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莊規劃編制工作方案
時間:2022-02-09 09:31:00
導語:村莊規劃編制工作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一、總體任務
圍繞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總體要求,對村莊進行科學規劃,通過建設與改造并舉,改善農村生產生活環境。從2007年下半年至2009年底,分期、分批完成全市34個鎮(17個中心鎮、17個一般鎮)共1,146條行政村的村莊規劃編制工作。
二、工作原則
(一)政府引導,村民參與。
加強政策指導,堅持陽光操作,引導村民積極參與村莊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工作。及時公開村莊規劃成果,接受村民監督,確保規劃確定的目標、內容和實施方法充分體現村民的意愿和利益。
(二)因地制宜,分類指導。
堅持因地制宜,立足實際,分類指導,穩步推進村莊規劃編制工作,切忌照搬城市建設模式,避免大拆大建。
(三)整體規劃,分期實施。
各有關區(縣級市)、鎮政府應從統籌本地區城鄉發展的需要出發,結合村莊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明確村莊長遠建設的整體思路,做好分期組織實施的安排,同時要處理好近期建設與遠期發展、改建與新建的關系。
(四)科學建設,節約集約用地。
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引導村鎮住宅建設,認真落實農村“一戶一宅基地”政策,推行聯排式、公寓式住宅建設模式,節約集約用地。
(五)延續特色,保護環境。
努力保持村莊的自然與人文景觀,體現地方和農村特色,最大限度做到不推山、不砍樹、不填池塘(河流)、不盲目改直道路、不改變河道的自然流向、不破壞歷史文化風貌。
(六)簡潔規范,通俗易懂。
規劃成果的圖文表達方式應簡明扼要、規范平實、通俗易懂,確保廣大村民關心規劃、理解規劃、支持規劃,進而促進規劃的順利實施。
三、工作內容及要求
村莊規劃編制工作的內容分兩部分:村莊布點規劃、村莊規劃。
(一)村莊布點規劃。
由區(縣級市)政府牽頭組織,以鎮為單位編制本區(縣級市)村莊布點規劃。按照節約資源、集聚發展、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在符合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的基礎上,根據各鎮的經濟發展情況,結合合理布局市政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節約農村建設用地等方面的要求,對鎮域范圍內農村居民點進行村莊布點規劃,為下一步開展村莊規劃編制提供依據。規劃成果應以能指導鎮居民點布局、指導開展村莊規劃和規劃管理為目標。
(二)村莊規劃。
在上層次規劃和村莊布點規劃的指導下,在行政村(包括所轄自然村)村域范圍內,對發展型、保留型的行政村及搬遷型的自然村分別進行新村建設規劃和舊村改造、整治規劃。規劃深度參照修建性詳細規劃深度。
四、工作程序
嚴格按法定程序開展村莊規劃的編制、審查、審批及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確保村莊規劃充分體現村民的意愿和利益。
(一)征詢意見。
編制村莊規劃過程中,區(縣級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會同相關部門通過召開村莊規劃成果征詢會等方式征求村民意見,并采納合理的意見和建議。村莊規劃報批前應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同意,避免行政命令和包攬代替。
(二)審查。
村莊布點規劃由市規劃局負責審查,行政村及以下層次規劃由區(縣級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審查。
(三)審批。
村莊布點規劃由市規劃局按程序審批,行政村規劃由區(縣級市)政府委托同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審批。
(四)監督檢查。
區(縣級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將審批項目以列表形式報市規劃局備案;市規劃局建立監督機制,加強對村莊規劃成果及其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
五、工作計劃
(一)2007年。優先開展中心鎮所屬的村莊規劃編制工作,為全市村莊規劃編制工作積累經驗。
開展農村住宅建筑設計方案征集活動,選取優秀設計方案并編印成冊,作為新農村建設住宅的標準圖紙免費提供給農民,規范農村住宅建設,使新農村住宅經濟實用、造型美觀、節能節地并體現地域特色。
(二)2008年。分3批次(每批次為4個月)完成剩余中心鎮及部分一般鎮共約500條行政村的規劃編制工作。
(三)2009年。分3批次(每批次為4個月)完成剩余一般鎮約380條行政村的規劃編制工作。
六、保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市村莊規劃工作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包括市規劃局、建委、國土房管局、農業局等,辦公室設在市規劃局,全面負責統籌全市村莊規劃工作,指導各區(縣級市)開展規劃編制、審查與實施工作,并跟蹤、協調、督促和檢查村莊規劃各項工作。
(二)明確工作分工。
各有關部門和區(縣級市)政府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具體分工如下:
市規劃局:制訂村莊規劃工作方案和編制要求;對村莊規劃工作進行技術指導與支持;組織對村莊布點規劃進行審查并按程序審批;對全市村莊規劃工作進度和質量進行監督和檢查;定期匯總各區(縣級市)村莊規劃編制情況,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
市建委、農業局:結合各自職能指導村莊規劃的編制及審查工作;協助市、區(縣級市)、鎮有關部門按照村莊規劃組織開展村莊建設、改造及整治。
市國土房管局:結合職能指導村莊規劃的編制及審查工作;指導各區(縣級市)政府辦理新村建設用地手續。
市市政園林局、綠委辦、環衛局、衛生局:結合各自職能,為村莊規劃的審查提供相關技術支持,按照村莊規劃指導開展市政、綠化、環衛、衛生設施建設。
區(縣級市)政府:作為本行政區村莊規劃工作的責任主體,一是從人力、物力、財力上確保村莊規劃的開展,落實村莊規劃編制經費;二是制訂本區(縣級市)村莊規劃工作方案及年度編制計劃,并報市規劃局備案;三是做好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
區(縣級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受區(縣級市)政府委托,組織開展村莊布點規劃編制;配合開展農村住宅建筑方案征集活動;組織行政村及以下層次村莊規劃編制、村民意見征詢、規劃成果公示及審查、審批工作;逐月向市規劃局報送本月工作進度及下月工作計劃;村莊規劃最終成果報市規劃局備案。
- 上一篇:星級衛生街道創建工作方案
- 下一篇: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