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陽光選拔科級后備干部方案
時間:2022-05-05 03: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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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文主要從公開選拔后備干部的名額和指導性結構;公開選拔后備干部人選的資格條件;公開推薦選拔程序;建庫管理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所推薦人選除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六個基本條件外,還應同時符合以下要求、推薦選拔以“兩推薦兩差額,全程陽光選人”方式進行、確定大會推薦人選名單、正科級領導后備干部推薦大會參加人員、副科級領導后備干部推薦會議的推薦方式和參加人員由縣公選辦研究確定、推薦程序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使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下簡稱《干部任用條例》)、中組部《關于加強培養選拔年輕干部的意見》(中組發〔2009〕8號)及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著眼于我縣領導班子建設的需要,經縣委研究,決定公開推薦選拔100名科級領導后備干部。為做好此項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公開選拔后備干部的名額和指導性結構
(一)正科級領導后備干部30名,其中:女干部不少于8名,非中共黨員干部不少于2名,1975年后出生的干部不少于10名。
(二)副科級領導后備干部70名,其中:女干部不少于20名,非黨干部不少于10名,1980年后出生的干部不少于10名。副科級領導后備干部中,事業單位干部不超過總數的30%。
二、公開選拔后備干部人選的資格條件
(一)正科級領導后備干部應具備的資格和條件
所推薦人選除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六個基本條件外,還應同時符合以下要求:
1.1965年4月30日后出生;
2.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3.現任正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現任副科級領導干部或副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
4.推薦人選必須是我縣在職在編的機關、事業單位干部;
5.身體健康。
推薦人選有2年以上的鄉鎮工作經歷的,在確定后備干部時可優先考慮。
(二)副科級領導后備干部應具備的資格和條件
所推薦人選除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六個基本條件外,還應同時符合以下要求:
1.1970年4月30日后出生;
2.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3.現任科員(或相當于科員)職務滿1年以上;相當于科員人員是指: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在機關、事業單位實際工作滿1年以上人員,或具有全日制中專學歷在機關、事業單位實際工作滿4年以上人員;
4.推薦人選必須是我縣在職在編的機關、事業單位干部;
5.身體健康。
三、公開推薦選拔程序
推薦選拔以“兩推薦兩差額,全程陽光選人”方式進行。“兩推薦”即公開推薦、大會推薦;“兩差額”即差額提名、差額推薦。
(一)公開推薦
1.公告。由*縣競爭性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公選辦”)在有線電視臺、*縣黨建網上公告,印發公開推薦選拔《公告》。
2.公開推薦。公開推薦采取組織推薦、個人自薦等辦法進行。組織推薦應征得本人同意。
(1)組織推薦。即干部所在鄉鎮、所在縣直單位經集體研究確定后向縣委推薦人選(不屬于正科級單位的,組織推薦工作應由主管局負責)。推薦對象確定后填寫《*縣陽光選拔百名科級領導后備干部登記表》,認真寫好推薦意見(重點寫出干部的德才表現和主要實績)。
(2)個人自薦。即個人以書面形式向縣委進行自薦,需個人認真填寫《*縣陽光選拔百名科級領導后備干部登記表》,寫好自薦意見(重點寫出自己的德才表現和主要實績)并署名,不署名的自薦提名無效。
《*縣陽光選拔百名科級領導后備干部登記表》要求在5月4日前報送到縣“公選辦”(設在縣委組織部干部股;聯系電話:*;聯系人:**,**)。《*縣陽光選拔百名科級領導后備干部登記表》可在“*黨建網”(*)上下載。
3.資格審查。由縣“公選辦”對被推薦對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符合條件的人員名單,并在“*黨建網”上公布。經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達到推薦名額1:2的比例即可開考,如達不到要求,由縣公選辦報*縣競爭性選拔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二)大會推薦
1.確定大會推薦人選名單
在資格審查后,進行能力素質測試(筆試)。根據推薦名額和結構要求,在統籌考慮各種結構比例需要的基礎上,按1:1.5的比例確定各類職位提交推薦大會人選名單。
2.正科級領導后備干部推薦大會參加人員
推薦大會分全委會推薦、領導干部大會推薦、民意推薦三個層次同時進行。
(1)全委會推薦。參加人員為縣委全委會全體成員。參加全委會推薦時,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到會。
(2)領導干部大會推薦。參加人員為不是縣委委員的縣四家班子領導成員、副調研員,縣紀委領導成員,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的主要領導,縣委、縣政府工作部門和直屬單位的主要領導,各人民團體、派、工商聯的主要領導,各鄉鎮黨委、人大、政府主要領導。
(3)民意推薦。參加人員為部分縣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約20人左右。
3.副科級領導后備干部推薦會議的推薦方式和參加人員由縣公選辦研究確定。
4.推薦程序。一是確定演講順序,提供推薦人選名冊(按抽簽順序排列,由縣公選辦隨機抽簽排序,縣紀委等部門現場監督)。二是推薦人選進行3分鐘以內的競職演講,主要介紹自己的基本情況、德才表現和工作打算等,并接受與會人員的提問。三是按推薦辦法進行署名推薦。四是統計推薦票。在統籌考慮各種結構比例需要的基礎上,按推薦名額確定后備干部名單,并在“*黨建網”上公布。在大會推薦的同時,進行治理拉票行為情況的測評。
(三)通報公開推薦選拔情況。公開推薦選拔工作結束后,及時通過新聞媒體通報公開推薦選拔情況。
四、建庫管理
建立近期可提拔使用的科級后備干部庫,對通過“兩推薦兩差額”方式產生的后備干部,納入該后備干部進行動態管理。近期提拔使用的科級領導干部人選,優先從該后備干部庫中擇優使用。
本方案由*縣競爭性選拔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其研究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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