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生態補助獎勵辦法

時間:2022-11-07 11: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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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生態補助獎勵辦法

我區天然草原占國土總面積的47.2%,既是重要的自然資源和生態屏障,也是廣大農牧民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年5月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親切關懷和國家有關部委的大力支持下,我區抓住西部大開發的歷史機遇,不斷加強草原保護和建設,在全國率先實施了天然草原全面禁牧封育,并不斷完善草原家庭承包經營責任制,加快實施退耕還林(草)、退牧還草、草原圍欄等重點工程,大力推動牲畜養殖由自由放牧向舍飼圈養轉變,天然草原退化趨勢得到有效遏制,草原植被明顯恢復,以舍飼和標準化規模養殖為主的現代畜牧業穩步發展,初步走出了一條草原生態保護建設與經濟發展“互促雙贏”的新路。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在主要草原牧區省(區)全面建立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的決定,進一步促進我區草原生態保護與建設,推動牧區經濟社會持續平穩較快發展,根據《農業部、財政部關于印發2011年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政策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財發〔2011〕85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促進農牧民持續增收為核心,以加強草原生態保護、加快轉變畜牧業發展方式為主線,堅持全境禁牧封育、山川互濟、農牧互補,構建草原生態保護建設與現代畜牧業良性互促長效機制,推動牧區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禁牧封育不動搖。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關于禁牧封育的各項政策措施,嚴格落實禁牧各項規定,加快推進退牧還草、草原圍欄等重點工程,加快恢復草原植被,鞏固和提高草原生態功能。

2.堅持推行草原承包經營責任制。進一步完善和規范草原家庭承包經營責任制,充分調動廣大農牧民保護、管理、建設草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3.堅持責權利和管建用相統一。草原承包經營者在享受補助政策的同時,必須切實履行對草原保護、管理、建設的責任與義務。

4.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與建立健全監督機制相結合。對補助的對象、規模、資金等實行“三公開”,建立健全群眾和社會各界監督機制,切實落實和維護好廣大農牧民利益。

5.堅持生態保護與產業發展、農民增收相協調。把草原生態保護建設與促進牧區畜牧業平穩較快發展有機結合,加快構建“草原綠起來、產業強起來、農民富起來”的長效機制。

二、補助的范圍、規模、辦法及兌現程序

依照國務院建立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的有關政策規定,我區可享受禁牧補助、農牧民生產資料綜合補貼和牧草良種補貼三項政策。

(一)禁牧補助的范圍、規模、補助辦法及兌現程序。

1.補助范圍:全區22個縣(市、區),178個鄉鎮和農牧場等。

2.補助規模:全區禁牧草原總面積3556萬畝,年補助標準為6元/畝,年補助資金為2.1336億元,5年總補助資金為10.668億元。

3.補助辦法:

(1)已承包到戶、到聯戶的草原,按實有承包面積每畝補助6元。承包面積以承包戶所在縣(市、區)人民政府頒發的《草原承包使用證》和《草原承包使用合同》為依據。

(2)屬國有農牧場等單位集體承包且無法承包到戶的草原,以集體承包形式,按補助標準進行補助。由各國有農牧場編制實施方案,報經自治區農牧廳、財政廳審核后實施,統籌用于草原保護與建設。

(3)對部隊使用的草原及因各種原因確實無法承包到戶、到聯戶的草原,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不再強求承包到戶。中央財政禁牧補貼資金由自治區統籌,集中用于草原保護建設及后續產業發展。

(4)為充分體現國家補獎政策的公平性,每戶最大補助面積不超過3000畝。超過3000畝的補助節余資金要補給該縣(市、區)草原承包面積小的農戶。無承包草原的農戶不享受補助獎勵政策。

4.補助兌現程序:

(1)以行政村為單元,由村委會登記審核本村享受禁牧補助農戶的草原面積,經張榜公示后,上報所在鄉鎮人民政府。

(2)鄉鎮人民政府對各行政村上報的花名冊進行審核,經公示后上報所在縣(市、區)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門。

(3)縣(市、區)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對各鄉鎮上報的花名冊進行審核,同時錄入國家農業部補獎機制信息管理系統進行網上審核,經縣級人民政府審定后,報自治區農牧廳、財政廳審核。

(4)經自治區農牧廳、財政廳對信息管理系統網上審核確認后,由縣(市、區)財政將補助資金通過“一卡通”方式兌付給農牧戶。對國有農牧場等單位集體承包的草原,補助資金兌付到國有農牧場等單位。

(5)對部隊使用草原的補助資金及其他無法承包草原的補助資金,由自治區統籌用于草原保護建設及后續產業發展,具體由自治區農牧廳編制實施方案,經自治區財政廳會審后,下達實施。

(二)農牧戶生產資料綜合補貼的范圍、規模、補貼辦法及兌現程序。

1.補貼范圍:鹽池縣、同心縣、海原縣。

2.補貼規模:根據2009年自治區統計部門統計數據,鹽池縣、同心縣、海原縣共涉及農牧戶177480戶,其中鹽池縣35544戶、同心縣68821戶、海原縣73115戶。每戶每年補貼資金500元,年補貼資金8874萬元,5年總補貼資金4.437億元。

3.補貼辦法:對2009年在冊的農牧戶戶籍且已承包草原的農牧戶進行核定,建立農牧戶檔案。由政府統一組織生態移民的農牧戶繼續享受補貼政策。

4.補貼兌現程序:

(1)以行政村為單元,由村委會登記審核本村享受生產資料綜合補貼的農牧戶數,經張榜公示后,上報所在鄉鎮人民政府。

(2)鄉鎮人民政府對各行政村上報的花名冊進行審核,經公示后上報所在縣(市、區)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門。

(3)縣(市、區)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對各鄉鎮上報的花名冊進行審核,同時錄入國家農業部補獎機制信息管理系統進行網上審核,經縣級人民政府審定后,報自治區農牧廳、財政廳審核。

(4)經自治區農牧廳、財政廳審核確認后,由縣(市、區)財政將補助資金全部通過“一卡通”方式予以兌付。

(三)牧草良種補貼。

按照國家農業部、財政部核定的補貼資金規模,實行全區統籌安排,采取種草工程項目管理和牧草良種現金補貼的方式兌現到種草農牧戶。由自治區農牧廳、財政廳會商提出意見,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審定后實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建立和落實好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作為一項重大的民生工程,切實加強領導,強化措施,抓好落實。自治區成立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實施領導小組,負責協調解決政策執行中涉及的重大問題。自治區農牧廳負責制定各年度具體實施方案及實施細則,協調處理政策落實中出現的問題;財政廳負責補助資金的管理與兌付;其他相關部門積極配合。各縣(市、區)也要加強領導,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并將該項工作納入各級政府年度效能目標考核內容。

(二)嚴格審核實施方案。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農業部、財政部關于印發2011年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政策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精神,制定周密細致的實施方案,嚴格審核各類登記信息,切實做到政策落實不走樣。縣(市、區)的方案成熟一個,啟動實施一個,力爭2011年全區所有縣(市、區)全部啟動。

(三)嚴格監督管理與驗收。各級農牧、財政部門要緊密配合,認真抓好組織、協調與服務工作。要切實加強對補助資金的監督管理,落實好、維護好廣大農牧民的切身利益。自治區財政廳、農牧廳要按照年初有計劃、年中有督導檢查、年末有總結驗收的要求,適時組織對各縣(市、區)年度工作進行驗收,并依據驗收結果,及時下達兌付資金。

(四)進一步完善草原承包責任制。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實施《中國人民共和國草原法》、寧夏回族自治區《草原管理條例》、《禁牧封育條例》等法律、法規,將草原禁牧封育納入依法管理軌道。要抓緊完善和規范草原承包經營責任制,充分發揮農牧民的主體作用,切實加強草原生態保護與建設工作。

(五)加快建立健全草原監理體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抓緊建立健全草原監督管理機構,明確執法主體,為建立和落實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提供組織保障。各級草原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草原資源動態監測體系,及時掌握草原生態保護機制的實施效果,定期編報監測報告,為各地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六)抓緊建立完善基本草原保護制度。劃定基本草原是建立和落實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后,加強草原資源保護、管理與建設的重要內容。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堅持草原生態保護優先的方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劃定基本草原的規定,以兌現補獎政策為契機,切實做好基本草原劃定工作,明晰界限、設立標志,由縣級人民政府予以公布,切實提高草原保護、建設與管理水平。

(七)大力發展生態建設后續產業。各地要進一步加大生態建設后續產業發展力度,著力加強飼草料基地、棚圈、飼草料加工設備等基礎設施建設和科技支撐工作,為發展舍飼養殖奠定堅實物質基礎;加強牧草種子基地建設,穩步擴大人工飼草料基地規模,鞏固禁牧封育成果,加快構建農民持續增收與草原生態可持續發展互促雙贏的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