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違法拆除建設整頓方案

時間:2022-02-09 1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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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違法拆除建設整頓方案

保障我區的城市建設和經濟社會健康有序發展,為堅決糾正和有效遏制區城鄉違法建設行為。根據市政府對年都市區城鄉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的安排和要求,為圓滿完成拆除違法建筑20萬平方米的目標任務,現就我區全面開展城鄉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制訂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務

全面清理我區城鄉未經規劃、國土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擅自搭建的違法建(構)筑物,本次專項整治的基本任務:年全區開展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的重點是結合城市環境綜合整治開展違法建筑的拆除工作、對四岸、二十七條主干道、內環沿線、居住小區的違法建筑及城中村改造片區內的違法建筑和“四山”管制范圍內的違法建筑進行拆除。從年1月至年12月。對嚴重影響城市規劃和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定,須拆除的建(構)筑物實施拆除,對環境和建筑進行適當整治,有效遏制城鄉違法建設行為,改善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環境。

二、組織領導

組長由區委常委、區政府常務副區長擔任,區政府成立區城鄉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由區政府副區長擔任,區政府辦公室、區規劃分局、區國土分局,區公安分局、區建委、區市政園林局、區農林水利局、區法制辦、區公安消防支隊、區信訪辦、區監察局、區財政局、區安監局、區房管局、區征地辦、區工商分局、區交通局、區旅游局等部門的領導任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區規劃分局,由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鄧烽擔任辦公室主任,區規劃分局、區國土分局、區市政園林局分管領導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成員由區規劃分局、區國土分局、區市政園林局抽調專人組成,區規劃分局負責牽頭處理日常工作。

三、工作職責

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并領導、協調全區城鄉違法建設的專項整治工作。

指導各街鎮和園區管委會開展工作。辦公室負責專項整治的監督、檢查、統計等日常工作。

專項整治的具體工作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街鎮和園區管委會負責本轄區整治工作的具體開展。

區規劃分局負責擅自在屋頂搭建、下挖地下室及取得用地許可未辦理規劃許可的違法建設行為的查證和認定工作。

區國土分局負責非法占用土地修建的違法建筑的查證和認定工作。

要加強市容市貌管理,區市政園林局負責對占道、占綠地的違法建筑的查證和認定工作。全面清理嚴重影響城市景觀的構筑物,并負責拆違后的垃圾清運,對拆違后原屬城市道路和市政設施用地的盡快恢復使用功能。對拆除違法建筑后原屬城市綠地和宜于綠化的用地,負責進行綠化。

區農林水利局負責對森林公園、河道和水工程管理區域內的違法建筑的查證和認定工作。

區旅游局負責對風景名勝區內的違法建筑的查證和認定工作。

區消防支隊負責對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的違法建筑的查證和認定工作。

區交通局負責對在公路建筑控制區內修建的違法建筑的查證和認定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協調拆違資金的落實。

對妨礙、阻撓、拒絕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區公安分局要嚴格執法。

對涉及違法建設拒不改正的黨政機關、黨員干部,區監察局要加強對專項整治行動的監督。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做好來信、來訪和疏導化解工作。區信訪辦要積極配合。

四、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工作分五階段開展。

全區上下營造良好的執法氛圍;二是各街鎮、園區管委會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第一階段:宣傳動員階段(年1月—4月)一是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加大對土地、規劃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增強廣大群眾的法治觀念;三是黨員和各級干部充分發揮帶頭作用,積極宣傳拆違工作,廣泛深入地發動群眾。

全面準確掌握本行政區域城鄉違法建筑的基本情況,第二階段:清理核查階段(年2月—5月)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各街鎮和園區管委會對本行政區域內城鄉的違法建筑進行清理。提出分類處置意見,對有礙城市發展的影響城市市容市貌、存在安全隱患的占有基本農田的違法建筑制訂拆除計劃,并于年5月30日之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按違法建筑分類由各執法部門核發限期拆除的法律文書,第三階段:限期拆除階段(年4月-5月)對擬定拆除的違法建筑。按法律程序依法對違法建筑作出拆除的處罰決定。

一是動員違法建筑的單位或個人自行拆除;二是對雖愿意自行拆除、但無力自行拆除的單位或個人,第四階段:組織拆除階段(年5月—11月)對列入拆除計劃的違法建筑。各街鎮和園區管委會組織力量協助拆除;三是對拒不拆除的各街鎮、園區管委會集中力量分期分批實施強拆。

對按時全面完成任務的街鎮、園區管委會和有關部門予以表彰和獎勵,第五階段:檢查驗收階段(年11月—12月)一是各街鎮和園區管委會將專項整治情況報區城鄉違法建筑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二是區城鄉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進行檢查驗收。對未完成任務的街鎮、園區管委會和有關部門提出批評并限期整改。

五、拆除整治的重點范圍

對四岸、二十七條主干道、內環沿線、居住小區的違法建筑及城中村改造片區內的違法建筑和“四山”管制范圍內的違法建筑進行拆除。年全區開展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的重點是結合城市環境綜合整治開展違法建筑的拆除工作。

六、工作要求

落實責任。為保證全區城鄉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加強領導。各街鎮、園區管委會和有關部門要搭建工作班子,明確專項整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實行行政首長問責制,制定實施意見。各街鎮、園區管委會和有關部門要明確任務,相互協調配合,層層落實責任。

依法拆除。此次城鄉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必須依法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市城鄉規劃條例》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以及國土、消防、規劃、安全、市政園林等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作出限期拆除違法建筑決定的法律文書。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門處理。依法認定。

拆違與整治相結合。違法建筑拆除后必須盡快進行整治。對拆違后的垃圾清運、路面整治和需要進行綠化的由區市政園林局負責實施;對拆違后應恢復耕地的由區國土分局責令當事人限期復耕。

全面推進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各級機關干部帶頭。專項整治工作要充分發揮各級機關干部的帶頭作用。一是機關事業單位、國家公務員有違法建設的要帶頭自拆。對涉及違法建設拒不改正的紀檢監察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二是專項整治工作中各級機關干部要深入基層做好群眾工作。

又要注意工作方法。各街鎮、園區管委會和有關部門要從堅持以人為本,既要嚴格執法。構建和諧社會出發,采取有效措施,解決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和社會保障問題,維護社會穩定。對在拆除違法建筑工作中出現的一些具體問題,如就業、最低生活保障、廉租住房補貼等均要報領導小組專題研究,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