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預算考評方案

時間:2022-06-23 10: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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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預算考評方案

逐步推進單位財政支出整體績效評價工作。年12月1日起:進步總結試點工作經驗。

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為進一步加強財政支出管理。建立科學、規范、高效的財政資金分配管理體制和預算決策機制,根據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省預算支出績效考評實施方法〉通知》財預〔〕134號)精神,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依照國家“十一五”規劃中關于“建立財政預算績效評價體系,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要求,統一規劃、分步實施,逐步探索建立與公共財政相適應的預算支出績效評價體系,進一步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努力實現預算管理改革的新突破。

二、實施原則和評價范圍

以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項目為主,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重點評價財政支出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選擇涉及民生工程和重點工程建設等6個以上重大項目先行試點,穩步推進我縣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待條件幼稚時,再逐步推進單位財政支出整體績效評價工作。

三、評價項目和組織方式

(一)評價項目的確定

下同)根據年度績效評價工作重點及預算管理要求,年初由縣財政部門會同縣主管部門及項目單位(含鄉鎮人民政府、開發園區管委會。評價范圍內選定評價項目,并根據選定的評價項目特點選擇評價組織方式,報縣政府審定后,由縣財政部門負責下達評價項目通知書,其中包括評價項目、組織方式、評價目的評價時間、評價方法及相關工作要求。對縣政府確定的評價項目,項目單位和主管部門在項目實施前,應明確項目的預期績效目標及能體現績效目標的具體績效指標;績效指標應盡量細化、量化,并報縣財政部門備案。

(二)評價組織方式

項目評價的組織方式主要有:項目單位自評、主管部門組織評價和財政部門組織評價等。

1項目單位自行評價

由項目單位依照規定自行組織績效評價,根據確定的評價項目。縣主管部門要對自評單位進行指導和監督。

主要偏重于對項目資金執行情況、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的評價,項目單位的自行評價。自評演講中應包括對基本指標內容的分析與評價,縣主管部門對項目單位另有要求的從其規定。項目單位應在分析、評價的基礎上撰寫自評報告。

縣主管部門和縣財政部門可對項目單位的績效自評情況進行抽查。自評報告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報縣主管部門和縣財政部門。

2縣財政部門和縣主管部門組織的評價

由縣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依照績效評價要求組織績效評價,根據確定的評價項目。項目單位應積極提供反映項目績效的相關資料,做好績效評價的配合工作。

應根據項目的不同情況,縣主管部門和縣財政部門在組織實施項目評價時。設置、選擇一定數量且能衡量項目績效的具體指標和相應的分值(權重)具體指標由縣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研究確定。根據收集的資料和信息獨立地作出分析和計算分值后,撰寫、上報評價演講。

縣財政部門可對縣主管部門的績效評價情況進行檢查。縣主管部門的評價演講應在縣財政部門規定的時間內報縣財政部門。

原則上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或組織專家實施,具有代表性和一定影響力的重點項目評價由縣財政部門組織。并可邀請縣人大工作委員會和縣政協專門委員會的委員參與;一般性項目的績效評價可由本部門、本單位內部相關專業人員實施。

對項目的評價可按項目的實施階段實行事中和事后評價。

四、評價結果的應用

(一)項目單位、縣主管部門應將項目評價結果作為編報年度部門預算的依據。對管理中存在問題,提出改進措施,不時提高管理水平。

(二)績效評價結果是縣政府對縣主管部門實施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安排下年度部門預算時從緊考慮,并作為財政監督的重點對象。

條件幼稚后,重點績效評價項目的評價結果應報縣政府主要負責同志閱示。績效評價結果將在一定范圍內公布,以加強對部門或單位預算執行的監督,增加公共財政支出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五、保證措施

(一)項目自評單位應按規定開展自評工作。項目單位逾期不報項目績效自評報告的視同該項目沒有達到預期績效目標。

(二)縣主管部門應積極配合組織實施評價工作。督促項目單位及時報送自評報告,并和縣財政部門對項目單位報送的績效自評演講進行抽查。

(三)縣財政部門應及時做好項目評價工作的組織領導。并根據《省預算支出績效考評實施方法》和本實施方案,制定預算支出項目績效考評操作細則。

形成年度績效評價演講報縣政府和上級有關主管部門。縣財政部門要對年度內開展的績效評價情況進行匯總和分析。

(四)實施績效考評所需經費。

(五)評價機構對項目單位提供的相關資料、業務文件等負有失密義務。

(六)參與評價人員應嚴格依照要求進行評價。

六、時間方法

(一)年8月上旬:成立縣財政預算支出績效考評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出臺《縣預算支出績效考評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加強績效考評工作的宣傳。

(二)年8月中旬:選擇確定并下達年度預算支出績效考評項目。開展業務培訓;

(三)年8下旬-10月:具體實施績效考評;

(四)年11月:撰寫考評演講。形成績效評價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