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體制改革要領
時間:2022-06-16 1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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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著力推進民營經濟創新發展體制改革
一是推進企業制度創新。實施“現場管理規范化”、“勞動生產率提高”和“經營管理人才培訓”三大工程,優化生產組織體系,提高企業勞動生產率,推動民營企業經營理念的更新和企業制度的創新。繼續實施以上市帶動轉型升級戰略,完善民營企業上市推進、扶持機制,力爭有2家企業向證監會申報上市材料。
二是推進民營企業技術創新引導機制。整合集成政府、企業、高校院所和科技中介機構創新資源,加快推進創新型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設。深化推進科技創新載體建設,完成網新智慧谷主體工程,盡快集聚一批高科技企業和研發機構,力爭新建1—2個科技企業孵化器;抓好產學研聯合研究院建設,積極吸納符合條件的院校派專人常駐;以引才引智的方式,加快培育企業科技創新團隊;支持有條件的行業龍頭企業牽頭組建新的產業技術聯盟;進一步加強專利中介機構建設,健全完善市專利協會運作機制,構建專利檢索、申報、專利維權三位一體的知識產權服務體系。
三是創新新興產業培育發展機制和傳統產業改造提升機制。整體推進新興產業培育和傳統產業提升,深化“4+4”產業轉型規劃和工業效益提升工程。加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扶持力度,設立新興產業發展投資引導基金和專項資金,引導社會增量資金和現有企業投資發展新興產業。以家電、新材料、高檔模具、機械基礎件四個省級(含寧波)產業基地和橫河軸承、白沙輕紡、周巷家電三個鎮級塊狀經濟為重點,推動產業基地和塊狀經濟向集群化方向轉型提升。
四是創新服務業發展機制。推進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完善服務業發展政策體系,推進現代服務業產業基地建設。積極發展現代商貿、體育健身、文化娛樂、養老服務、家政服務等主要面向生活的服務業。鼓勵發展新型服務業和特色服務業,大力發展以工業設計、倉儲、營銷和售后服務為主的生產性服務業。整體提升家電服務平臺功能,新發展國內售后網點1000家、物流專線100條,引導企業加大品牌經營參與終端市場競爭。完善區域旅游合作機制和旅游宣傳促銷聯動機制。理順服務業發展領導機制,完善工作協調機制。推進中心鎮服務業發展。
五是創新總部經濟發展機制。加快發展總部經濟,出臺、完善總部經濟政策體系,突出重點方向和重點領域,制訂慈溪市總部企業分類和認定標準。培育5—10家本土總部企業,引進總部企業力爭實現零的突破。
六是創新民營企業開放型發展機制。加快推進重要產品出口基地和出口電子商務平臺建設,優化進出口產品結構,大力發展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加強安全貿易平臺建設,擴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引導支持企業應對國際貿易壁壘和技術壁壘。鼓勵優勢企業并購境外營銷網絡、研發中心、生產技術和知名品牌,引導企業建立自主性國際營銷網絡和售后服務體系。鼓勵民營企業的跨國經營,吸引境外資金。組織系列重大招商活動、產業對接會,提升海外市場開發合作水平。
七是加快推進民間資本健康發展。完成民間資本健康發展7個課題的調研工作,形成課題報告。落實鼓勵民間投資的各項政策措施,加強對民間投資的服務,促進民間投資更多投向戰略性新興產業、中心城區改造更新、重大基礎設施、社會事業、金融服務等領域。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小城市、衛星城市和中心鎮建設,吸引私人資本、社會資本投資參與小城市、衛星城市和中心鎮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和功能區建設運營。鼓勵民營企業通過合作、項目融資、BOT等方式參與建設交通、水利、城建、人防等基礎設施項目。支持民營資本參與新農村建設,參與農村土地綜合整治、農房兩改和現代農業建設。
二、著力推進新型城市化改革
一是完善城市化發展規劃體系。實施市域總體規劃,完善重要功能區塊控制性詳規,加強綜合交通等專項規劃編制和城市景觀設計,充分發揮規劃的先導、主導和統籌作用。進一步加強小城市、衛星城市和中心鎮發展規劃、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統籌協調,加強小城市、衛星城市和中心鎮空間布局、用地指標、建設時序的緊密銜接,實現小城市、衛星城市和中心鎮中長期發展戰略、發展目標與空間布局、土地資源配置的協調。
二是創新中心城區改造更新的體制機制??茖W有效盤活和經營城市資產,積極實施“整體規劃、集中拆遷、惠民安置、多元主體、全項配套、綜合平衡”的大區塊改造開發方式。擴大城市建設開放合作,探索市場化開發建設新模式,形成政府引導推動、社會多元主體參與的改造開發大格局。進一步開放規范城市建筑市場,積極吸引國內外一流的城市運營商和建筑施工團隊合作參與改造開發;創新招投標制度,引進市外高水平設計、勘測、建設公司和機構,全面提高城市建設質量和水平。繼續實行惠民、便民的拆遷安置政策,靈活采取實物置換、貨幣補償等安置方式,適度先行、高標準建設安置房。改革城市建設投融資體制,通過兼并重組方式,做實做大做強政府城市建設的投融資平臺,支持城投企業資產證券化和直接向市場融資。創新城市改造融資抵押產品,拓寬融資渠道,探索將土地預期收入作為銀行融資的抵押,完善利用在建工程價值實施抵押的方式和途徑。
三是加快推進擴權強鎮改革。按照建設小城市和衛星城市的要求,扎實推進觀海衛、周巷、龍山等鎮機構改革和行政擴權工作。扎實推進強鎮政府的依法行政工作,落實政府法制機構設置,加強法制隊伍建設,努力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探索向其他鎮下放面向基層和群眾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與權限。充分利用鎮機關便民服務中心平臺,優先推動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等審批項目的重心下移。
四是推進農村改革。深化城鄉統籌綜合配套改革,積極申報創建農村改革試驗區,力求在農村土地制度、農村投融資制度、農村社會管理體制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圍繞新農村建設,扎實推進“農房兩改”和美麗鄉村建設。探索建立集中居住區跨村建設機制,完善跨村集中建房置換和購買方式,完善農民居住區房屋分配管理機制。實施中心村培育建設工程,先期啟動7個中心村培育,完善中心村村莊建設規劃。扎實推進村經濟合作社股份制改革,促進集體經濟持續穩定發展。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開展所有權一級的林權信息化建設工作;對集體統管山比例在30%以上的村,按“均股均利、量化到戶”的形式做好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完善工作;積極推進林權流轉,創新林業經營機制,鼓勵以山林、資金、技術等為紐帶,采取家庭聯合經營、委托經營、合作制、股份制等形式,大力發展林業專業合作社、合作林場、股份制林場等林業合作組織。
五是探索戶籍制度改革。以中心城區和小城市為重點,以具有穩定職業并在城鎮居住一定年限的本地戶籍農民、新生代農民和完成宅基地置換城鎮住房農民為主要對象,穩妥開展戶籍制度改革。按照“可保留、可享受、可流轉”的思路,選擇有條件的鎮(街道)開展“農轉非”試點推進工作,對符合條件的“農轉非”人員落實社會保障、促進就業、住房保障等優惠政策,原有計劃生育、集體經濟、土地承包經營權等權益保持不變,吸引本地戶籍農民向城鎮集聚轉移。
三、著力推進要素保障領域的體制改革
一是創新土地利用機制。進一步完善土地出讓招拍掛管理制度,積極支持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升級轉型。進一步規范功能性、經營性用地出讓程序。試點開展新增工業用地分階段出讓,促使新增工業用地按合同約定按期開發建設、投產使用。提高土地閑置成本,繼續通過收取違約金及閑置費來促使低效建設用地盡快開工或退出土地,提高土地效用。繼續探索和推進存量工業用地盤活利用及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
二是創新金融服務體系。推進省級金融創新示范縣(市)試點工作,進一步制定完善構建地方金融高地的政策體系。做好農村資金互助社和保險互助試點工作。著力推進農村合作銀行股份制改造。加快金融產品創新,積極開展企業債、短期融資券等新型融資業務,推廣聯保貸款、保證保險貸款、買方信貸、應收賬款、企業股權質押貸款等創新性金融產品,探索開展林權、品牌和專利抵質押貸款。積極引進和發展各類風險投資、創業投資,設立創業投資引導資金。加大信貸支農力度,加快農村信用體系建設。
三是創新人力資源開發利用機制。建設地方人才高地,實施“上林英才”計劃,大力引進新興產業領軍人才。建立高層次人才驛站,在各大產業平臺推進“人才特區”建設。加快博士后工作站建設,鼓勵企業博士后工作站大力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員,加大博士后科研經費和生活補貼資助力度。籌劃啟動高層次(留學)人才創業園區建設,研究制訂園區人才資金保障、創業服務等相關配套政策。加大創業培訓力度,建立企業自主、政府引導、社會參與相結合的職工培訓機制,推進人力資源市場和人才市場建設。形成校企對接、校校合作的有效機制,培養和引進符合產業升級要求的技能人才。積極培育職業經理人市場。鼓勵發展人力資源中介服務公司。
四是推進環境資源利用方式改革。完成100個重點節能技術項目改造。完善減排目標考核體系,落實污染減排任務,加強重點行業、重點區域污染專項整治。完善節能目標考核體系,開展重點功能行業對標活動,推廣合同能源管理,加強對現有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管理。研究制訂產業效能指標體系,制訂實施慈溪市淘汰落后產能三年行動計劃。著力培育集聚新興低碳工業,探索開展生態補償機制。推進垃圾焚燒發電擴容項目建設,加快建設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系統,完善垃圾清運體系,推進垃圾資源化、減量化和無害化利用,完成填埋場的標準化改造。推動再生塑料產業基地創建成為省級循環經濟示范園區。繼續推進水務集團化發展,建立現代企業運營機制,爭取盡快掛牌。加快熱電廠遷建。
四、著力推進城鄉統籌和社會事業體制改革
一是完善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體制。全面落實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范圍等促進就業政策,廣泛提供崗位推介、就業指導、公益性崗位開發等公共就業服務。全面實施省級創業型城市創建工程,積極落實小額擔保貸款、創業社保補貼、創業補貼等扶持政策。實施社會保障全民覆蓋工程,推進社會保障應保盡保,社會保險綜合參保率達到79%以上。實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三年行動計劃,以城鄉45—59周歲年齡段人員為重點,大力推進城鄉社會養老保險擴面工作。健全城鄉一體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制度,實施困難群眾醫療救助“一站式”服務。大力發展社會養老服務事業和產業,力爭全市有一半以上村開展居家養老服務。進一步完善城鎮住房保障體系,穩步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健全糧食、蔬菜等重要商品的儲備、調控和監測機制,完善物價補貼機制,確保低收入群眾生活水準。
二是加快推進城鄉公平教育體制改革。深化學前教育規范提升三年行動計劃,抓好學前教育幼兒園規范治理、等級幼兒園創建、公辦幼兒園建設和幼教師資隊伍建設。加強教師資源的統籌管理和合理配置,擴大城鎮學校對農村學校的結對幫扶范圍,加強城鎮骨干教師支援農村教育工作的力度。以杭州灣職校辦學模式創新為引領,創新辦學機制和人才培養模式,深化校企合作,加快實訓、實驗基地建設步伐,鼓勵職業學校建立學生“創業園區”。以提升質量、提高辦學效益為核心,全面推進全市職業學校課程改革。
三是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提高城鄉居民醫療保障補償水平,政策內住院費用補償率達到60%以上,力爭70%,住院統籌補償個人封頂線提高到15萬元。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及服務站門診有效費用補償率提高到30%,參保群眾個人門診補償限額提高到1000元,并逐步將實行一體化管理的社區衛生服務站納入門診補償范圍,補償率達到25%。深化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在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一體化管理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全面實行基層公共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制度。健全基層醫療服務體系,推進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工作,完成新(改、擴)建社區衛生服務站(衛生室)31家以上,爭取有90%以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80%以上服務站達到規范化標準。推進落實衛技人才一體化工作。推進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提高到50元,城鄉居民健康檔案規范化電子建檔率累計達到80%以上。穩妥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完善內部運行機制,控制醫藥費用,開展臨床路徑管理。
四是深化文化領域體制改革。著力培育現代文化創意產業,進一步增強文化產業的整體實力和競爭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開展“書香工程”、“農家書屋”等創建活動,籌建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中心、烏山古韻文化展示區和農民畫創作輔導中心,完善重大文化體育設施市場化管理運行的體制機制。加快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改制,深化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內部管理運行機制改革。
五、著力推進政府管理和社會管理體制改革
一是完善行政管理機制。扎實做好政府機構改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積極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和過錯追究制,完善領導干部學法制度,加強重點部門、重點鎮(街道)法制機構建設,從嚴管理行政執法隊伍,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提高科學民主決策能力,加強開放式決策制度建設,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等制度,促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和政民溝通互動,加大政府投資項目、公共政策、公共服務信息等公開力度,推進政府審計結果和部門預算信息公開,提高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強化政府績效考核,實行專項督查與動態督查相結合,全面推行公務員考核獎與績效掛鉤;強化行政監督,加強監察、審計等專項監督,推進行政問責和政府績效管理監察,建立健全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機制。
二是創新政府服務機制。深化行政審批職能歸并改革,推進行政審批服務標準化建設,進一步完善投資項目“三站式”聯合審批機制。建立綠色通道卡制,對市重點項目和招商引資項目發放審批綠色通道卡,提供條件告知、上門服務、聯合辦理、預約辦理、陪同辦理、提前辦結等審批服務。積極推進網上資源共享,完善投資項目和企業注冊登記類項目網上聯合審批操作程序。推進網上審批系統逐步向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延伸,首先在觀海衛、周巷、龍山三個鎮進行試點。進一步完善行政審批便民服務代辦員制度。逐步建立覆蓋城鄉的“81890”救助服務網絡,“政策百事通”拓展服務范圍和服務內容,為企業、群眾提供各類政策、法律、法規的全方位咨詢服務。完善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和服務平臺,積極實施工程建設預選承包商制度和政府協議定點項目網上采購制度。繼續落實結構性減稅政策,建立個體稅收社會化管理長效機制。
三是創新城市管理體制。進一步理清市、街道(鎮)、社區的責任,構建與新型城市化相適應的“兩級政府、三級管理”的城市管理格局。進一步提高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效能,落實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制度,完善對街道(鎮)城管執法中隊的雙重管理體制,規范城管行政執法行為。進一步發揮數字城管作用,逐步擴大數字城管的覆蓋范圍,提高城市管理的現代化管理水平。進一步健全城市管理監管體系和考核體系,促進城管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
四是積極實施社會管理創新。深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綜合試點,努力創新和完善“一個工程”、“十大體系”。深化基層和諧促進工程,組建鎮級和諧促進會聯合會,完善“網格化管理、互助式服務”基層社會管理模式。創新和完善公共服務良性互動體系,推進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推進社情民意良性互動和社工志愿結對聯動。創新和完善社會勞動保障體系,實現企業勞動保障分類監管全覆蓋,推動企業工資集體協商,進一步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創新和完善公共安全監管體系,加強安全生產預防監管和食品藥品安全管理。創新和完善社會矛盾調處體系,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機制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化解機制。創新和完善實有人口服務管理體系,健全暫住人口“精細化、系統化、社會化”服務管理,加強需求與公共資源對接,深化新老慈溪人融合機制建設。創新和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新型城市管理體系、綜合信息管理體系、依法規范管理體系和社會力量聯動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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