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機構改革實施方案

時間:2022-06-20 11: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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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機構改革實施方案

收費的規范和有關票據要一并移交到行政服務科并進入區行政審批服務中心集中操持。對涉及收費的審批服務事項。

推動政府職能轉變,為深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以下簡稱《行政許可法》進一步加快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步伐。改革行政審批服務方式,減少行政審批服務環節,提高辦事效率,為人民群眾提供便利、高效、優質服務,根據我區實際,現就區政府職能委局內設機構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通過優化重組政府職能部門內設機構設置,以黨的十六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改進行政管理方式,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促進法制型、陽光型、服務型政府的建設,建立與《行政許可法》相適應的行政審批服務工作體系。

二、改革的主要內容

(一)重組內設機構。

統一送達行政許可決定”規定,根據《行政許可法》第二十六條“行政許可需要行政機關內設的多個機構辦理的該行政機關應當確定一個機構統一受理行政許可申請。區政府各職能委局要對本單位的內設機構進行重組,把審批、審核、核準、備案和順序性料理等所有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從原科室中剝離出來,設立“行政服務科”委托“行政服務科”統一受理、料理各類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申請,統一送達各類審批服務事項決定。

人數由各單位確定,行政服務科”人員組成遵循的原則:1必需全部是單位在職正式工作人員;2根據業務量的大小和料理工作需要。經“區集中公開辦公領導小組”批準;3行政服務科科長必須是后備干部或科級干部,其它人員必需是業務骨干或后備干部。

各職能委局在設立“行政服務科”同時,根據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對其它內設機構做相應調整,該合并的合并,該撤銷的撤銷。總的原則是設立“行政服務科”后,各單位內設機構數量不增加,中層干部職數不增加,人員編制數量不增加。

報請市主管部門對內設機構作相應調整。依法承擔行政審批服務職能的事業單位,垂直管理部門應依照區政府職能委局內設機構改革的要求。參照區政府職能委局內設機構改革的方法進行。

(二)界定行政服務科的職責

行政服務科”職責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負責受理、審查、審核本單位所有審批服務事項申請;

負責對其它各類審批服務事項作出決定;2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由行政一把手簽批的事項外。

3負責組織相關職能科室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現場勘驗;

4負責審批服務事項中涉及收費事項的收費核定、開具收費通知書及代收費工作;

5代表本單位落實“區項目推進聯席辦公會議”和并聯審批會議及服務工作布置的相關任務;

6負責對需要聽證、招標、拍賣、掛牌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組織協調工作;

7負責涉及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其它應承擔的工作。

(三)重新界定內設機構職責

對照“行政服務科”職責,各單位對撤并以后的內設機構的職責。進行重新界定。行政審批權限上,不得與“行政服務科”交叉重疊,不得出現多頭受理、多頭審批現象。

誰負責”誰許可、誰監督”原則,根據《行政許可法》誰許可。各職能部門作為法定的許可主體,承擔許可責任。對“行政服務科”許可行為實施監督檢查,同時對被許可人的實施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各職能部門承當的監督檢查職責,要明確到其它相關科(室)做到審批與監管分離。

(四)行政服務科”整建制進入區行政審批服務中心集中辦公

作為本單位的一個對外窗口,各單位“行政服務科”組建完畢后。整建制進入區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實行集中辦公,統一管理。行政服務科”及工作人員受區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和原單位的雙重領導和管理,工作人員的黨、團關系、辦公經費、年度考核轉入“中心”

三、方法方法

(一)宣傳發動階段(9月17日—9月30日)

安排布置改革工作。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負責會議的準備,區委、區政府召開區政府職能委局內設機構改革動員大會。區集中公開辦公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會議相關資料的準備。區集中公開辦公領導小組組織建設組”負責監督、檢查和實施。各單位也要召開動員會議抓好落實。

(二)調查摸底階段(10月8日—10月28日)

依照《關于認真做好全區行政審批和行政服務事項調查統計工作的通知》上政辦〔〕71號)要求的報表格式填報本單位所有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及承擔這些事項的科室,1單位自查:各單位對照《關于區政府職能部門保存、取消行政審批事項和改變管理方式事項的通知》上政〔〕9號)結合近幾年來各級政府明令取消和新設立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形成詳細的自查演講,上報“區集中公開辦公領導小組項目清理和流程優化組”

區集中公開辦公領導小組項目清理和流程優化組”負責對各單位上報項目依法進行審核確認和流程優化,2項目審核和流程優化:根據各單位上報情況。并編印成冊,對社會公布。

(三)擬定改革方案階段(10月29日—11月9日)

從各科室中剝離出來,主要任務:1各單位根據審核確定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及流程。集中授權到行政服務科”確定“行政服務科”職責,重新明確其它內設科室的職責;2各單位依照組建“行政服務科”原則和要求,合理配備人員,刻制本單位“行政審批專用章”對“行政服務科”進行項目授權和權限授權,對“行政服務科”科長進行任命;3對上述內容,形成完整的改革方案,以文件形式上報“區集中公開辦公領導小組組織建設組”審核。

(四)批復機構改革方案階段(11月12日—11月30日)

對各單位的機構改革方案進行批復并完成“行政服務科”組建任務。區編辦按照“區集中公開辦公領導小組組織建設組”審核意見和要求。

(五)行政服務科”進駐區行政審批服務中心階段(年5月底之前)

要以文件形式作出本單位“行政服務科”整建制進入“中心”決定。該決定要明確“行政服務科所”承當的職責,各單位“行政服務科”組建完畢并得到批準后。明確對“行政服務科”授權范圍,確定“行政審批專用章”本區范圍內與本單位“行政公章”具有同等效力,明確對“行政服務科”經費保證和人員福利待遇等情況。

(六)檢查驗收階段(年5月10日后)

區“集中公開辦公領導小組”辦公室協同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區監察局、優化辦、效能辦、編辦、法制局等單位,各單位內設機構改革工作完成后。采取明查暗訪的形式,對各單位改革情況進行驗收。驗收的主要內容包括內設科室撤并情況、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向“行政服務科”移交授權情況、行政服務科向“中心”進駐情況等。并以通報形式進行公布。

四、組織領導

區委、區政府調整成立了區行政機關集中公開辦公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一個辦公室和項目清理和流程優化、技術服務、組織建設、監督檢查四個工作組。負責對改革工作的領導和全面工作的落實。辦公地點設在區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各職能委局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組織,為切實加強對此次區政府職能委局內設機構改革工作的領導。由一把手任組長,負總責,明確一名副職具體抓,確保改革工作各項任務的落實。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認識。既是推進依法行政、轉變政府職能的客觀需要,也是打造陽光政府,進一步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的迫切需要。各單位一定要充分認識,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扎實推進,不得敷衍了事,更不能搞變通執行。

(二)認真組織。要充分動員,耐心細致工作,真正把政治覺悟高、業務能力強、作風扎實硬朗的人員空虛到行政服務科”對各項行政審批服務事項,交接過程中要一步交接到位,授權到位,堅決杜絕明交暗不交,授權不充分,進駐中心人員仍然辦不成事的現象,確保改革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