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網格化管治辦法
時間:2022-02-15 04: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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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提高防控火災事故能力,減少火災危害,構建良好消防安全環境,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按照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市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辦發〔〕119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實施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進一步明確區級相關部門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和工作內容,全面落實責任單位的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健全區、街道(區級相關部門)、責任單位三級消防安全管理體系,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實現火災事故“三降低”目標。
二、工作機制
按照屬地管理與分級管理相結合,以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以區政府為中心網格,以各街道為基本工作網格平臺,以企事業單位、居民院落(小區)、商業樓宇等基層單位(以大吸收小的原則)作為網格終端節點。區政府中心網格負責全區消防安全管理的領導和協調,構建全區消防安全管理網格,形閉合式消防安全責任體系、消防安全管理信息體系、基層消防應急處置體系等組的消防安全管理基本體系;各街道、社區建立網格內各終端節點的消防安全管理數據庫,負責檢查、督促轄區內各終端節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實情況;各終端節點建立詳細的消防安全管理資料,明確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編制消防安全應急處置方案。建立消防重點安全監督責任人制度。消防部門的監管責任人負責協調、指導、督促消防重點單位的監管責任人及相關部門對口監督管理責任人落實責任、強化管理。
三、工作內容
(一)工作職責
1.區政府中心網格職責(常設辦事機構設在區消防大隊)。區政府落實消防安全行政首長負責制,負責全區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的組織管理,制定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中心網格的組部門和具體牽頭承辦部門,落實具體工作措施;每季度召開區安監委、區防火委消防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分析消防安全形勢,研究并協調解決全區消防安全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建立重點單位基礎數據庫,并實施重點監控;每季度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充分發揮消防部門專業技能培訓指導作用、新聞媒體宣傳導向作用、以及我區消防夜校的功能作用,擴大消防安全知識教育覆蓋面和影響力,對企事業單位負責人、安全責任人、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以喜聞樂見的形式對社區群眾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2.各街道網格平臺職責。各街道辦事處負責轄區內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具體實施和協調工作,將網格化管理列入日常工作內容,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強化消防網格信息化建設,借助城市管理系統構建網格信息化平臺,完善消防監督網格信息化建設。各街辦、社區要建立并完善各網格點的基礎數據臺帳,層層落實工作責任,明確各網格的責任人,以及責任目標。負責轄區內所有終端網格節點消防安全基本情況的調查摸底,按照“一樓一檔”、“一院一檔”或“一個單位一檔”等模式分別登記建檔,形本級消防安全管理數據庫,要求在今年一季度基本完數據統計工作,二季度繼續鞏固完善數據資料,提高基礎數據質量。督促各網格終端節點完善消防制度,明確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建立并健全防火檔案。各街道要對轄區內的重點防火單位實施重點監控,定期開展網格內企事業單位、居民小區的消防監督檢查,收集火災隱患信息,將檢查情況記錄備案并及時上報政府中心網格指揮中心,由指揮中心對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并協調督促相關單位或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落實整改。配合區安監辦、區消防大隊加強對網格內的責任人以及工作人員的培訓。采取多種形式適時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法規常識宣傳教育,不斷提高轄區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3.網格終端節點職責。各企事業單位、居民獨立院落、整棟樓宇、獨立門牌號等基層單位要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或管理組織,明確本單位及相關人員的消防安全責任,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將消防安全管理責任落實到具體人頭。各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領導和組織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確保本單位消防安全。居民小區、商業樓宇的物業管理部門(業主單位)和公眾聚集場所要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相關人員工作職責,完善火災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網格各終端節點要建立并健全本單位、本樓宇的消防安全、人員檔案等基礎情況臺帳,對消防安全工作有計劃、安排、總結,健全消防安全檢查、整改情況臺帳,健全消防宣傳、會議、設施器材檔案。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或管理組織負責督促相關責任人對本區域內的消防安全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安全責任落實情況、消防設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情況,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用電、用氣是否規范等,并將巡查情況通過信息平臺報給轄區街道辦事處或網格指揮中心;企事業單位負責對本單位內部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督查,加大對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努力提高火災防控能力,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消防工作職責。區消防大隊負責對轄區內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管、日常檢查和業務指導,重點監管轄區內的A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其他B、C類消防重點單位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各轄區派出所負責監管,并健全責任范圍內的消防基礎數據,加強對社區民警的消防培訓,提高監督執法水平。
5.各相關部門消防工作職責。各相關部門領導要落實“一崗雙責”制度。行業主管部門要對本行業消防安全工作負責,制定行業管理的標準、制度,明確職責,落實人員,加強對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管;其他相關非行業主管部門應對消防重點單位進行對口指導、協調、督促。
(二)消防重點單位的安全監管。我區消防重點單位由區消防大隊指定專人負責監管,督促消防重點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其他消防非重點單位、居民院落等按屬地管理原則由轄區派出所明確所領導、消防民警和社區民警負責相應責任區內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承擔相應的消防安全監管責任。
(三)建立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監督機制。區監察局、區目督辦、區安監辦、區消防大隊負責對轄區內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業務指導、綜合協調,查處各類安全事故,嚴格執行責任追究。每季度召開一次上述部門參加的消防安全工作聯席會,分析、布置、督促、檢查我區消防安全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制。我區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的實施工作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區防火委牽頭,區消防大隊監管,區安監辦綜合協調、指導、監督,各街道辦事處、各相關部門具體落實。
(二)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各街道辦事處、各相關部門在實施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中,既要突出管理的全覆蓋,不留死角,更要突出工作重點,尤其要加強對消防重點單位的安全監管。區消防大隊要對全區消防重點單位進行清理,分級建檔,落實監管責任人,懸掛“消防重點單位安全監督牌”。
(三)明確責任,嚴格追究。各街道辦事處、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切實加強消防安全監管工作。凡因監管不力、履職不到位等原因而發生火災事故,造重大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要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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