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消防整改工作執行方針

時間:2022-05-30 05: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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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場消防整改工作執行方針

根據公安部、建設部、商務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人民防空辦公室《關于集中開展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5〕24號)和省公安廳、省建設廳、省商務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省人民防空辦公室《關于轉發〈關于集中開展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公通〔2005〕62號)精神和要求,為扎實開展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進一步凈化我市消防安全環境,確保專項治理工作有條不紊、取得實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各級政府要從貫徹“十六大”精神,努力踐行“三個代表”的高度,把此次專項治理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嚴格履行消防安全監管職能,切實增強監督的強制力和懲處的威懾力,最廣泛最充分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按照“除患務盡保平安”的指導思想,堅持排查與整治相結合、治標與治本相結合的原則,立足打持久戰、攻堅戰,采取有力措施把此項工作引向深入,傾全力在指導和推動商場市場專項治理工作中取得扎扎實實的成效,嚴密防范、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特別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

市人民政府成立貴陽市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對專項治理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督察和抽查。

成員:由市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公安局、安監局、建設局、房管局、城管局、工商局、人防辦、旅游局、廣電局、監察局、文化局、氣象局、市公安消防支隊等單位和機構分管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安消防支隊,譚效東兼辦公室主任。

三、專項治理的范圍和內容

(一)專項治理的范圍

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的范圍為:容納50人以上的商場、市場(含集貿市場)。

(二)專項治理的重點和內容

1.在禁止使用易燃、可燃裝修材料的場所使用易燃、可燃裝修材料的;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有故障或損壞,影響正常使用的;

3.因違章搭建將幾個獨立的商場、市場連在一起的;

4.在商場、市場周邊搭建棚、房等違章建筑,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的;

5.占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道、疏散通道從事經營的;

6.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數量和寬度不符合消防技術規范要求,或設置柵欄等形式鎖閉、封堵的;疏散指示標志缺少、損壞和標識錯誤的,應急照明燈不能正常使用或被遮擋、覆蓋的;

7.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在商場、市場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和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

8.在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的;

9.商住樓中商業營業部分和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開設置的;

10.擅自擴大和改變防火分區的;

11.在商場、市場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的;

12.電氣線路未按規定敷設,防雷、防靜電設施不完善的。

四、專項治理工作具體安排

全市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從5月30日開始,到9月6日結束,時間為100天,重點分為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組織部署和全面檢查階段(5月30日至6月30日)。各地要精心制定專項治理方案,及時向社會公告本次專項治理的范圍、內容、要求和整改的時限規定,組織召開當地各治理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會議,對各單位在這次專項治理中的自查整改工作進行動員和部署。在單位自查整改的基礎上,各地要迅速組織相關部門組成檢查組,按照專項治理的重點對轄區內的商場、市場進行一次拉網式的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責令立即改正或限期整改。

第二階段:整改階段(7月1日—8月15日)。各地要針對排查出的問題,研究制定專項治理的解決辦法和工作措施,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和責任人,督促單位制定火災隱患整改計劃,確定整改期限,并督促單位在整改期間落實嚴密監護、死看死守等措施,保障安全。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場所,各地要采取專題研究、現場辦公、協調解決等措施,堅決消除火災隱患。對短時間內難以整改的,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盡快整改。

第三階段:復查階段(8月16日—9月6日)。各地要組織有關部門,對檢查整改的情況進行復查,對復查不合格的,公安消防部門要責令單位停產停業并處罰款,(責令停產停業對當地經濟和社會生活影響較大的,要及時書面報請當地人民政府依法決定),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罰款,同時,要提請政府對該單位實行掛牌督辦,督促單位、場所在規定時限內繼續進行整改,整改仍達不到安全要求,屬于重大火災隱患的,公安消防部門應當按程序撤銷原同意其使用或者開業的《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工商部門要依法進行處理,直至吊銷營業執照,對屬于人防工程的商場、市場,人防辦不得再將其作為商場、市場使用。

五、專項治理工作要求

(一)強化政府職能,積聚各方力量,投入足夠的精力,確保專項治理工作真落實、見成效。

各區、市、縣要成立由政府牽頭,公安、安監、建設、氣象、文化、工商、人防、消防等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治理領導小組,集中時間、集中精力對商場、市場消防安全狀況和潛在危險源的分布情況進行認真清查并作出定性定量分析,針對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出操作性強、實效性好的實施方案,同時各部門要密切協作,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建立和落實治理工作責任制,采取有力措施,協調解決專項治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確保專項治理真正取得實效。

(二)把握治理重點,著眼關鍵環節,從根本上徹底凈化單位消防安全條件。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結合本轄區的具體實際,進一步明確治理范圍,把握治理重點,不斷加大消防隱患整改和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力度。要下重力徹底解決搭建違章建筑占用防火間距和消防車通道從事經營活動、違反消防規定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違章進行電、氣焊明火作業和帶險經營及在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部位設置柵欄或采取其他形式鎖閉、封堵等傾向性的問題。特別是要針對眼下一些商場、市場單位還部分地存在著管理不到位、用火用電制度不落實、消防設施缺乏維護保養、嚴重漠視消防安全的行為,斷然采取措施,加大處罰力度,徹底消除消防責任不具體、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致災因素。

(三)嚴格落實責任,加大依法監管,形成強大的查患治患合力。各相關職能部門要把嚴格落實責任制貫穿于專項治理工作始終,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依法履行監管職責,搞好協同配合、上下聯動、整體防控,集中力量切切實實打好商場、市場消防保衛戰。要加強對單位消防安全狀況的動態監控,認真查處和整治商場、市場存在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社會各單位要進一步強化責任主體意識,落實“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的管理模式,確保認識到位、領導到位、措施到位。突出狠抓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消防安全管理的規范化和制度化,并嚴格按照專項治理的內容認真開展自查整改,明確落實整改責任、整改要求、整改資金、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采取嚴防死守等保障安全的措施,確保整改期間萬無一失。尤其是對那些久拖不動的“老大難”問題及嚴重消防違法違章行為,要采取斷然措施,堅決根除,予以關停,性質嚴重的,要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實施行政拘留。

(四)建立和打牢長效機制,努力實現長治久安。各地要把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作為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活動的延伸和繼續,進一步建立完善火災隱患自查整改機制、發現舉報機制、行政職能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聯動治理長效機制和重大火災隱患政府立項整改和掛牌督辦機制及立、銷案制度,完善商場、市場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凡是治理工作中發現的重大火災隱患,要本著“隱患不除,整改不止”的原則,切實解決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帶有根本性的問題,要按照政府掛牌督辦、單位嚴格自查自改、消防跟蹤問效的整改模式,力促重大火災隱患取得實質性地突破,絕對確保今年年底前整改完畢,傾力為廣大消費者營造一個安全的購物環境。

(五)以整治促進宣傳,大力營造濃重的治理輿論氛圍。要緊緊依托當地有影響力的電視、報刊等主流新聞媒體等形式,采取查隱患、保安全、促宣傳、辦專版、做專題等方法,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識和消防法制觀念,并向社會公告專項治理的內容和要求,積極營造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的強大聲勢。要堅持消防監督和輿論監督相互配合,并肩作戰,充分發揮輿論引導和監督作用,對先進典型要總結經驗,大力宣傳,動員廣大群眾關注、發現、舉報身邊存在的火災隱患,對一些屢令不改、久拖不動、頂風犯案的黑點問題和嚴重危及國計民生又未整改的火災隱患及嚴重消防違法違章行為要進行徹底曝光,以形成輿論壓力,促使問題盡快解決,使工作和宣傳相得益彰,扎扎實實打好商場市場專項整治工作的社會基礎。

(六)建立舉報制度,加強督查和信息反饋工作。專項治理期間,市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對全市專項治理開展情況進行抽查和督查,對督查中發現的工作走過場、措施不落實等問題,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并予以通報。各地要建立舉報制度,及時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的監督和舉報,確保此次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