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查清工作方案

時間:2022-02-22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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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查清工作方案

為切實加強房屋安全使用管理,預防和消除既有房屋安全使用隱患,建立*區既有房屋安全使用檔案,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群眾住用安全,依照市政府辦公廳津政發[2009]115號《轉發市國土房管局擬定的天津市既有房屋安全普查和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將對*區城鎮范圍內的既有房屋進行安全普查和鑒定。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義

目前我區既有房屋存量逐年增加,其中部分房屋由于建造時間較早,過度使用且年久失修,房屋及設施老化或毀損較為嚴重,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使用隱患,有少部分已成為嚴重損壞房屋及危險房屋,無法保證正常使用。為此在全區范圍內開展的既有房屋安全普查,將準確掌握我區既有房屋安全情況,建立房屋安全使用檔案,排查中發現存在嚴重房屋安全使用隱患的,進行房屋安全鑒定后提出實施改造和加固方案,督促產權人加以落實,及時排除安全使用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住用安全,讓群眾住“放心房”,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普查范圍及目標

(一)普查工作范圍。*區范圍內*年6月30日以前建成已投入使用的既有房屋。以*年土地利用規劃中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為準。普查后建立房屋安全使用檔案,并將相關資料輸入既有房屋安全信息網絡管理系統。

(二)普查工作目標

1.查清我區范圍內每幢房屋的權屬、位置、結構、形式、高度、朝向、層數、建造年代等基本狀況。查勘每幢房屋的落成使用、圖紙資料、承重結構、設施設備、外檐墻面、地下室等現狀;按幢確定房屋的健康等級評價;統計匯總區內各類房屋建筑面積等數據。

2.查清我區范圍內每戶房屋的權屬、產別、設計用途、使用用途、拆改、成套等情況,準確掌握城鎮房屋安全性能和基本住用情況。專項統計各類房屋使用情況。

3.查勘確認需要做進一步深度檢測鑒定的房屋,實施房屋安全鑒定,登記房屋安全鑒定記錄。

4.按幢到戶建立我區房屋安全檔案。

三、組織領導及分工

(一)成立我區房屋安全普查鑒定工作領導小組

為切實保障既有房屋安全普查和鑒定工作順利開展,經研究決定成立*區既有房屋安全普查和鑒定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總體工作的統籌安排、組織領導以及重大事項的決策。王寶安常務副區長任組長,石江局長任常務副組長,領導小組成員由區建管委、區統計局、區規劃處等部門負責人組成。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普查辦公室,負責我區房屋安全普查方案的制定和具體組織實施工作。辦公室主任由主管局長孔淑英兼任,副主任為房管科科長李廣茂、鑒定中心主任荊思強。成員包括辦公室主任王云利、宣傳科科長周萍、財務科科長田俊起、產權科科長張紅梅、經營科科長邊金恒、修繕科科長趙國博、公房所所長金德利和物業辦副主任王志偉等。

(二)工作分工

我局將負責此次工作的整體組織和協調,分工如下:房管科負責總牽頭,協調相關部門做好既有房屋安全普查組織實施、安全檔案建立和管理工作,做好普查數據的審核、錄入、匯總、上報工作;辦公室負責重要會議事項的安排及區內有關部門的協調溝通;宣傳科負責協調新聞媒體宣傳有關政策以及工作進展情況報道;鑒定中心負責既有房屋安全鑒定技術指導、實施、審查工作,落實普查鑒定方案,對房屋安全評估和鑒定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產權科負責配合將產權產籍相關數據導出、對接技術服務,對房屋安全檔案建立提供技術支持和指導;經營科負責區內直管公產房屋普查推動、監督和檢查工作;各房管站及公房所普查人員調查各自掌管范圍內既有房屋基本住用情況、房屋現狀、安全情況,并認真填寫普查表,及時上報區局普查辦;修繕科負責協調普查房屋相關修繕事宜;物業辦負責協調有關物業小區配合好普查工作。各部門要各司其職、相互配合,確保普查工作圓滿完成。

四、工作安排

(一)前期準備階段(*年8月30日前完成)

1.在積極、認真參加市區局組織的各項培訓學習基礎上。組織我區各部門普查工作人員參加市國土房管局的相關培訓。并組織區房管局各基層單位普查人員進行具體工作培訓。

2.成立我局既有房屋安全普查鑒定領導小組和普查工作辦公室。

3.確定既有房屋普查作業隊伍。根據此次普查工作需要以及我局人員現狀,安排如下:一是各房管站和公房所確定普查人員5名(管理站長帶隊、3名房管員、1名微機錄入人員)。二是依據工作分工,各站按區局普查辦下發的各自工作底圖以及普查作業和錄入階段的工作安排,做好普查錄入工作。三是各部門按管轄區域,齊心協力、各負其責;毗鄰區域,協調配合;識大體、顧大局,按時高質完成普查任務。

4.區局普查辦協調相關部門,準備好工作底圖,確定好普查范圍,將區域底圖和統計報表發至各站及公房所(工作程序及操作方法按具體培訓要求實施)。

5.組織有關媒體對普查鑒定工作進展情況進行宣傳。宣傳科要將每周普查鑒定工作的進展情況、好人好事、社會反響等正面消息及時聯系*有線、都市報道、今晚報等新聞媒體予以報道。

(二)普查作業和錄入階段(*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1.整合產權產籍系統信息。產權科提供產權產籍5.0系統中已登記房屋的圖形及相關屬性數據,使用與產權產籍5.0系統相同的工作底圖,以產權產籍5.0系統中的坐落、房地權證號、房屋面積、結構、建成年代、用途等字段信息為基礎,增加房屋安全管理及普查字段信息,形成普查系統基礎資料。

2.根據系統基礎資料打印帶有房屋圖層的地形圖,將打印出來的地形圖拼接成一張完整的行政區域帶有房屋圖層的地形圖。在拼接好的地形圖上按街、道閉合劃分地塊,并按照從左到右、從上到下的原則對地塊進行編號,并對各地塊內的房屋也按照從左到右、從上到下的原則進行編號。查詢各地塊相應的房屋地號,按地號掛接產權產籍數據庫字段信息,對應地圖上的房屋進行甄別,將有效信息導入普查數據庫,同時確定每幢房屋的戶數,打印帶有產權信息的普查表。對于圖上有建筑物,產權產籍數據庫中沒有字段信息的房屋,普查作業人員持空白普查表到現場調查。

3.外業普查。在調查范圍內開展現狀調查,核查房屋基本住用情況、房屋現狀和安全狀況。地形圖上有房屋,現場調查已拆除的,在圖紙上予以標注。地形圖上沒有房屋,現場有房屋的,進行實地測量,并在圖紙上予以標注。

4.將所有普查表填寫完整后,組織錄入人員將幢、戶表信息錄入到既有房屋管理系統。確保圖與數據一一對應,普查的房屋不重不漏,最終實現全面掌握我區既有房屋底數、安全性和基本住用情況的普查目標。

(三)審核、匯總上報階段(*年1月1日至4月30日)

根據內外業普查情況,對轄區內既有房屋進行審核、補充、分類、匯總統計,在*年4月20日前上報市局普查辦。

(四)鑒定階段

1.根據房屋安全評估結論,對于排查后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房屋,以及需要做進一步深度檢測確認的房屋(一是超過設計使用年限的房屋;二是改變原設計用途的房屋;三是結構復雜,難以判斷損害程度的房屋;四是危險房屋),列入需要鑒定房屋的范圍,及時匯總后以正式書面文件上報市局普查辦,上報時附帶每幢房屋的普查表復印件和房屋照片資料。經市局普查辦審核,上報市局普查工作領導小組審議確認通過后,發文確認各區實施鑒定的房屋。

2.區局鑒定中心按照市局發文確定的范圍,開展房屋安全鑒定工作,以鑒定報告作為技術基礎支持,制定相應的解危修繕措施。

(五)驗收階段(*年3月1日至3月31日)

成立普查驗收工作小組,采取自查、抽查與互查相結合的方式,復核、驗收房屋安全普查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此次城鎮既有房屋安全普查鑒定是今年全市的重點工作,也是房管工作重點之一,各單位、各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抽調業務能力強、經驗豐富的骨干人員參加,在人力物力上予以傾斜和支持,為順利完成普查工作提供人員保障。

(二)全面培訓,精心普查。要切實做好普查作業前的培訓,保證每個普查作業人員準確了解普查內容事項,盡量減少工作的反復,提高普查工作效率。在普查過程中,如遇到特殊情況或把握不準的問題,各單位要及時收集、反饋給區局普查辦,經研究或請示市局普查辦后按照統一、規范的要求進行處理,確保普查工作圓滿順利完成。

(三)加強排查,保證質量。此次普查要做到全而不漏,確保覆蓋率100%,每一處房屋要按幢排查到位。不走過場,嚴格按照規定的檢查內容,逐項認真檢查,切實保證普查工作的質量。

(四)明確重點,認真鑒定。本次安全鑒定重點是排查后發現存在嚴重安全使用隱患的房屋,以及需要做進一步深度檢測確認的房屋,要嚴格按照房屋安全鑒定工作程序,科學、準確地出具房屋安全鑒定報告,在規定時限內完成鑒定任務。

(五)摸清底數,建立檔案。通過此次普查鑒定工作,全面掌握本區既有房屋底數、安全性能和基本住用情況,按幢到戶建立既有房屋安全使用檔案,逐步實現基礎資料和安全使用檔案的動態管理。

(六)做好統計,認真上報。此次普查鑒定工作正式開始后,各單位務于每周五上午10:00前將本周完成的普查情況上報區局普查辦。區局普查辦匯總統計后于下班前上報市局普查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