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稅普查方案
時間:2022-06-15 11: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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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稅稅源普查是完善土地使用稅稅源數據庫信息的基礎性工作,對加強應稅土地信息的比對和分析,實現土地使用稅的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有很大的意義。為進一步加強土地使用稅稅源管理,按照“政府領導,地稅牽頭,部門配合,財政保障”的安排規劃,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市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源普查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鄭政辦文〔〕69號)精神,結合我區土地使用稅管理現狀,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此次土地使用稅清查工作將充分利用GPS定位系統,摸清我區納稅人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完善土地使用稅稅源數據庫,實現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科學化、精細化、專業化管理。
二、組織機構
成立區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源普查工作領導小組,區委常委、副區長王雅偉任組長,區財政局局長、區國土資源局局長、地稅局局長任副組長,區財政局、區國土資源局、區地稅局和各鎮辦作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協調解決普查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辦公地點設在區地稅局。本次普查由區地稅局負責稅源普查工作的具體實施,區財政局負責保障普查工作所需經費,區國土資源局負責加強對專業測量單位的監督。
三、普查對象
(一)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的企業占地;
(二)實際使用土地面積與應稅面積不符的企業占地;
(三)企業主動申請核實的占地。
四、方法步驟
本次土地使用稅稅源普查工作分為以下三個階段:
1.準備階段(9月20日——10月9日)
根據財產稅稅源信息的登記情況和政府文件要求,合理確定普查名單。
2.實施階段(10月10日——11月30日)
由區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源普查工作領導小組委托具有相應測繪資質的專業測繪單位開展應稅土地測量工作,并在普查行動開始前與測繪單位簽訂《城鎮土地使用稅計稅面積測量委托協議書》,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測量結果要經區國土資源局、測繪單位和被測繪企業確認后,作為計稅土地面積,待核發土地使用證書后再根據證書確認的占地面積予以調整。
各有關單位要按照要求及各自的工作職責,積極配合土地測量工作,保證按計劃順利完成測量工作。每測量一戶都要求如實填寫《實際使用土地面積申報勘測確認表》(見附件1),由被測繪企業、測繪單位和區國土資源局三方蓋章后,轉交區地稅局錄入財產稅征收信息系統,按規定征收土地使用稅。
3.總結階段(12月1日—12月20日)
土地測量結束后,各稅務所要及時填寫《實際使用土地面積申報勘測情況統計表》(見附件2),并于12月20日前將普查數量、普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有關建議以總結的形式報區地稅局。
五、工作要求
1.加強工作配合。各稅務部門、財政部門、國土部門、鎮辦要相互溝通,加強配合,按照工作要求,具體分工、責任到人,加強協作,做好普查工作。
2.保證工作質量。各單位要按照要求,如實上報需要測量的土地信息,確保測量一戶不漏,為測量工作提供最大的支持,要保證測量結果的真實、準確和及時。
3.及時更新土地信息數據庫。普查工作結束后,區地稅局要建立土地檔案,做到“一戶一檔”,并根據測量結果更新土地信息數據庫,作為以后征收土地使用稅的依據。
4.對土地使用稅繳納情況進行清理。普查工作結束后,要根據新確認的測量結果,對納稅人年土地使用稅的繳納情況進行清理,多退少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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