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監督網絡方案

時間:2022-06-15 03: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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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監督網絡方案

根據省物價局《關于健全社會價格監督服務組織的指導意見》(價檢〔2010〕297號)文件要求,現就我縣建立社會價格監督組織網絡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為依據,建立覆蓋全縣價格監督服務組織,加強市場價格行為監管,深入推進價格公共服務,努力營造和諧穩定的市場價格環境,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組織網絡

建立健全社會價格監督服務組織,以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為依托,建站設點。推薦責任心、事業心強的同志擔任社會價格監督員,形成覆蓋鎮(鄉)、村(社區)的社會價格監督組織網絡。

(一)鄉鎮(街道辦)建立價格監督服務站,掛牌在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由分管農業的副鄉鎮長(主任)擔任站長,聘請1—2名兼職價格監督員,人員由各鄉鎮(街道辦)自行配備。

(二)行政村(社區)建立價格監督服務點,掛牌在村(社區)便民服務中心,由便民服務中心主任或村(社區)干部擔任監督員。

(三)大型生產企業、商場、超市、旅游景點、學校、醫院等單位視情設立價格監督服務站,聘請價格監督員若干名。

三、工作職責

(一)組織實施宣傳咨詢活動,協助價格主管部門向人民群眾宣傳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定期開展市場價格巡查,認真落實商品和服務的明碼標價制度,協助做好價費公示的長效管理,保持公示內容的及時性和有效性。

(三)及時制止價格違法行為,制止無效時應向價格主管部門報告并協助做好調查處理工作。

(四)協助辦理價格投訴舉報,及時做好價格矛盾的調解工作。

(五)認真調查、及時反饋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政策執行情況,協助做好價格誠信建設、價格監測、價格調研和價格信息服務等工作。

(六)完成價格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步驟

(一)第一階段(月日—月日):建立鄉鎮(街道)價格監督服務站,掛《農村價格收費監督站》工作牌子。做到人員落實,工作場所固定,并配備舉報電話、計算機等必要的辦公用品。

(二)第二階段(月日—月日):各鄉鎮(街道)在村(社區)建立價格監督服務點。各鄉鎮(街道)在完成監督站設置的基礎上,開展村(社區)監督點的建設工作,確定工作人員、落實工作場所、明確工作任務、設立價格公示欄等。

(三)第三階段(月日—月日):開展業務培訓。由物價部門組織站點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確保全縣價格監督服務組織網絡有序開展工作。

(四)第四階段(月日—月日):組織檢查驗收。由物價管理部門組織相關人員對各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建設各項目標任務進行檢查驗收,總結工作經驗,初步形成社會共管、全民監督的價格監督網絡,迎接省、市對我縣社會價格監督服務組織的考核驗收。

五、組織網絡管理

(一)縣物價局負責社會價格監督服務組織網絡構建業務指導,價格監督員隊伍的培訓、管理和考核等。

(二)社會價格監督服務站(點)受鄉鎮政府(街道辦)和上級物價部門的領導。

(三)社會價格監督服務站(點)按屬地、分區域開展工作,組織小分隊開展市場價格巡查,配合價格行政執法人員共同完成價格監督檢查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