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務管理局社會治安治理實施辦法

時間:2022-02-28 09: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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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管理局社會治安治理實施辦法

2012年是“十二五”規劃開局之年,是中共中心、國務院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增強社會治安綜合管治的決定》公布施行周年,是中國共產黨建黨周年,也是“六五”普法活動啟動之年。為切實做好我局社會治安綜合管治各項工作,依據《市2012年社會治安綜合管治的工作重點》,結合實踐現制訂市機關事務治理局2012年社會治安綜合管治工作施行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實踐和“三個代表”主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率,認真落實中心、省、市關于增強社會治安綜合管治大會精神,緊緊圍繞市委、市縣政府工作大局,以發明調和安全單位為目的,以推進化解矛盾糾紛,增強社會和內部治安防備,排查整治治安隱患,深化法制宣布道育為重點,具體落實綜治責任和各項綜治工作辦法,保證安全不變。

二、組織指導

嚴厲執行綜治工作指導責任制,完善指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增強社會治安綜合管治工作指導小組辦公室的力量,增設市公安局分局蘆洲派出所所長喻志剛,市公安局分局直屬大隊大隊長楊越為綜治辦副主任。

三、工作目的

確定增強市行政中間、大廈、市委大院和秀江小區的維護治平穩定工作,緊密治安防備,深化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治理創新、公平清廉法律三項重點工作,具體落實社會治安綜合管治各項工作辦法。

(一)增強治安防備,保證行政中間、大廈不發生刑事、治安案件,不發生火警,不發生安全責任變亂。

(二)保證市委大院和秀江小區治平穩定,增強巡查防備,2012年各類案件發案與上一年同比下降20%;不發生火警和安全責任變亂;不發生有嚴重影響的刑事和治安案件。

(三)增強內部的法制教育工作,保證全局干部、職工不發生犯罪犯罪案件。

四、工作任務

(一)切實增強社會治安綜合管治工作,執行目的治理審核,堅持一把手負總責的準則,執行目的責任治理審核制。局屬各科室、各單位首要負責人要按局里的安插將綜治工作歸入單位的主要議事日程和工作績效審核中,與各營業工作同部置、同核對、同落實,齊抓共管,把綜治工作歸入規范化、準則化、的軌道。不斷提高綜治工作程度,具體完成各項工作。

(二)深化開展法制和綜管治論的學習、宣傳工作,著力提高法制觀念和法制認識。一是依照“六五”普法的要求,組織全局干部、職工按期開展的學習憲法以及經濟社會發展、群眾生產生活、維護社會不變親密相關的司法律例,努力提高干部、職工學法、懂法、依法、守法、守法等認識,保證干部、職工及家眷無違法犯罪;二是以多種方式開展的建立“安全”主題法制教育、普法教育和安全教育為主題的宣傳工作,著力提高干部、職工和市委大院、秀江小區住戶的法制認識、防備認識、安全認識,努力發明預防和削減各類案件等發生,努力發明安全、調和、安全的工作、生活、寓居情況;三是切實做好關懷下一代教育工作,按期開展對全局干部、職工未成年后代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完善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長效工作機制,認真落實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各項辦法。

(三)市公安局分局直屬大隊和物管科進一步增強市行政中間、大廈的治安防備和安全捍衛工作,保證政治、治平穩定。一是增強對行政中間、大廈外圍、樓內公共區域等治安防備工作,增強治安巡查和檢查力度,預防和削減各類案件的發生;二是完善治安防備、治安巡查體系體例,構成常態化、準則化、規范化;三是堅持高壓態勢,加大對各類案件的偵破,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四是增強對深圳深業物業公司的安保工作的監督和治理,增強安保責任落實。

(四)市公安局分局蘆洲派出所、市委大院物管中間進一步增強市委大院、秀江小區的治安防備和安全捍衛工作,創立安全、調和、不變的情況。一是具體增強法制和綜治工作宣傳力度,著力提高廣大住戶的法制認識、防備認識、安全認識;二是積極開展以“大走訪”為主提的活動,增強憂民認識、憂患認識,增強公安工作;三是增強治安防備工作,健全和完善治安巡查防控工作,采取“警力隨著警情走”、“警務隨著民意動”的辦法,增強治安巡查防控工作;四是增強社會治安治理,增強重點人員、重點部位、重點場合、重點工程、重點期間的治安治理,的確做到“底數清、狀況明、管得嚴、控得穩”;五是增強市委大院怡心公園的治安治理,增強治安巡查和防控工作,保證怡心公園不發生任何治安、刑事案件;六是積極探究和堅持多元化群漢群防機制的建立,普遍發動人民群眾積極參加治安防控工作。

(五)物管科綜治辦和公安機關增強對深圳深業物業公司、金劍保安服務有限公司的各項營業工作的指導、治理和監督,結合市行政中間、大廈、市委大院和秀江小區實情,健全和完善治安巡查、治安防備、人員培訓、崗位結構、工作職責、帶班放哨等各項準則,還增強對兩個公司工作狀況的監督、檢查和審核。

(六)深化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和調處工作,切實落實社會不變的各項辦法。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增強“三調聯動”工作機制,每季度組織開展一交矛盾糾紛排查,堅持和完善矛盾糾紛分析申報、預防和化解準則,加大調處力度,最大限制將矛盾糾紛處理在單位內部,消除在萌芽形態。

(七)積極協助信訪部分,認真做好市行政中間非正常上訪的不變工作,耐性指導,疏?;?,提早防備,妥善處置,果斷避免違法行為,保證不發生一同沖擊市政大樓等相似狀況的事情。

(八)加大排查整治影響公共安全的隱患力度,維護治平穩定。局綜治辦、物管科、公安分局直屬大隊、公安分局蘆洲派出所健全和完善各項治理準則和應急處置預案,以及開展兩次實戰練習訓練,按期、具體增強對行政中間、大廈、市委大院和秀江小區消防、燃氣、用電、電梯、泊車場等方面的檢查,發現問題和隱患實時整改和維修,保證設備、設備無缺和正常,根絕各類變亂(件)發生。

(九)加大技防系統的投資力度,具體完善技防系統建立。一是在2012年6月前完成大廈技防系統的建立并投入運轉;二是2012年6月前具體完善行政中間技防系統增改工作;三是積極協調相關部分,在2012年4月底具體啟動市委大院、秀江小區“天網工程”技防系統,并投入運轉;四是研討準備市委大院、秀江小區技防系統擴展建立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增強指導落實綜治工作責任。各單位、各部分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首要指導負責具體的社會治安綜合管治工作,按期聽取工作匯報。有關指導詳細抓,協調停決各類問題。

(二)精心組織,細化綜治工作辦法。依據本施行方案,各部分、各單位結合實踐,增強統籌安排一一細化分化任務,將綜治工作詳細落實責任人,保證綜治工作獲得實效。

(三)嚴厲審核,完成綜治任務。局綜治辦將結合各科室,各單位的工作制訂社會治安綜合管治檢查監督,定量審核和評選獎懲準則進行審核,使社會治安綜治工作成效作為檢查、審核各科室,各單位指導班子和指導干部執效才能和在朝程度的主要規范和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