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時間:2022-02-09 09: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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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建立整規打假及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長效機制為重點,進一步解放思想、開拓創新,一手抓制度建設,一手抓專項整治,標本兼治、治本為主,認真做好基礎和基層的各項整治工作,提升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建設和諧*,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主要任務
(一)三大重點。
1.重點產品: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以及進出口商品。
2.重點單位:蔬菜生產基地,規模畜禽、水產品養殖場,肉聯廠、屠宰場,飼料加工廠,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及小作坊,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生鮮產品超市、小食雜店、小型餐館以及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等。
3.重點區域:農村和城鄉結合部,食品生產比較集中的區域,無證生產經營問題突出的區域,以及制假售假反復發生的區域。
(二)20項指標。
1.農產品批發市場100%納入質量安全監測范圍。
2.農產品生產基地、規模種植養殖場、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場)使用違禁農藥、畜藥和飼料添加劑問題基本解決。
3.杜絕違規生產、銷售和使用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種高毒農藥。
4.食品生產加工企業100%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
5.食品小作坊100%簽訂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6.市場、超市100%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
7.街(鎮)、社區食雜店100%建立食品進貨臺帳制度。
8.徹底解決餐飲經營單位、鎮政府所在地(含村)及縣城以上城市小食雜店、小攤點無照經營問題。
9.食堂和縣城以上城市餐飲經營單位100%建立原料進貨索證制度。
10.杜絕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為,杜絕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加工食品的行為。
11.完成藥品注冊現場核查專項工作。
12.基本解決掛靠經營、超方式和超范圍經營藥品問題。
13.禁止并取締以公眾人物、專家名義證明療效的藥品廣告。
14.縣城以上城市進點屠宰率實現100%,各鎮進點屠宰率達95%。
15.所有市場、超市、集體食堂、餐飲單位銷售和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
16.家用電器、兒童玩具、勞動防護用品、汽車配件、低壓電器、建筑鋼材、人造板、扣件、電線電纜、燃氣器具等10類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生產企業100%建立質量狀況動態檔案。
17.10類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生產企業基本解決無證生產問題。
18.非法進口的肉類、水果、廢物100%退貨或銷毀。
19.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
20.出口食品運輸包裝100%加貼檢驗檢疫標志。
(三)工作任務分解(詳見附件1、2)。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制訂實施方案。
為加強對全市整規打假與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在分管市領導的領導下,市整規辦、打假辦、食安辦以及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開展工作,指導全市的整規打假與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各區、縣級市也要相應健全領導機構,切實加強領導。
各區、縣級市政府和各牽頭部門要根據本方案要求,針對整治對象的新變化和新特點,按照城鄉一體化的要求,對中心城區、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采用統一的整治標準,制訂本地區、本監管領域的具體整治實施方案,著重加強基層和基礎工作,確保各項整治工作深入扎實開展。各區、縣級市政府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進一步健全政府對整規打假及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負總責的責任體系,采取有效措施制訂有效辦法,管住村(社)物業、用地及村民出租屋。
各相關職能部門在制定和落實本方案的實施細則中,要細化網格化監管的具體措施,建立起覆蓋全市、責任到人的網格化日常巡查制度。要將行政監管手段與技術監管手段結合起來,如采取視頻探頭等手段提高監管效率,今年率先在工商、衛生部門監管范圍內進行試點,探討如何融入公安、出租屋管理部門的監管網絡,實現信息共享。
(二)強化督導,進一步強化政府監管職能。
由市整規辦、打假辦、食安辦牽頭組織相關職能部門組成一支10至20人左右的常年督查隊,不定期對各職能部門和各區、縣級市政府落實工作任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督導,工作落實的給予表揚,工作不落實的給予通報,并報告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和市紀檢(監察)、組織部門,通報3次未整改又無正當理由的要予以曝光。對出現重大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事故、整改不力的職能部門和區、縣級市政府負有失職、瀆職直接責任的領導和工作人員,要按照國務院令503號給予處分,決不姑息放縱。
同時,加強對政府檢驗檢測機構工作的監督,由市食安辦組織社會力量對市職能部門抽查過的產品和食品再抽查檢測;發揮社會力量的作用,通過政府出資,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我市的桶裝水、蔬菜、豬肉等食品和產品進行檢驗檢測,監督政府職能部門的檢驗檢測工作,促進有關部門積極履行職能。
(三)形成合力,積極開展聯合執法行動。
各職能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全面履行職能,落實對證照齊全和無證照經營者的全面監管責任;要結合日常巡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加大對打假重點區域、重點單位、重點產品的監管整治力度,認真開展對食品、酒類產品、煙草、農資、建材、汽配、電腦等重點產品的打假聯合專項整治行動,還要根據元旦、春節、五一、國慶、中秋等節日期間的消費特點,對食肆酒樓、批發市場、集體食堂、娛樂場所等開展聯合專項整治行動;要加強協調,整合執法資源,做到配合密切、信息共享、溝通及時。各區、縣級市政府要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建立起行之有效的部門配合、上下協調的工作機制。通過開展一系列的聯合執法行動,有效遏制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
(四)加大力度,繼續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
要充分發揮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定期研究當前行政執法案件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協調全市各行政執法部門向司法機關移送影響重大、案情復雜案件的銜接工作。各職能部門要進一步加大行政執法力度,敢于碰硬,不徇私情,切實做到執法為民、公正執法,解決執法不力、執法不公、執法不到位的問題,尤其要依法懲處那些包庇違法犯罪分子、包庇違反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規定企業的“保護傘”。各區、縣級市政府要與司法部門加強溝通和協調,結合本轄區實際,進一步整合政府執法資源,規范行政執法案件的移送標準和程序,努力提高執法效率和執法水平,切實加大對各種經濟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
(五)保障經費,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進行。
各區、縣級市政府要進一步加大整規打假及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經費的投入,統籌安排專項經費,重點保障各職能部門檢測經費、聯合執法以及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所需經費,并落實到位。市政府將把該項工作經費落實情況列入對各區、縣級市整規打假及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內容。對于區(縣級市)、街(鎮)、居(村)委會已將整規打假及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納入干部績效考核體系并建立獎懲制度的,給予相應的政策支持和經費保障。各職能部門要統籌安排好部門預算,做到專項工作經費計劃化、項目化、專款專用、落到實處,確保有限的經費發揮最大效能,以保障各項整治任務順利完成。
(六)加強宣傳,營造誠信守法經營的社會輿論氛圍。
一方面,各區、縣級市要按照方案的部署,進一步開展宣傳工作,及時準確報道我市整規打假以及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情況,及時曝光制售假冒偽劣產品行為,在輿論上引導社會各界積極支持和配合監管工作。同時,建立和完善舉報投訴制度,使假冒偽劣商品無處藏身,引導廣大市民自覺抵制和投訴各種擾亂和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活動,形成強大的聲勢和社會監督力量。另一方面,各職能部門要繼續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借助各種載體向廣大市民宣傳相關法律法規,揭露假冒偽劣商品的危害,傳授辨別假冒偽劣商品的技巧和識破商業欺詐的辦法,提高廣大市民拒買假貨、投訴欺詐的自覺性和責任意識,努力為廣大市民營造積極投身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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