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農惠農資金管理實施方案

時間:2022-02-15 05:14:00

導語:強農惠農資金管理實施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強農惠農資金管理實施方案

為深入落實“三農三牧”政策,充分發揮強農惠農資金使用效益,根據盟財政局、監察局、糾風辦、審計局《關于開展強農惠農資金專項清理和檢查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財農〔〕57號)精神和全盟統一安排部署,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一)總體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為出發點,以促進強農惠農政策落實為著力點,以加大強農惠農專項資金清理力度、糾正和查處違規違紀問題、保障資金管理使用安全為重點,切實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通過開展專項清查,力爭實現政策制度設計更加完善、部門管理職責更加明晰、資金監管體系更加完備、資金統籌安排更加合理、資金使用效益更加顯著、廣大人民群眾更加滿意的目標。

(二)基本原則。強農惠農資金專項清查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是分級負責,分口把關。強農惠農資金專項清查工作實行市政府、、分級負責、各相關涉農涉牧部門分口把關的機制,建立健全責任制,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二是全面推進,突出重點。既要對各級財政安排的各項強農惠農資金進行全面清查,又要突出重點,著重清查資金規模較大、涉及面廣、農牧民關心、社會各界關注的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情況。

三是統籌分工,協調配合。建立專項清查工作組織保障機制,成立相應工作機構,統籌組織專項清查工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落實分工,相互配合,協調推進專項清查工作順利開展。

四是標本兼治,糾建并舉。認真查找當前強農惠農資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既要解決當前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又要切實解決強農惠農工作中影響和制約科學發展的突出問題,著力建立健全監管體制和機制,確保國家強農惠農政策有效落實,促進牧區經濟社會發展和農牧民持續增收。

二、范圍和內容

(一)范圍。此次專項清查范圍包括全市安排和使用強農惠農資金的部門和單位,安排強農惠農資金的部門主要包括財政、發改、農牧業、林水、國土、環保、人民銀行、扶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民政、文化、教育、科技、商務、計生等部門,使用強農惠農資金的單位由各鎮場根據專項資金的具體情況劃定具體范圍。

(二)內容。

1、清理。各有關部門要對管轄范圍內的強農惠農資金安排使用情況進行全面清理。

2、檢查。主要檢查—年各級財政預算安排用于“三農三牧”各項資金的使用管理情況。重點檢查:一是對農牧民的補貼資金。如農作物良種補貼、農機購置補貼、糧食直補、農資綜合補貼、家電汽車摩托車下鄉補貼、農牧業保險保費補貼。二是農牧業和牧區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如牧區“水、路、電、氣、房”等資金。三是牧區社會事業投入。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補助、財政扶貧資金。四是特別要注意檢查和糾正強農惠農資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對農牧民各項補貼資金是否及時足額撥付到戶;是否存在多頭申報、虛報冒領、套取資金的問題;是否存在截留、擠占、挪用資金的問題;是否存在滯留、資金使用效率較低的問題;財政預算安排的強農惠農資金相關賬戶設置和資金劃轉存在的問題;違反制度規定的其他問題。

三、時間安排

此次專項清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糾和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方式,自年6月開始至年底結束,共分四個階段。

(一)部署啟動階段(6月中旬—7月中旬)。

由市政府組織成立強農惠農資金專項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并部署和啟動實施專項清查工作。成員為財政、發改、農牧業、林水、國土、環保、人民銀行、扶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民政、文化、教育、科技等部門。

(二)自查自糾階段(7月中旬—8月25日)

專項清查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專項清查的范圍、內容和要求,組織安排相關部門開展自查自糾,覆蓋面達到100%。

主要工作為:一是梳理強農惠農資金項目。按照盟級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設計的表格填報。二是認真排查解決新問題。要從制度政策落實、項目申報審批、資金下達、撥付和使用等環節,對各項強農惠農資金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能立即糾正的要立即糾正;對當前立即糾正有困難的問題要落實整改責任,制定詳細整改計劃,限期整改。三是健全完善制度。針對自查發現的問題,要深入分析原因,著眼于強農惠農政策有效落實和強農惠農資金效益最大發揮,著力健全監管機制,完善監管制度。

專項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在相關部門自查自糾的基礎上組織抽查,抽查面不低于所涉及部門總數的50%。

(三)重點檢查階段(8月20日—8月31日)

專項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各有關部門自查自糾情況,制定重點檢查方案,確定重點檢查地區和檢查方式,協調專項清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組成由轄區負責部門牽頭的檢查組,對重點檢查地區的強農惠農資金使用管理情況進行重點檢查。根據重點檢查情況,督促進一步整改。重點檢查鎮場不低于全市總數的50%。

(四)整改總結階段(9月1日—10月31日)

各有關部門根據自查自糾情況和重點檢查反饋意見,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并于10月15日前將專項清查工作總結上報專項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專項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在匯總各有關部門情況和重點檢查結果基礎上,對專項清查工作進行總結,全面客觀評價當前強農惠農資金管理現狀,總結專項清查工作做法和成效,提出改進和加強強農惠農資金管理意見和建議,并上報盟級領導小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專項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加強對專項清查工作的領導,認真組織實施。專項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本地相關部門清查工作的指導,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確保此項清查工作順利進行。

(二)健全工作機制。專項清查工作實行在專項清查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分片分級負責的工作機制。一是統一領導機制。專項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主動加強與各有關部門溝通和聯系,及時研究明確專項清查工作有關政策規定和工作要求,加強各環節工作指導、協調和督促。二是分片工作機制。專項清查工作領導小組每個成員單位負責各自轄區指導、督促、重點檢查等工作。三是協調配合機制。各成員單位在清查工作中遇到與其他部門和單位相關問題,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和單位通報,相關部門和單位應積極予以解決。在重點檢查階段,各成員單位除了做好分管轄區重點檢查以外,還應根據專項清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安排,派人參與其他轄區檢查。四是定期通報機制。專項清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主動收集、整理分管轄區專項清查工作有關情況、信息以及清查工作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并及時上報專項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專項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向各成員單位通報工作進展情況,重要事項應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

(三)嚴厲查處各種違規違紀行為。各有關部門對自查和重點檢查階段發現的問題,要加大查辦力度,既要認真組織整改,又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違規違紀的,要給予黨政紀處理;對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推進強農惠農資金監管制度創新。通過專項清查,一方面要總結各部門好經驗、好做法,并進行推廣,另一方面要全面查找強農惠農資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創新科學管理強農惠農資金制度、體制和機制,建立強農惠農資金監管長效機制。

(五)加強信息交流和宣傳工作。專項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通過各種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地宣傳專項清查工作,有針對性地選擇一些典型案例予以曝光,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要通過編發工作簡報等方式,及時通報專項清查工作進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