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技能培訓方案

時間:2022-01-26 03: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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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技能培訓方案

大力開展農村青年技能培訓,加快農村富余勞動力戰略性轉移就業,是我市統籌城鄉和區域協調發展的重要任務;是深入實施勞務扶貧,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率先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戰略要求;也是解決我市企業缺工問題的有力舉措。自年9月起,我市按照全省勞動保障工作座談會的部署,啟動了“百萬農村青年技能培訓工程”,為適應這一歷史發展任務,全面、系統、有序地推進我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就業,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草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加快建立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的要求,將城鄉統籌就業試點工作和農村青年技能培訓工程有機結合,整體推進,建立統一的農民工、農村富余勞動力和農村青年技能培訓扶持政策體系和資金保障機制,使我市廣大農村青年實現由無技能到有技能、農村到非農、農民到市民、貧困到富裕小康“四大轉變”,為我市城鄉和區域協調發展、解決“三農”問題,加快農村脫貧奔康和工業化、城市化、現代化進程作出積極貢獻。

總體目標:通過實施“農村青年技能培訓工程”,推動我市城鄉統籌就業,使全市22萬農村富余勞動力實現向二三產業轉移就業,在轉移就業前對15萬農村富余勞動力,其中8萬農村青年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到2010年,使我市非農產業就業比重由目前的64%提高到72%。

二、具體工作要求

通過組織農村富余勞動力特別是農村青年參加短、中、長期技能培訓,重點組織1—3個月職業技能培訓,加快提高我市農村富余勞動力的轉移就業能力,確保實現順利轉移就業。農村富余勞動力培訓合格率不低于90%,推薦就業率不低于95%,其中農村青年技能培訓工程培訓考證通過率(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單項職業技能證書)不低于80%,推薦就業率不低于95%。勞動力轉移就業的年回流率不高于20%。

(一)摸清底數,建立生源信息庫。年底前,各縣(市、區)勞動保障部門要組織鎮(街)、社區專兼職勞動保障工作人員按照《省街道(鄉鎮)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臺建設暫行規范》的要求,完成轄區內農村勞動力資源的入戶調查工作,搜集匯總調查表并錄入“省基層勞動保障平臺統計軟件”,建立詳細的農村勞動力個人信息數據庫,其中對農村青年要另行建立數據庫,全面摸清我市農村勞動力資源情況。

(二)整合資源,建立培訓基地。年底前,建立以市技工學校為平臺,市及各縣(市、區)勞動保障局就業訓練中心為分支機構的農村青年技能培訓基地。整合就業服務和職業培訓資源,建立農村富余勞動力技能培訓轉移就業綜合服務基地。市技工學校報省勞動保障廳驗收同意后,加掛“省百萬農村青年技能培訓工程綜合服務基地”牌匾,市及各縣(市、區)就業訓練中心和符合條件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作為綜合服務基地的分支機構或分教點,形成完善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服務網絡。綜合服務基地和分支機構要整合資源,增添教學實訓設備和生活設施,以滿足開展農村富余勞動力和農村青年技能培訓的需要。

(三)加強管理,確保培訓質量。建立農村青年職業技能培訓教學和教材體系。農村青年技能培訓各分教點根據《省農村青年技能培訓教學大綱》要求,制定教學計劃,開展農村青年短、中、長期職業技能教學。市綜合服務基地以國家職業(工種)標準為依據,組織開發適合農村青年特點的技能培訓、創業培訓和職業指導教材。各分教點要結合本地產業發展的用工需求情況,合理設置農村青年技能培訓專業,按規定完成培訓課時,保證教學質量。參加免費職業技能培訓的農村青年必須參加單項職業能力或初級、中級職業資格證書鑒定考核,取得相應證書后,再進入市場就業。要大力開展“訂單式”技能培訓。各地根據本地勞動力市場用工需求情況,建立企業崗位空缺報告機構,形成技能崗位信息收集的有效機制,并根據崗位要求情況,與用人單位簽訂培訓輸送農村青年勞動力的協議后組織技能培訓。

(四)認真做好就業推薦和跟蹤服務工作。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負責統籌組織農村青年技能培訓工程的安置就業和跟蹤服務工作。要落實責任、制定安置就業和跟蹤服務的工作規程,明確各工作環節的責任人、基本工作要求和具體流程。要加強與培訓機構的聯系,及時提供勞動力市場供求信息和工資價位信息,協助培訓單位根據勞動力市場需求信息確定培訓專業。與此同時,要積極拓展就業服務渠道,創新服務方式,抓住開展“省百萬農村青年技能培訓工程”的有利時機,大力開展勞務派遣工作,提高培訓后的農村青年安置就業和跟蹤服務的組織化程度,要確保經培訓后的農村青年通過勞務派遣實現就業的比例不低于20%。

三、實施步驟

市農村青年技能培訓工程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第一階段(年9月至12月)。主要工作:一是制定方案和實施細則。二是做好培訓對象的調查摸底、建立生源信息庫。三是做好培訓計劃和資金的測算工作。四是10月份組織第一期培訓班人數不少于300人。

第二階段(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全面組織實施農村青年技能培訓和轉移就業工作。每年向非農產業或城鎮轉移農村青年4.5萬人,對其中的2.5萬人開展職業技能培訓,三年共培訓農村青年勞動力7.5萬人。

第三階段(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每年向非農產業或城鎮轉移就業4.5萬人,轉移前參加技能培訓的勞動力達到2.5萬人以上。

四、具體政策保障措施

(一)加大財政投入,設立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和轉移就業專項經費。從年開始,市、縣(市、區)政府要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積極籌措資金,建立農村勞動力培訓和轉移就業專項資金,并列入年度預算。專項資金主要用途:一是城鄉統籌就業試點和“省百萬農村青年技能培訓工程”組織實施經費;二是農村勞動力(包括農村青年)減免技能培訓、技能鑒定、就業安置、跟蹤服務等費用;三是企業吸納農村貧困勞動力的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四是市、縣(市、區)及鎮(街)事務所遠程見工系統建設補助、勞動力市場信息網絡維護;五是農村勞動力(包括農村青年)資源摸底調查和數據庫建設;六是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基地建設補助等方面。各級勞動保障部門每年根據“城鄉統籌就業和農村青年技能培訓工程”的目標任務和工作要求,提出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就業年度經費預算,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后,由財政部門報同級政府審定,列入當年財政支出預算。

(二)實施財政補貼政策。一是納入“百萬農村青年技能培訓工程”培訓計劃的農村青年實行“四包”:即免費技能培訓、免費技能鑒定、免費推薦就業、免費跟蹤服務。每年根據省下達給我市的農村青年技能培訓任務,結合我市勞動力資源狀況確定年度培訓轉移計劃,制定年度預算。對家庭人均年收入在1500元以下的農村貧困青年實行“五包”,即:免費技能培訓、免費食宿、免費技能鑒定、免費推薦就業、免費跟蹤服務。“五包”對象由鎮(街)政府(辦事處)及縣(市、區)扶貧辦確認,經費實行財政全額補貼,具體辦法由市勞動保障部門會市財政部門制訂報市政府批準后執行。

(三)建立農村勞動力就業扶持政策體系。為促進城鄉統籌就業,從2006年開始,將現行城鎮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優惠政策逐步延伸到農村轉移勞動力。將農村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于1500元貧困戶勞動力全面納入城鎮就業援助制度,對吸納農村貧困戶勞動力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各類用人單位,參照城鎮就業援助對象補貼標準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向農村勞動力開展免費職業介紹和職業指導,由農村勞動力培訓和轉移就業專項經費參照城鎮下崗失業人員給予補貼。

(四)加快建立完善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和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各縣(市、區)要全面推進就業服務體系制度化、專業化、社會化建設,加快完善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建設,將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納入財政核撥經費,按照城鄉所有勞動者規模配備足夠的人員編制和落實人員及業務經費。要按照“八統一”要求,進一步加強鎮(街)勞動保障事務所的規范化建設,樹立人才服務,真誠服務的理念,將公共就業服務向農村延伸,將勞動力市場信息網絡延伸到鄉鎮農村,形成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要理順鎮(街)勞動保障機構的管理關系。鎮(街)勞動保障機構歸口各縣(市、區)勞動保障部門管理,人員經費和工作經費由當地財政全額核撥。

為向農村轉移勞動力提供完善的公共就業服務和權益保障,進一步提高他們的就業穩定性,勞務輸出較多的縣(市、區)和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恢復設立駐外勞務辦事處,在輸入地較集中的珠三角地區設立勞務辦事處,工作經費從培訓轉移就業組織實施經費中解決。

五、明確職責、落實責任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農村勞動力培訓和轉移就業工作,將“農村青年技能培訓工程”作為一項民心工程,納入當地“十一五”發展規劃,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明確目標任務。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農村青年技能培訓工程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部署下,由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負責統籌、規劃、協調和組織實施,要充分發揮鎮(街)勞動保障平臺和社區專職工作人員作用,做好培訓生源的摸底調查和選送工作。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成立“農村青年技能培訓”領導小組,負責具體的組織實施工作。各級財政部門要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為農村勞動力培訓和轉移就業提供資金保障。建立以政府為主導、勞動保障部門牽頭組織、鎮(街)勞動保障事務所落實、有關部門配合的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和轉移就業組織工作網絡。

(二)建立目標責任考評制度。從年起,將“農村青年技能培訓工程”納入政府再就業工作目標責任制考評體系。市政府每年根據省下達的培訓指標,并根據各縣(市、區)的生源狀況,將選送生源的任務分配到縣(市、區)政府,再由縣(市、區)政府分解下達給鎮政府。市政府每年要組織一次考核評估,并作為各地政府工作目標責任制考評的重要依據。

(三)建立資金使用檢查評估制度。承擔免費培訓轉移任務的綜合性服務基地和分教點、就業服務機構要建立完善農村青年技能培訓、安置就業、跟蹤服務檔案資料,真實記錄農村青年參訓和推薦就業各階段情況。每年底市財政局會同市勞動保障局對資金使用效果進行評估,對工作不到位,騙取、套取、貪污、挪用、截留資金或拖延資金撥付等行為給予嚴肅處理。本實施方案(草案)的實施細則由市勞動保障局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