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委有關城市管理實行方案

時間:2022-01-07 05:05:00

導語:縣委有關城市管理實行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縣委有關城市管理實行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努力創造環境優美、市容整潔、管理有序的城市環境,縣政府確定在全縣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政府領導、部門聯動、全民動員、集中整治、注重長效”的原則,動員全社會力量,積極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全面加強城市管理工作,大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切實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和人居環境,促進城市健康、快速、有序發展。

二、總體目標

利用一年時間,進一步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著力解決城市管理中的難點、熱點問題和突出矛盾,實現城市環境面貌明顯改觀,群眾滿意度明顯提高,市民城市意識明顯增強,城市管理機制明顯理順,社會更加和諧、文明,并努力將緯一路、富強街、緯二路、開元大街、經三路、華陽路、龍海路、正安路等8條道路打造成為“示范路”。

三、工作任務及責任分工

以治臟、治亂、治差為重點,集中開展環境衛生、市容街景、市政設施、園林綠化、交通秩序、居民小區、生態環境、城中村及城鄉結合部等八個方面的整治,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一)環境衛生整治

1.嚴格落實城區主次干道、重點場所的日常清掃保潔責任。主次干道路面、道路兩側至沿街房屋門前、公共場所、攤點群等區域早晨7點半之前清掃完畢,堅持全天保潔。在重點路段增加保潔人員,延長作業時間,提高主干道保潔標準。對餐飲垃圾、生活垃圾實行定點收集,定時傾倒,日產日清。強化灑水車沖刷保潔,適時調整作業時間,完善雨季清淤、秋季清掃落葉、冬季清雪除冰方案。

2.加強公共環衛設施維護管理。加強垃圾設施和果皮箱管理,及時擦拭、清運清掏,做到垃圾箱無外溢,周邊范圍無垃圾異味,果皮箱齊全、潔凈。加強城區公廁管理,做到有專人管理,有保潔制度,地面、墻裙、蹲位、門窗、墻壁、燈具、洗手盆整潔,無亂刻亂畫,廁所無蠅蛆,便池無尿堿,糞便不滿溢。

3.加強城市綠化帶、綠地節點、廣場公園等重點區域的衛生清掃保潔工作,徹底清除衛生死角。

4.強化各類集貿市場的衛生保潔、垃圾清運和市場內衛生設施維護管理工作;大型超市、商場等周邊區域保潔和垃圾清理工作要有專人負責,保持清潔衛生。

5.整治城區重點河道沿岸、黃河大堤縣城區段、澄波湖區周邊的環境衛生,清理堤、坡、岸邊的垃圾雜物,達到視野之內無裸露垃圾。

6.各機關單位、學校、醫院、企業等要強化責任意識,建立清掃保潔制度,落實清掃保潔人員,及時清掃垃圾,實現辦公場所干凈、整潔、美觀、有序,周邊環境綠化、凈化、美化,確保不留衛生死角。

7.各類施工工地、拆遷工地要落實圍擋作業、物料遮蓋、工地進出車輛沖洗等措施;施工渣土及建筑垃圾清運,要實行“許可證”制度,對渣土、垃圾運輸車輛指定運輸路線和傾倒地點;清運渣土、垃圾不得沿街拋灑,清運車輛要進行遮蓋,施工廢水不得外溢;施工沙、土材料堆放實行苫蓋,避免施工揚塵污染;各建筑工地要打造“圍墻文化”,美化工程周邊環境。

8.強化對亂扔亂倒的監督和處罰力度。嚴厲查處沿街焚燒垃圾和廢棄物、運輸撒漏、亂倒建筑垃圾、亂扔亂倒餐飲垃圾和生活垃圾等行為。

牽頭單位:縣環衛管護中心

配合單位:縣園林局、縣公路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河務局、縣教育體育局、縣工商局、縣澄波湖指揮部辦公室、縣城管執法局、縣街道、濟北街道

(二)市容街景整治

1.店外經營、占道經營整治。流動攤點一律進入劃定市場經營,沿街門店不得向店外延伸擺放其它物品,不得占壓人行道;嚴格控制早餐、夜市時間,早餐攤點必須在每天早上8:00前撤離,在允許有夜市的路段每天下午6:00以后上市,早餐、夜市必須在路沿石以上有序經營,燒烤攤點一律進入規定路段經營;對臨街車輛清洗、維修、門窗加工等行業,已辦理許可證的,由發證部門重新審核經營條件,對不符合條件的收回證照,對無證經營的一律取締。

2.廣告牌匾整治。按照《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條例》,對沿街商鋪的門頭店牌,按照規范、美觀、整齊和一店一牌的標準,分路段、分區域制定戶外廣告牌匾設置標準。嚴格戶外廣告牌匾審批程序,對廣告牌匾統一規劃、定點設置。對大型戶外廣告,符合戶外廣告整體設置規劃的允許保留,對不符合整體設置規劃、未經審批或存在安全隱患的戶外廣告全部予以拆除。對各類霓虹燈、燈箱廣告、路標指示牌等,加強日常巡查維護,保持標牌外觀整潔、完整。對各種形式的宣傳促銷活動,須嚴格按照審批內容設置,嚴禁在城區主干道上亂掛條幅布幔、設置彩虹門、大型氣球等,對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對違章設置的予以取締。開展“示范路”創建活動,在主要路段提高廣告牌匾設置檔次,進行廣告牌匾亮化提升。抓好路燈、公交候車亭、交通信號設備箱、路標牌等市政設施上亂張貼、亂涂寫、亂刻畫的清洗維護。業主單位或管理單位要及時清理其他招貼欄、工地圍墻、單位圍墻、預留地和待建地圍墻、建筑物和構筑物外墻、商場門店外墻等處的亂張貼、亂涂寫,及時清洗和粉刷,確保整潔美觀。

3.違法違章建設整治。繼續對城區主、次干道兩側、城中村(居)、企業及其家屬院內的違法建設、違章搭建進行集中整治,嚴肅查處違法用地、非法房地產開發銷售行為。對因生產、生活需要確需進行修建的,按照審批程序規劃建設;對沒有經過審批、嚴重違反城市規劃、有礙市容觀瞻的,堅決予以拆除。清理侵占道路、綠地、人行便道和壓占管道、道路紅線的各類違法建筑、臨時建筑。穩步推進老城區和城中村改造工作,對暫不具備改造條件的城中村和老城區,切實加強環境整治,嚴格控制亂搭亂建現象。

4.專業市場整治。加強專業市場的規劃、建設與管理,結合老城區和城中村改造,合理規劃建設建材、農資、農貿市場、鐵器加工、燒烤等專業市場。對現有固定農貿市場、集貿市場和已形成的馬路市場,要加大經營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管理整治力度,做到入市經營、定點劃線經營,攤點擺放規范整齊,環境衛生整潔。

5.加強對“門前五包”(包美化、包綠化、包亮化、包凈化、包靜態車輛規范化)責任制的督促落實。教育引導沿街單位和業戶自覺履行“門前五包責任制”,主動參與和維護市容環境整治,定期進行檢查評比,確保街路暢通和環境整潔有序。

牽頭單位:縣城管執法局

配合單位:縣規劃局、縣工商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園林局、縣民政局、縣經濟和信息化局、縣商務信息中心、縣城改辦、縣氣象局、縣街道、濟北街道

(三)完善市政基礎設施

1.加強市政設施管護。加快供水、供氣、供熱、排水、停車場等設施建設,提高整體服務功能。加快城區新建、整修道路的工程進度,提升通行能力。對城區道路及街巷進行全面普查,集中整治路面坑洼不平、井蓋缺失、人行道板及路沿石缺損歪曲等現象。做好污水井、檢查井和污水管道、排水設施等各項基礎設施的檢修工作,確保市政基礎設施完好無損。加強對道路挖掘的管理工作,督促施工單位按照審批的時間、地點及挖掘面積進行開挖,施工現場要按規定設置隔離護欄或擋板,并按要求進行回填,恢復道路原貌,及時清理各類施工垃圾。

2.規范空中線網。實施管線入地工程,結合道路建設改造規范空中網線。及時修復、清除廢棄路燈,清理廢棄線網、線桿,凈化空中環境。

牽頭單位:縣園林局

配合單位:縣城管執法局、縣供電公司、縣自來水公司、廣電網絡縣分公司、聯通縣分公司、移動縣分公司、電信縣分公司

(四)提升園林綠化水平

1.加強城區道路綠化帶的維護管理,清理枯樹雜草,修復缺損綠化設施,增補花草樹木。抓好新元大街、華陽路、正安路等道路綠化提升工作,豐富苗木種植,提升景觀效果。

2.搞好城區公共綠地、住宅小區、機關單位和企業庭院的綠地建設,及時鏵犁、修剪、清除垃圾及綠化種植;對長期閑置廠區和區域要強化綠化美化工作;做好各類水體和堤岸的綠化工作,構筑分布合理、植物多樣、景觀優美、文化內涵豐富的高水準、高品位的綠地系統,提升綠化效果。

3.嚴厲查處毀綠、損綠行為,保護園林綠化成果。

牽頭單位:縣園林局

配合單位:縣房管服務中心、縣交通運輸局、縣公路局、縣河務局、縣城管執法局、縣澄波湖指揮部辦公室

(五)交通秩序整治

1.規范交通秩序,實施“暢通工程”。狠抓交通違章,查糾隨意停靠、亂調頭、闖紅燈等違規行為,加強對無牌照機動車、無證駕駛和酒后駕車等行為的查處力度。規范車輛及行人的交通行為,按燈停走,按線行駛,人車分流,各行其道。堅持疏堵并舉,嚴格控制超重車輛進入城區。

2.完善交通標志、標線、燈光信號、電子監控等設施。規劃設置停車場點,統一規劃,統一標志,定點定位,停放有序,點、線外無亂停放。

3.加強經一路、種子公司等城區“天天市場”及城區農貿集市的交通秩序規范管理。

4.規范出租車市場,實行定點停靠,實現文明駕車、規范行駛,解決亂停、亂行、亂放問題,保障交通通暢。

牽頭單位:縣交警大隊

配合單位單位:縣交通運輸局、縣城管執法局、縣工商局

(六)居民小區環境整治

1.整治居民小區亂搭亂建、亂堆亂放、亂栓亂掛、亂貼亂畫現象。抓好院落綠化、地面硬化、廣場路燈亮化工作。規范小區內商業網點店外經營行為,改善居住環境。

2.加強小區物業管理。及時維修更換損毀的公共娛樂設施;嚴格落實保潔制度,綠地內無垃圾污物,路面、院內及院落周邊垃圾清掃、清運及時,污水排放暢通。

3.小區內車輛停放有序,出入順暢、安全。

牽頭單位:縣房管服務中心

配合單位:縣規劃局、縣城管執法局、縣環衛管護中心、縣交警大隊

(七)生態環境整治

1.加大“十五土小”企業整治力度,加強日常巡查,一經發現立即斷水、斷電、拆除設備、清理現場。

2.加強對城區企業的監管,確保企業污染治理設施正常穩定運行。對污染物排放不達標的企業,要依照相關規定嚴厲查處。

3.對新元大街景觀河、大寺河、縣干等河道進行綜合整治,依據河道防洪規劃進行清挖疏浚,實施雨污分流,使城區河道水體保持清潔,岸邊建設開放式綠地。

4.加強澄波湖水庫水源控制管理和綜合整治,嚴肅查處違法排污行為,打造城市水系景觀。

5.強化噪聲污染整治。禁止中午和夜間產生噪聲污染的建筑工地施工作業,嚴格控制高音喇叭等商業促銷活動,嚴禁噪音擾民。

牽頭單位:縣環保局

配合單位:縣園林局、縣水務局、縣工商分局、縣澄波湖指揮部辦公室、縣街道、濟北街道

(八)城中村及城鄉結合部綜合整治

1、開展城中村(居)及城鄉結合部環境衛生整治。及時查處亂排污水、亂挖亂倒、亂堆物料、亂建棚屋、亂開店鋪等行為,凈化城區周邊環境。

2、開展城中村(居)衛生保潔活動。建立長效機制,定期組織全民衛生大掃除,集中清理臟亂差現象。配齊、配全環衛保潔員,保障城中村全天候保潔。

3、逐步建立村鎮“集中收集、統一運輸、無害處理”生活垃圾收運處理體系,每個村(居)設置一定數量的垃圾收集箱,并根據轄區人口情況,合理確定轉運規模,解決城鄉環境“臟、亂、差”的問題,實現城鄉環境面貌大改觀。

牽頭單位:縣環衛管護中心

配合單位:縣住房城鄉建設委、縣園林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公路局、縣水務局、縣城管執法局、縣街道、濟北街道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準備階段(年4月7日至4月20日)。制定活動方案,召開動員大會。各專項牽頭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研究制定具體的整治方案和標準要求,并對工作任務進行量化分解,層層落實,責任到人。各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報道,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

(二)集中整治階段(年4月24日至11月30日)。各有關單位集中時間、人員,按照本方案和責任分工進行全面清理整治。責任單位要及時向縣城市管理年活動辦公室報送責任目標進展情況,定期召開城市管理年活動調度會或現場觀摩會,及時查找問題進行整改,做到邊整治、邊鞏固,全面落實本方案的各項任務。

(三)督查驗收階段(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有關單位按照本方案和責任分工進行自查整改。縣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負責對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驗收。

(四)總結表彰階段(年1月)。召開總結大會,兌現獎懲,對“城市管理年”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縣政府成立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城市管理年活動的全面組織、綜合協調、監督檢查、考核評比等工作。各街道、各責任單位要成立專門工作機構,建立目標責任制,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分工,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對工作不到位,行動不積極,造成不良后果的,通報批評,直至追究有關街道和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二)廣泛宣傳,全民參與。各新聞媒體要積極配合城市管理年活動,按照總體方案的要求,將城市管理年活動的宣傳納入總體宣傳計劃,報紙、電視等要定期進行專題報道。加強社會公德教育,強化“人民城市人民管,人民城市人民愛”的主人翁責任感和認同感;大力宣傳城市管理年活動中的新經驗、新做法、新成效,營造“住在縣、熱愛縣、建設縣、美化縣”的輿論氛圍。

(三)高效聯動,形成合力。各相關單位要按照責任分工,切實抓好城市管理年各項工作落實,調配力量,積極配合,查擺問題,形成合力,齊抓共管,全面推進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堅持每周五開展“衛生大掃除”活動,動員全民參與大掃除,徹底清理衛生死角、垃圾雜物、亂貼亂畫,美化環境。

(四)強化檢查考核。要建立督查制度,適時進行督導檢查,定期通報城市管理年活動進展情況,切實保證“城市管理年”活動各項工作責任到位、措施到位。縣財政年終單列部分經費,設立城市管理年活動獎勵資金,專項用于對街道、部門以獎代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