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亮化建設實施工作方案
時間:2022-04-13 1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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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文主要從指導思想;實施范圍;建設標準和要求;責任分工;工作要求幾個方面進行闡述。其中,主要內容包括: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原則,統一組織、科學規劃、社會參與、分級負責。實施范圍,廣場和道路亮化建設、繁華商業區亮化建設、新建辦公樓、住宅樓亮化建設;標準和要求,臨街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辦公樓要在樓頂部設置亮化燈,樓體要設置泛光燈、道路兩側各類商業網點的牌匾要采用動態霓虹燈亮化,其造型要反映經營特色和建筑特點、臨街的商店、賓館、酒店、歌舞廳等建筑要設置泛光燈,高層建筑物頂部要進行亮化、對于主要道路兩側新建的公用、民用建筑、廣場內安裝景觀燈、照樹燈、草坪燈,并對原有禮花燈進行維修改造,進一步提高亮化水平;責任分工,城鄉建設管理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經濟技術開發區負責各自辦公樓亮化建設的組織實施工作、駐海垂管機關企事業單位負責各自辦公樓亮化建設的組織實施工作;工作要求,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強化監督檢查、搞好日常管理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亮化水平,美化城市夜間景觀,有效提升城市綜合競爭力,促進我市經濟又快又好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原則,統一組織、科學規劃、社會參與、分級負責,全面做好城市亮化建設工作,營造良好城市環境,不斷豐富市民文化生活,展現城市夜間活力,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全面、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實施范圍
(一)廣場和道路亮化建設
重點對*廣場、*環島、*廣場、*廣場、*廣場、*廣場、*廣場及*路(*至*廣場)、*大街(高速公路出口至海洲大街)道路兩側公共建筑物進行亮化建設。
(二)繁華商業區亮化建設
重點對*繁華商業區(普臨商場、大和商場、巨倫商場)進行亮化建設和改造,主要通過組合設置輪廓燈、泛光燈、霓虹燈等各種光源,形成風格各異、層次分明、動靜結合、錯落有致的夜間景觀。
(三)新建辦公樓、住宅樓亮化建設
重點是主要道路兩側新建的公用、民用建筑一律要安裝亮化設施。
三、建設標準和要求
(一)臨街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辦公樓要在樓頂部設置亮化燈,樓體要設置泛光燈。
(二)臨街的商店、賓館、酒店、歌舞廳等建筑要設置泛光燈,高層建筑物頂部要進行亮化。
(三)道路兩側各類商業網點的牌匾要采用動態霓虹燈亮化,其造型要反映經營特色和建筑特點。
(四)在*廣場、*環島、*廣場、*廣場、*廣場、*廣場、*廣場內安裝景觀燈、照樹燈、草坪燈,并對原有禮花燈進行維修改造,進一步提高亮化水平。
(五)對于主要道路兩側新建的公用、民用建筑,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在報送建筑主體工程設計方案時,應同時報送建筑物的亮化設施設計方案,亮化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建設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同時投入使用。凡不符合設計方案要求的工程不予驗收,建設工程質量監督主管部門不予備案,建筑物不得交付使用。
四、責任分工
(一)城鄉建設管理局:負責全市夜景亮化設施建設的組織、指導和協調工作。具體負責廣場、綠地、橋梁、道路兩側亮化建設的組織實施工作。
(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具體負責各類商業網點門臉牌匾亮化建設的組織協調工作。
(三)海洲管理區、*管理區、響堂管理區、經濟技術開發區負責各自辦公樓亮化建設的組織實施工作。
(四)駐海垂管機關企事業單位負責各自辦公樓亮化建設的組織實施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亮化工作管理辦公室,設在市城鄉建設管理局,亮化辦要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協調。全市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各管理區、駐海各單位要制定各自的亮化建設方案,由分管領導親自抓,落實具體責任部門,要安排專人負責,把本單位的亮化建設方案報市亮化辦審查批準后,迅速組織實施,保證春節前完成所承擔的亮化建設任務。
(二)精心組織實施。各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精心組織、協作配合,認真做好亮化建設工作。亮化建設要堅持高標準、高檔次,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光源、新工藝,體現出亮化建設的科技含量和藝術品位,達到簡潔、明快、經濟、環保的效果。
(三)強化監督檢查。市城鄉建設管理局要加強對全市亮化工作的監督檢查,認真指導,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各新聞媒體要加強對城市亮化工作的宣傳和引導,對亮化建設成績突出的單位要及時宣傳。
(四)搞好日常管理。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城市亮化設施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定期檢修,對損壞的設施要及時修復。已有亮化設施的單位要按照城市亮化的統一規劃和要求,對亮化設施進行改造完善。要保證投入使用的亮化設施發光正常,顯示完整,定時開啟,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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