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環境治污工作方案

時間:2022-02-07 07: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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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環境治污工作方案

有效遏制水質污染持續加重趨勢,為集中整治我轄區流域環境污染突出問題。切實改善水質,保障轄區群眾的身體健康。根據區委、區政府關于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和進一步加快次級河流水污染綜合整治的有關指示精神,鎮街研究決定在流域開展環境污染、安全及消防隱患企業聯合整治專項行動。為確保此項行動的順利推進,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整治范圍

此次專項行動確定的整治范圍為我鎮街轄區流域。以小冶煉(含鋁灰加工)洗煤及石粉加工、表面處理、廢舊塑料、食品行業(含廢油收集加工)排放工業廢氣廢水企業作為重點。

二、整治內容、目標及任務

一)無照經營企業,整治內容:主要針對轄區內違反國家產業政策。存在環境污染、消防及安全隱患企業進行聯合整治,做到兩個一批:依法限期取締關閉一批、依法限期整治一批,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

二)水質得到改善,目標:通過依法取締關閉、限期治理等方式確保所有工業企業做到廢氣、廢水穩定達標排放。達到次級河流綜合整治及“創模”要求。

三)未辦理任何環保審批手續、存在嚴重環境污染、嚴重消防隱患、嚴重安全隱患的企業一律取締關閉。二是積極配合區相關部門,任務:一是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無工商營業執照。對無照經營企業,達不到環保、消防及安全要求的污染企業分別下達限期治理通知,對不能按時完成治理任務的污染企業責令其停產治理或報區政府予以關閉。

三、組織領導及職責分工

一)組織領導

成立由書記、鎮長(主任)同志任組長,經鎮街領導研究。其他班子成員為副組長,鎮街各部門負責人、各村(居)主要領導、工商所和鎮轄區各派出所、交巡平臺、煤電氣有限公司、供水、供電等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鎮街道“流域環境污染企業聯合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建管辦。主要負責聯合整治行動推進工作的統籌和日常事務。

二)職責分工

鎮街黨政辦公室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及單位開展聯合整治行動工作。

督促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認真履行法定職責,鎮街紀委充分發揮行政監察職能作用。負責查處行政監察對象不履行或不正確行使職責的行為。

對依法取締關閉的各類違法企業從法律的角度進行把關。鎮街司法所辦負責指導各成員單位依法行政。

對“十五小”新五小”企業及國家規定淘汰的落后產能企業進行清查,鎮街經發辦做好環境污染企業的監督檢查。按時上報取締關閉企業名單并會同相關部門實施取締關閉。

下達限期治理或搬遷通知,鎮街建管辦負責配合相關部門依法查處違法排污企業。對不能按時完成治理任務的污染企業責令停產治理或報區政府予以關閉。

督促被關閉企業辦理注銷或變更登記。配合環保部門及鎮檢查清理“十五小”新五小”企業辦理工商登記的情況。工商所負責依法查處無照經營或超范圍經營并危害環境的經營行為。

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可能導致環境污染的企業下達限期治理通知,鎮街安監辦負責對企業安全生產實行綜合監管。對不能完成限期治理或治理達不到要求的企業依法報請相關部門予以關閉。

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鎮街文廣中心負責對開展專項行動的全過程進行跟蹤報道。保存好相關圖片及聲像資料,為創模及迎接考核作好準備。

對達不到消防要求的企業下達限期治理通知,轄區各消防支隊負責對存在嚴重消防隱患的企業進行查處。對不能完成限期治理或治理達不到要求的企業依法報請區政府予以關閉。

對暴力抗法人員依法采取強制措施。轄區各派出所、交巡平臺局負責保障專項執法行動中執法人員的人身安全。

要認真組織開展宣傳發動,各村(居)作為此次專項行動的主體責任單位。認真開展自查排查,堅決杜絕引進新的環境污染企業,積極會同相關部門落實區政府作出的污染企業取締關閉決定,嚴格按《方案》要求開展聯合整治專項行動,確保按時完成整治任務并通過區政府的驗收。

對依法取締關閉的企業實施斷電、斷水、斷氣措施。轄區供電、供水、供氣部門負責領導小組。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1年5月17日前)

完成《鎮街道2011年流域環境污染企業聯合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制定。二是部署任務。5月17日上午,一是制定方案。5月17日前。鎮街聯合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召集村、居召開會議部署任務,提出明確要求。三是宣傳發動(5月17-18日)各村、居要分別召開區域內環境污染、消防及安全隱患企業整治動員大會,組織轄區內企業負責人人進行動員部署;各村、居要充分發揮廣泛宣傳的作用,轄區宣傳欄上張貼區政府的通告》使此次專項行動做到家喻戶曉。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1年5月30日-6月30日)

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無照或超范圍經營、未辦理任何環保審批手續、存在嚴重環境污染、嚴重消防隱患、嚴重安全隱患的企業提出取締關閉的具體名單,一是開展自查(5月19-22日)各村(居)社進行調查排查。于5月20日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二是配合核查(5月23-25日)積極配合各相關單位對鎮街上報的取締關閉企業進行聯合核查。三是匯總意見(5月26日)各村、居及時將開展聯合核查的情況進行匯總,并向領導小組匯報,提出分類處置意見于5月26日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四是全面實施(5月30日一6月24日)各相關單位要嚴格按照《實施方案》有關要求和區政府確定的取締關閉企業名單,會同相關部門及單位嚴格實施聯合整治行動,全面完成污染企業的取締關閉和限期治理任務,并于2011年6月24日前將整治工作完成情況書面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檢查驗收階段(2011年6月25日-7月1日)

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對各村、居開展環境污染、消防及安全隱患企業整治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檢查驗收,6月25日-7月1日。并將此項工作的完成情況納入村居年度考核。

五、工作要求

認識到位,加強領導。

考驗村、居能力的一場嚴峻挑戰,開展流域環境污染、消防及安全隱患企業聯合整治工作時間緊、任務重、難度大。各村、居必須與鎮街保持高度一致,主要領導務必高度重視,切實履行責任,明確分管領導,并抽調專人成立專門的工作班子,于5月18日前將分管領導、成員名單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針對聯合整治行動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及時進行研究,鎮街環境污染企業聯合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需要及時組織相關單位召開專題會議。制定對策措施,加強對整治工作的有力指導。

形成合力,加強聯動。

切實履行職責,各相關單位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細化工作措施,特別要注重強化與區級部門和供水、供電、供氣部門之間的聯動,加強溝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強化監督,加強宣傳。

切實加大宣傳力度,各相關單位要以開展聯合整治專項行動為契機。要以村(居)社和經營負責人為重點,深入開展宣傳。鎮街文廣中心要通過廣播、新聞媒體等平臺,加強對整治工作的正面宣傳報道,及時向社會通報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和效果,正確引導社會各界支持配合搞好此次環境污染企業聯合整治行動。同時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特邀監督員、群眾代表等參與聯合整治行動,主動曝光突出問題,宣傳整治行動工作進展及成效,監督中獲取理解支持,營造良好氛圍中推進污染問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