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幼兒園清查工作方案

時間:2022-02-02 05: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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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幼兒園清查工作方案

一、現狀分析

據初步調查,截至年月底,全縣共有幼兒園143所,由縣教育主管部門頒證的93所,未取得辦園許可證的50所。這些沒取得辦園許可證的幼兒園一般都是作坊式幼兒園,辦園條件和師資力量都不達標,辦園理念落后,辦學成本低廉,對幼兒實施“保姆化”和“小學化”的教育,嚴重影響幼兒的身心發展。并且,很多幼兒園還存在安全隱患。

二、工作目標

通過清理整頓行動,實現四個目標:一是提升一批基本達到辦園標準的幼兒園并予辦證規范;二是堅決取締一批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經整改仍不達標、已責令停辦而未停辦的幼兒園;三是整頓一批無證幼兒園,打擊違規營運行為,取締接送幼兒的“三無”車輛;四是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兒,建立幼兒園長效管理和動態監管機制。爭取在2013年前全面消除無證辦園機構。

三、工作部署

(一)部署動員階段

成立清理整頓工作領導小組,召開領導小組成員會議,制定清理整頓工作方案,明確相關部門職責任務,營造清理整頓工作氛圍。縣清理整頓無證幼兒園工作領導小組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馬志列任組長,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公安消防大隊、縣城管執法局、縣公安交警大隊、縣交通運輸局、縣司法局、縣衛生局、縣食安辦、縣發改局、縣民政局等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

(二)宣傳階段

采取電視、網絡、宣傳車等形式,對全縣的無證幼兒園清理整頓行動進行輿論宣傳。

(三)清查、認定、審批登記階段

對未辦證的幼兒園按辦園條件、安全管理、飲食衛生、醫療保健、消防設施等方面逐項進行檢查。先由各鄉鎮(區)組織工作小組于月日前自查自糾,并報到縣教育局學前教育辦。縣教育局工作小組于月10日前根據各鄉鎮(區)中心學校清查后呈報的情況進行復查、匯總。對符合條件的學前教育機構要重新進行審查登記,頒發幼兒園許可證,并進行公示。對不具備辦園基本條件,存在安全隱患等的幼兒園要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堅決依法取締。

(四)各部門聯合集中清理整頓階段

由縣政府牽頭,組織公安、教育、城管執法、公安消防、公安交警、發改、民政、衛生、司法等部門聯合對限期整改的幼兒園進行檢查,已符合基本辦學條件,但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按相關規定補辦辦學許可證。經過整改,仍不具備辦園基本條件和不符合相關條件,但有提高的,可適當延長整改期限。對于不合條件,又不努力整改的,堅決予以取締。

(五)規范管理階段

縣教育局對全縣幼兒園認定登記后,利用各種媒體向全社會進行公示。建立幼兒園管理長效機制,規范辦園行為,進一步加強對幼兒園的督導檢查工作,把對幼兒園的工作評價納入當地中心學校的工作目標考核,強化管理職責。

四、工作職責

縣教育局:負責清理整頓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具體做好幼兒園審批、登記注冊及教育教學管理工作。

縣衛生局:負責審查幼兒園的衛生條件,檢查幼兒園的衛生保健工作。

縣食安辦、縣藥監局:負責指導、檢查幼兒園食堂、飲水情況。

縣公安局、縣公安交警大隊、縣交通運輸局、縣公安消防大隊、縣城管執法局:負責幼兒園的治安、安全教育指導、消防設施檢查、園車規范管理等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對無證幼兒園進行取締。

縣發改局:對幼兒園的收費標準進行指導和監督。

縣司法局:負責提供法律咨詢、調解矛盾糾紛。

縣民政局:負責為已取得辦學許可的民辦幼兒園辦理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

各鄉鎮(區)成立工作小組,負責本轄區幼兒園的摸底清理和自查自糾工作,全面掌握情況,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情況進行分類、登記造冊。妥善做好被取締幼兒園的穩定工作,指導達到標準的幼兒園進行登記造冊,并做好長效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有關職能部門和鄉鎮(區)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無證幼兒園清理整頓工作,積極參與,增強責任意識,做到職責分明,各司其職。按照具體工作步驟落實好工作責任。對行動不力造成工作被動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