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創建信用鄉鎮村組工作方針
時間:2022-05-28 1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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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改善我縣農村金融生態環境,強化農村金融服務,積極推進全縣農村信用工程建設,促進農民增收、農業增效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畢節地區行政公署辦公室轉發人行畢節地區中心支行銀監會畢節監管分局省農村信用聯社畢節辦事處關于在全區開展創建信用鄉(鎮)村(組)工作意見(試行)的通知》(畢署辦通﹝2009﹞94號)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義
創建“信用鄉(鎮)”、“信用村”、“信用組”、“信用農戶”工作,是加快全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優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以信用鄉(鎮)、村(組)為載體,推進信用工程向廣大農村和金融機構基層網點延伸的重要舉措。抓好信用鄉(鎮)、村、組建設,不但有利于改善農村誠信環境,防止逃廢債行為發生,防范和化解農村金融風險,加快農村信用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設,而且有利于落實黨和國家的農村金融政策,優化融資環境,解決農民貸款難問題,促進農民增收、農業增效,確?!叭r”發展和社會穩定,建立良好的農村經濟秩序,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縣域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指導思想和目標要求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推進創建信用鄉(鎮)村(組)工作為契機,加快農村信用工程建設,增強人民群眾誠實守信意識,因地制宜,分步實施,逐步建立農村信用評級制度,努力構建農村社會信用體系。從起各鄉(鎮)每年創建信用村不低于4個,全縣創建信用鄉(鎮)不低于2個,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實現信用農戶授信額度內貸款合理需求滿足率達到100%,使全縣農村信用環境明顯改觀、農村經濟秩序明顯好轉、干部群眾信用意識明顯增強,農民和農村各類經濟主體貸款難問題從根本上得到解決,農村經濟金融步入健康可持續發展軌道。
三、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一)成立組織領導
1、成立縣信用鄉(鎮)創建工作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2、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聯社,負責創建信用鄉(鎮)村(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付善齊(兼),副主任:趙萬軍,成員:向輝、楊杰、李林、武小雍、王竹、王端星、馬敏。
3、各鄉(鎮)相應成立由鄉(鎮)長任組長,分管鄉(鎮)長、信用社主任任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包村干部、信用社信貸員、村支“兩委”負責人為成員的信用村(組)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本鄉(鎮)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按創建要求規劃本鄉(鎮)的創建目標計劃,制定和落實創建措施,并認真組織實施。同時,成立“信用村(組)評定領導小組”,負責轄區內信用村(組)的評定工作。
(二)職責分工
1、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密切配合,全面協助和配合信用鄉(鎮)創建工作的開展。執法部門要依法辦事,維護公平,嚴厲打擊經濟犯罪和逃廢債行為,維持農村經濟社會的信用秩序。新聞單位應注重宣傳創建信用鄉(鎮)的目的、意義,廣泛開展對創建活動的宣傳報道,倡導信用意識,大力營造良好的農村信用工程建設輿論氛圍。
2、各鄉(鎮)政府對創建信用鄉(鎮)工作負總責,積極組織開展信用工程建設,給予人力、物力、財力及政策方面的支持,帶頭倡導信用工程,充分行使政府在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信用工程建設方面的行政職能,組織協調信用社及有關單位,按照創建工作要求認真履行職責。
3、農村信用社作為創建活動的主體,要切實抓好創建活動的具體工作。做好農戶經濟調查,建好農戶經濟檔案,跟蹤好信用記錄,會同村委會做好農戶信用等級評定工作,以及信用宣傳的具體工作,及時向政府和上級部門總結反映創建工作進展情況。
四、評定標準
根據《貴州省農村信用社信用鄉(鎮)信用村(組)評定及管理辦法(暫行)》規定,我縣創建信用鄉(鎮)工作的相關評定標準如下:
(一)信用農戶的評定標準:信用社轄區內農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信用社無不良貸款,無欠息,資信良好;信用等級評定為較好以上,家庭成員遵紀守法,無違法和劣跡行為;勤勞致富,誠實守信,群眾反映好;承認信用社章程,與信用社積極開展業務合作;從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生產經營活動,并有合法、可靠的經濟來源,承貸和償還能力強,無債務糾紛和不良信用記錄,按期主動歸還貸款本息;擔保他人的貸款,能積極協助信用社清收或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信用組的評定標準:信用農戶占轄區內總農戶(剔除長期外出務工人員和年滿60周歲以上的農戶)的90%以上。信用農戶貸款面不低于信用農戶的80%。信用農戶合格率占信用農戶的90%以上;開展農戶信用等級評定工作以來,無拖欠貸款農戶占轄內貸款農戶的95%以上;農戶不良貸款余額占該村民小組轄區內農戶貸款余額的8%以下;村民組長關心、支持信用社工作,幫助信用社清收舊貸,無拖欠信用社不良貸款行為。
(三)信用村的評定標準:原有集體陳欠貸款已歸還或已落實還款計劃,村民法制觀念較強,嚴守信用;村內信用組占80%;開展農戶信用等級評定工作以來,無拖欠貸款農戶占村內貸款農戶的90%以上;不良貸款余額占該村貸款余額的8%以下;村支“兩委”關心、支持信用社工作,無干預信用社正常經營活動行為,幫助信用社清收舊貸,村(組)干部無拖欠信用社不良貸款行為。
(四)信用鄉(鎮)的評定條件:轄區內集體陳欠貸款已歸還或已落實還款計劃,無政府及職能部門陳欠貸款債務,轄區內信用村占60%以上;信用社不良貸款占該鄉(鎮)貸款余額的8%以下;鄉(鎮)黨委、政府關心、支持信用社工作,為創建信用鄉(鎮)工作提供相應的人力、物力等支持,幫助信用社清收舊貸,把創建信用鄉和不良貸款清收任務納入村支“兩委”的工作目標考核;鄉(鎮)、村、組干部無拖欠信用社不良貸款行為。
五、實施步驟
(一)組織動員階段(8月底前)。一是縣政府成立縣信用鄉(鎮)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各鄉(鎮)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確保創建工作人員、措施和督促“三到位”,全面推動信用鄉(鎮)創建工作開展。二是政府及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墻報、標語、會議等多種方式,宣傳創建信用鄉(鎮)的目的、意義和做法,使創建工作深入民心、家喻戶曉,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完善工作機制階段(9月5日前)。把信用鄉(鎮)、村、組建設列入各級黨政部門議事日程,由縣政府牽頭,召開鄉(鎮)長及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全縣信用鄉(鎮)創建工作會議,將創建工作納入各級政府年度綜合目標考核內容,層層簽定目標責任書,建立專項督查落實制度,加大目標責任考核力度。
(三)建立完善檔案階段(11月底前)。由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鄉(鎮)包村干部、信用社員工、村支“兩委”深入村寨、農戶,核實摸清轄區內農戶基本情況,對應建未建農戶經濟檔案,或雖已建檔但存在農戶經濟檔案要素不齊、情況不實的及時補建,進一步摸清轄內基本符合信用農戶、信用村民組、信用村評定條件的底數,造冊登記,建立和完善所轄農戶經濟信息檔案。
(四)評級授信階段(12月10日前)。在完善農戶經濟檔案工作的基礎上,對信用農戶的評定條件進行初審,填制信用農戶登記表,由信用評定工作領導小組按照《貴州省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實施細則》規定,對達到評級授信條件的農戶給予評級授信,逐村公布評定操作程序和評定結果,及時將《貸款證》發放到信用農戶手中。
(五)信用村(組)評定階段(12月20日前)。在評定信用農戶的基礎上,嚴格按照信用村(組)標準進行評定。信用村(組)的評定由所在村民小組、村委填報《貴州省農村信用社信用組評定及驗收表》、《貴州省農村信用社信用村評定及驗收表》,統一由信用社初審后向鄉(鎮)信用村(組)評定領導小組提出評定申請。鄉(鎮)信用村(組)評定領導小組核查評定信用村(組)各項指標,召開信用村(組)評審會議進行評審。評定合格后,由鄉(鎮)信用村(組)評定領導小組在《貴州省農村信用社信用村評定及驗收表》或《貴州省農村信用社信用組評定及驗收表》中填寫評定及申報意見,向縣信用鄉(鎮)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申報驗收。經縣信用鄉(鎮)創建工作領導小組驗收合格,報省聯社畢節辦事處審查備案后,由鄉(鎮)信用村(組)評定領導小組授牌。
(六)信用鄉(鎮)評定階段(至2012年)。在評定信用村(組)的基礎上,嚴格按照信用鄉(鎮)的標準進評定。信用鄉(鎮)填報《貴州省農村信用社信用鄉(鎮)評定及驗收表》,向縣信用鄉(鎮)評定領導小組提出評定申請,縣信用鄉(鎮)評定領導小組核查評定信用鄉(鎮)各項指標,并召開信用鄉(鎮)評審會議進行評審。評定合格后,由縣信用鄉(鎮)評定領導小組在《貴州省農村信用社信用鄉(鎮)評定及驗收表》中填寫評定及申報意見,向省聯社畢節辦事處申報驗收。經辦事處驗收合格,報省聯社審查備案后,由縣信用鄉(鎮)評定領導小組授牌。
六、工作要求
(一)各級黨政及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信用鄉鎮村組創建工作,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對創建“信用村”、“信用鎮”活動負總責,加強督促和檢查,幫助解決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帶頭倡導信用工程,充分行使政府在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信用工程建設方面的行政職能,組織與協調各金融機構及有關方面按照創建工作要求認真履行創建職責,積極組織推動信用工程建設。
(二)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清欠還貸。堅持從本級政府、本部門的誠信建設入手,本著“尊重歷史、實事求是、重在解決”的原則,認真清理本級政府、本部門的直接負債和或有負債,制定和落實償債計劃,積極償還陳欠貸款。
(三)基層村黨支部和村委會要及時了解農戶的生產經營狀況,參與評級農戶貸款能力和資信,在此基礎上開展“信用農戶”的評選,向農村信用社推薦符合條件的貸款借款人,并引導農戶用好貸款,督促轄內農戶按期歸還貸款本息。
(四)各級政府、司法、宣傳等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加強創建工作的指導與督促,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依法辦事,維護公平,維持整個社會的信用秩序,幫助農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貸款,及時宣傳創建信用鄉鎮村組工作的目的、意義及創建中的典型事跡及成功經驗,倡導全社會信用意識,營造農村信用工程建設的輿論氛圍,打造誠實守信的社會信用環境。
(五)農村信用社要積極開展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推廣工作,克服惜貸、懼貸心理,掌握農戶資金需求情況,增強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廣泛開展信貸支農工作,及時滿足農戶的合理資金需求,擴大農戶貸款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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