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稅稅源普查工作方案
時間:2022-02-01 02: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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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本次土地使用稅稅源普查的指導思想是: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加大稅收管理力度,充分運用GPS衛星定位等高新技術手段,不斷完善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源數據庫,全面掌握我市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稅源狀況、合理調解土地級差收入,實現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科學化、精細化、專業化管理,促進全市稅收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目標任務
本次土地使用稅稅源普查的目標任務是:完成對全市范圍內應稅土地面積的全面普查,有效消除人工測量的隨意性和誤差值,澄清土地使用稅稅源底子,建立準確的土地使用稅稅源數據庫,為加強土地使用稅管理奠定基礎。
三、組織機構
為把土地使用稅稅源普查工作落到實處,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成立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源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源普查工作。
各縣(市、區)地稅部門負責稅源普查工作的具體實施。財政部門負責保障普查工作所需經費,保證土地測量核實工作的順利進行。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對專業土地測繪單位的監督。
四、普查對象
本次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源普查對象按照以下三個原則確定:
(一)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的企業占地;
(二)實際使用土地面積與應稅面積不符的企業占地;
(三)企業主動申請核實的占地。
五、方法步驟
普查工作分為三個階段:
1.準備階段(9月10日-9月20日):各縣(市、區)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制定普查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分工。縣(市、區)地稅部門確定擬測量土地清單。
企業實際占用土地有土地使用證的,以土地使用證上載明的面積作為計稅土地面積。
2.實施階段(9月21日-11月20日):各縣(市、區)地稅部門委托具有相應測繪資質的專業土地測繪單位(以下簡稱專業土地測繪單位)開展應稅土地測量核實工作。測量結果經縣(市、區)地稅部門和當事人確認后,作為計稅土地面積。待核發土地使用證書后再根據證書確認的占地面積予以調整。
3.總結階段(11月21日-11月30日):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地稅部門將《各縣(市、區)土地普查統計表》及普查工作總結,分別上報*市人民政府和市地稅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工作配合。各縣(市、區)地稅、財政、國土資源等部門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工作總體要求和職責分工,加強協作與配合,有條不紊地做好普查工作。
(二)保證工作質量。各縣(市、區)地稅部門要按照確定普查對象的三個原則,全面掌握需測量核實的應稅土地信息,及時準確地提供擬測量核實的對象,確保需測量核實的土地“一戶不漏”;國土資源部門要監督專業土地測繪單位按照相關技術規程組織實施,確保測量結果的準確、及時。
專業土地測繪單位可利用GPS衛星定位等高新技術手段,按照有關技術規范要求完成測量任務,并對測量結果的合法性、準確性負責。
(三)建立土地信息檔案。普查工作結束后,縣(市、區)地稅部門要建立、完善應稅土地檔案,“一戶一檔”,并將經確認的測量結果輸入財產稅管理信息數據庫,做為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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