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林綠化資金管治方案

時間:2022-02-12 09: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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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林綠化資金管治方案

第一條為支持各區、開發區園林綠化建設和維護作,推動我市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市財政設立全市園林綠化專項資金。為規范該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參照《本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專項資金,是指市財政為促進園林綠化建設和維護所設立的資金。專項資金采取以獎代補方式,專款專用,由市財政每年在預算中適當安排。

第三條專項資金及項目由市財政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共同管理。市財政局負責專項資金預算的核實、分配,會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下達專項資金項目預算;負責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和日常財政財務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主持專項資金使用情況檢查考核;參與項目的驗收考核。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制定專項資金使用計劃;負責對項目實施過程進行監督檢查;核定綠化維護項目面積;主持建設項目驗收考核;參與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和日常財政財務管理情況監督檢查和使用情況檢查考核。

第四條專項資金以獎代補的重點為中心城區園林綠化建設、維護項目,同時適當獎補城市園林綠化成績突出的區和開發區的園林綠化建設、維護及綠化規劃設計項目。

第五條專項資金項目確定原則:

(一)專項資金只用于政府投資的項目;

(二)維護項目按照申報項目的綠地面積計算,不包括硬化面積;

(三)建設項目須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組織審查初步設計,竣工后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組織竣工驗收。

第六條申報資料:

(一)中心城區、府所在地、重點城鎮申請專項資金由區財政局、園林局聯合上報,單獨上報的不予受理;開發區申請專項資金由開發區直接上報市財政局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二)建設項目提供申報項目的招投標文件,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工程決算報告(未竣工項目提供預算書),資金籌措情況等文字材料及附表1。

(三)維護項目填寫附表2。

(四)各區財政局、園林局及開發區對上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市財政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對上報的項目及所附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

第七條維護項目資金在核定維護面積后予以撥付,建設項目資金和規劃設計項目資金由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根據項目進展程度提出撥付意見,由市財政局撥付。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和市財政局要對資金使用進行全程督查。

第八條市財政局會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下撥專項資金,區財政局和園林局根據工程進度及時支付到項目實施單位。項目實施單位要設立專用賬戶,對專項資金進行管理。使用專項資金形成的固定資產,要按有關規定進行登記、建賬和管理。

第九條專項資金須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擠占和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本級預算。

第十條市財政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根據各自職責對資金管理和項目實施進行監督檢查和驗收考核,對存在違規使用、虛報瞞報、以及質量和安全等問題的,立即收回所有獎勵補助資金,并處以雙倍處罰,取消其下一年度獎勵補助資格,并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責任,同時責成項目建設單位自行建設完成該項目。

第十一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市財政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