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托管中心治理實施辦法
時間:2022-02-20 1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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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我區校外托管心清算整理工作,依據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局、市安監局、市建立局、市公安消防局、市物價局結合下發的《關于印發市校外托管心清算整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教[2012]147號)文件的精神,特制訂本方案。
為實在維護小學生的正當權益,處理群眾的實踐問題,各相關部分增強指導,齊抓共管,各司其職,落實責任,認真組織施行好我區校外托管效勞機構的清算整理工作。
一、組織指導機構
為保證對托管心的清算整治工作順暢開展,并獲得實在成效,由區做事處牽頭成立東區校外托管心專治工作指導小組和工作組。指導小組組長由區黨工委副書記鄧淑玲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區黨工委委員黃衛軍同志擔任,成員包羅教育、社會事務、衛生、消防、城管、安監、物價等部分擔任人;工作組由教育、社會事務、衛生、消防、城管、安監、物價等部分各指派一名工作人員構成。專治工作指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教科文衛辦,鄭彩麗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工作布置
清算整理工作依據校外托管心的清算整理工作分以下三個階段進行。
(一)進修配套文件及人員培訓階段(2012年12月7日至2012年12月30日)。
1、2012年12月11日前,對區校外托管心專治工作小組人員開展關于校外托管心治理的相關營業培訓。進修《東區校外托管心清算整理工作方案》、《市校外托管心清算整理工作方案》、《市校外托管心設置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和相關的申辦指南、請求表格、法律文書等。
2、2012年12月11日前,在東區教育信息網上布告《東區校外托管心清算整理工作方案》、《市校外托管心清算整理工作方案》、《市校外托管心設置規范》、做事指南和請求表格等材料信息。
3、2012年12月旬召開校外托管心舉行者大會,組織進修《東區校外托管心清算整理工作方案》、《市校外托管心清算整理工作方案》、《市校外托管心設置規范》、做事指南和請求表格等文件規則。
(二)整改注銷階段(2012年12月13日至2010年1月13日)。區做事處組織相關部分,根據各自職責對現有的校外托;心開展結合、具體的反省。對契合創辦前提的校外托管心,催促其按規則到教育部分請求創辦批文,憑批文到民政部分處理民辦非企業單元注銷手續;對未契合創辦前提的,出具整改通知書,限日整改;對平安隱患較大、前提較差、不具有整改前提的,責令中止營業。
各有關單元在開展整改工作的進程,要留意工作方法、辦法,起勁防止舉行者的敵對心情和過激行為。
(三)清算階段(2010年1月14日至2010年3月31日)。
在《市校外托管心治理暫行方法》施行6個月后,由區教科文衛辦公室牽頭,社會事務、衛生、消防、城管、安監、物價等有關部分參加,根據《民辦非企業單元注銷治理暫行條例》對校外托管心進行清算,未能完成民辦非企業單元注銷領證手續的,一概中止營業。
清算整理時期,區校外托管心專治工作指導小組按期召開大會,實時協調各有關部分,研討處理呈現的問題。并把清算整理的發展狀況、大會紀要等上報區做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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