位有市委組織部、宣傳部、監察局、司法局、財政局、信訪局、民政局。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民政局副局長趙學武任辦公室主任。民政局成立換屆選舉指導小組,具體負責指導全市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各相關鎮(區)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負責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各社區居委會成員名額由各相關鎮(區)自行確定,一般應按300—500戶配備一名社區干部,最少不得少于3人。

三、選舉的時間、方法和步驟

第七屆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從3月14日開始至5月20日結束,分六個階段進行。

(一)選舉的準備工作階段(3月14日—25日)

1、推選產生社區選舉委員會。無論被確定直選或非直選的社區,都要由上屆社區居民委員會組織選出本屆社區選舉委員會,選舉委員會一般由7人或9人組成,其中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不得超過半數。選舉委員會成員由上屆社區成員代表大會從有一定組織能力、有群眾威望、辦事認真的社區成員中推選產生。選舉委員會設主任一人,由選舉委員會成員推選產生。在選舉期間,如果選舉委員會出現空缺,按推選時得票多少依次遞補。社區選舉委員會確定本社區的選舉日。

2、制定選舉方案。制定方案前,必須進行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要準確掌握各社區的基本情況、居民的思想動態、居民對社區干部的信任度和可能出現的問題。要制定直選和非直選的具體方案。尤其對社區直選可能出現的新問題,要制定具體措施。在選舉方法上,要本著試點先行,先易后難,穩步推進的原則。條件成熟的社區都要采取直選,其中鳳凰城區要保證至少要有2個社區采取直選,鳳山區要保證至少要有1個社區采取直選,其它鎮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換屆選舉實施方案要逐級上報。要安排專人負責解答選舉中的政策、法規和疑難問題,保證換屆選舉工作依法順利進行。

3、培訓選舉工作人員。選舉前,要對換屆選舉指導小組成員、選舉辦公室工作人員、鎮(區)領導和社區辦主任、民政助理、社區居民選舉委員會成員進行培訓,使其了解換屆選舉工作的重要性、工作職責、相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精神,掌握選舉的規則和程序,積極發揮指導作用,確保換屆選舉工作依法順利開展。

4、搞好宣傳發動。各相關鎮(區)、社區要采取會議、廣播、電視、標語、板報、一封信、明白卡等形式,大張旗鼓地宣傳黨的十七大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納入中國特色政治制度的重大意義;宣傳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的目的、意義、方法和步驟;宣傳《居民委員會組織法》、《選舉辦法》和上級有關選舉方面的文件精神,調動廣大居民參加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積極性,提高參選率。

5、保障經費。各級要把選舉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保證換屆選舉順利實施。

(二)推選社區成員代表和居民小組長階段(3月26日—4月4日)

社區選舉委員會產生后,推選新一屆社區成員代表,社區成員代表按每20—40戶一名的比例或每個居民小組2—3名產生,駐社區單位可按每單位1—2名的比例產生,代表總數不得少于50名。居民小組長的推選可以與推選社區成員代表同步進行,也可在新一屆社區居委會產生后推選。

(三)選民登記階段(4月5日—4月9日)

1、采取社區居民或戶代表形式直選的社區,社區選舉委員會要組織社區居民進行選民登記,凡年滿18周歲享有政治權力的本社區公民,均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社區居民的年齡以本人身份證或戶籍登記為準,計算年齡的時間截止到選舉日,駐社區單位可派代表參加選舉。非直選的社區不進行選民登記,以居民代表會議形式投票選舉。

2、戶籍不在本社區,但在本社區居住一年以上,且未在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參加選舉的,或戶籍不在本社區,但曾是原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且未參加戶籍所在地的社區選舉的,經本人書面申請,應給予選民登記。

3、選民名單應當在選舉日的15天前以《選民榜》的形式公布,居民對公布的選民名單有異議的,可以在選民名單公布后5日內向社區選舉委員會提出,選舉委員會應當在5日內做出解釋或調整。

(四)推選候選人階段(4月10日—4月19日)

1、明確候選人的條件。社區居委會成員候選人應具備以下條件: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奉公守法,年富力強,辦事公道,作風正派,有較高的文化和較強的工作能力,熱心為社區居民服務。

2、提名候選人。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可由本社區有選舉權的居民10人以上聯名提名、上屆社區黨組織提名、上屆社區居委會提名、鎮(區)從社會上招聘的人員中推薦。

3、候選人的確定。直選的社區召開社區居民會議或戶代表會議,非直選的社區召開社區成員代表會議,對提名的候選人進行投票推選,以得票多者為正式候選人,并當場公布候選人名單。候選人的名額應多于應選名額。

4、社區選舉委員會成員被確定為候選人的,應辭去本社區選舉委員會中的職務。正式候選人產生后,可在投票選舉前由選舉委員會組織進行競選演講,演講稿事先應由選舉委員會審查,演講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不得抵毀、侮辱他人。選舉委員會應在選舉前5日張榜公布選舉時間、地點和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正式候選人名單。

(五)投票選舉階段(4月20日—5月9日)

1、采取直選的社區可由全體有選舉權的居民或者由每戶派選民代表參加。規模較大或居住分散的社區可以同時設立中心投票站和分投票站。不便到投票站投票的選民,可在流動投票箱投票,每個流動投票箱必須有3名以上監票人。

2、投票選舉前,社區選舉委員會要提出監票人、唱票人和計票人,并經選舉大會通過。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不得擔任監票、唱票、計票等工作。選民對候選人可以投贊成票,也可以投反對票和棄權票,不可以另選他人。選民自己不能填寫選票的,可以委托其信任的人。

3、無論是直選還是非直選的社區選舉,過半數選民參加的選舉有效,候選人獲得參加投票選民的過半數贊成票,始得當選。獲得過半數贊成票的候選人的人數超過應選名額時,以得票多的當選。如候選人得票相等,不能確定當選人時,應當將票數相等的候選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當選。

4、第一次選舉當選名額不足時,應就空缺名額組織另行選舉。另行選舉時,候選人所得贊成票超過選票三分之一即可當選。

5、選舉實行無記名投票,選舉時應設立秘密寫票處,投票結束后,選舉人員應當立即將投票箱集中到中心選舉會場,先對各投票箱的選票進行清點,如果選舉投票數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數的有效,多于投票人數的無效。每張選票所選人數等于或少于規定應選名額的有效,多于規定應選名額的為廢票。選舉委員會確認選舉有效后,實行公開監票、唱票、計票。當場公布選舉結果,并向當選人頒發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當選證書,選舉結果報鎮(區)備案。

6、以威脅、賄賂、偽造選票等不正當手段妨礙居民行使選舉權被選舉權,破壞居民委員會選舉的,居民有權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舉報,有關機關應負責調查并依法處理。以威脅、賄賂、偽造選票等不正當手段當選的,一經查實,本屆當選無效。

(六)建章立制和檢查驗收階段(5月10日—20日)

新一屆社區居民委員會選舉產生后,原社區居民委員會應當在10日內將公章、辦公場所、集體資產、工作檔案等移交給新一屆社區居民委員會。建立健全社區各項規章制度,制定社區干部的任期目標。

換屆選舉結束后,各鎮(區)要進行工作總結,做好各種數據統計和材料歸檔工作,要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檢查驗收。要抓好對新當選社區居委會成員培訓工作,使他們盡快進入角色,迅速開展工作。做好落選人員的思想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四、罷免、辭職與補選

(一)社區居民委員會應當接受社區成員的監督。本社區五分之一以上有選舉權的居民或三分之一以上的社區成員代表提出罷免,經核實提出罷免的人數和罷免理由成立,可以啟動罷免程序。直選的社區召開社區居民會議或戶代表會議表決,非直選的社區召開社區成員代表會議投票表決。被提出罷免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有權提出申辯意見。

(二)社區居民委員會應在接到罷免要求30日內按規定的會議形式啟動罷免程序。社區居民委員會在規定時間內拒不啟動罷免程序的,可由鎮(區)人民政府依法組織實施。罷免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須經出席會議人員過半數通過。

1、罷免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除給社區工作或居民造成重大損失,情節嚴重,影響巨大的以外,一般應在社區居委會成員當選6個月后提出。經社區居民會議或社區成員代表大會投票表決,罷免要求未獲半數通過的,自表決之日起6個月內,不再受理以相同理由提出的罷免要求。

2、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因居住變遷,工作變動等原因要求辭去職務,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由社區居民會議或戶代表會議、社區居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進行補選。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有3個月以上未參加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且未說明理由,可視為自動離職。

3、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因故空缺,需補選時,由社區居民委員會按規定進行補選。

五、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換屆選舉工作的領導

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關系廣大居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基層民主政治建設、關系社會發展穩定的大局,我們一定要站在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和營造*跨躍式發展良好環境的高度,進一步增強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充分發揮換屆選舉機構的作用,建立領導責任制,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組織。社區直選是一項新生事物,在選舉前,各相關鎮(區)一定要組織好有關人員的培訓,熟練掌握換屆選舉的有關法律法規,明確選舉程序、方法、步驟。各相關鎮(區)要集中時間,集中精力,保證按時完成換屆選舉工作。

(二)嚴密組織,確保換屆選舉依法實施

1、掌握情況,搞好教育。各相關鎮(區)選舉組織機構要對社區干部和參與競選的人員搞好教育,教育他們樹立正確的權力觀,采取合法、正當的方式參與競選。重點、難點社區的候選人要寫出書面保證書。

2、嚴格履行法定程序,依法進行選舉。各相關鎮(區)在選舉過程中,不得簡化程序,要嚴格依法辦事,充分體現社區民主自治原則,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直接任命、委派社區干部,不得包辦代替社區選舉,要體現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在選舉過程中,要嚴把“六關”,即把好居民選舉委員會推選關,把好居民代表推選關,把好選民登記關,把好候選人提名關,把好投票選舉關,把好居民小組長推選關。

(三)要依法查處和糾正侵犯居民民主權利的違法行為

在選舉過程中,我們要實事求是,做到違法必糾,整體違法,重新選舉,局部違法,局部糾正。堅決制止候選人本人或指使他人用金錢、財物賄賂選民或工作人員的行為。對以暴力、威脅、賄賂、仿造選票等手段破壞選舉,違反治安管理條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認真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防止越級上訪

選舉期間,各相關鎮(區)要設立社區居委會選舉信訪值班室,負責有關選舉的信訪工作,能解答清楚的,要及時予以解答,需要調查處理的,要及時組織力量進行調查處理,不得敷衍了事,更不能人為激化矛盾。要杜絕進丹東市、省有理訪事件。針對選舉中可能出現的信訪問題,各相關鎮(區)要建立健全信訪登記制度,復信回訪制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確保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