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債務清查管理方案

時間:2022-03-01 02: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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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債務清查管理方案

為進一步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逐步化解鄉村債務,杜絕發生新的不良債務,確?;鶎庸ぷ髡_\轉,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國務院和省清理鄉村債務、制止發生新債務的有關指示精神,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用5年的時間逐步化解我縣鄉村債務,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目標和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屆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著眼于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保障基層組織正常運轉,正確處理好國家、集體和農民三者之間的利益關系,因地制宜,挖掘潛力,依靠群眾,積極探索,逐步解決鄉村債務問題,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全面發展。

(二)目標

以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強化基層政權,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為目標,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化解鄉村債務。在堅決防止產生新債務的同時,爭取用5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化解截止年底全縣鄉村集體承擔的債務(不含經營性債務)。

二、債務清理的范圍和內容

(一)清理的范圍:年底前鄉鎮財政預算內、外債務,鄉鎮直屬站所債務,以及鄉鎮辦企業債務,村(居)委會債務。

(二)清理的內容:商業銀行貸款;欠財政周轉金;社會借款;借欠職工款項;欠財政調度資金;欠鄉村和項目單位的各類專項資金;其他債務。

三、債務清理的時間和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年1月1日—1月30日)

為加強對債務化解工作的領導,縣級成立由組織、紀檢、財政、審計、農業和金融等部門組成的清理化解債務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財政局。各鄉鎮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有組織地開展化解債務宣傳工作,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促進化解債務工作順利開展。

(二)清查審核階段(年2月1日—4月20日)

清查工作以會計帳簿為依據,清帳和調查相結合,注意聽取群眾意見,對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要重點清查。清查工作要以鄉村自查為主,按照有關要求嚴格掌握政策界限,按照清理的范圍和內容,逐筆清查,登記債權、債務,防止漏查、漏登,確保債權債務真實性。在摸清基本情況的基礎上,認真審核,按債務性質、來源、用途、現狀分類進行填表,于年4月20日前上報縣稅改辦。

(三)檢查督促階段(年5月1日—6月30日)

在鄉村搞好自清自查的基礎上,縣領導小組對各鄉鎮清理情況進行檢查,縣級對鄉鎮的抽查面不低于50%。村級的抽查以鄉鎮為主,縣級對村級的抽查面不低于10%。

(四)組織清還階段(年7月1日—年12月31日)

鄉村在核實確認債務的基礎上,根據債務的不同性質,先急后緩,先還本后付息,先個人后集體,先群眾后干部,按照程序積極慎重穩妥進行,確保如期實現化解目標。

四、清償債務的基本政策與措施

(一)收欠還債

對有一定償還能力的債務人,要加大清收力度,不折不扣地進行清收;對有償還能力,但拒不履行還款義務的債務人,要運用行政、法律等手段進行清收;對確實困難,暫時無法償還債務的欠債人,辦理相關手續,先作掛帳處理,并訂出還款計劃,待有償還能力時逐年進行清收。

(二)劃轉消債

在債務化解過程中,對那些鄉村與單位、單位與個人、鄉村與個人之間存在的三角債權關系,采取由縣化解辦協調,債權債務雙方自愿相結合的辦法,通過不同債務、債權人之間轉移抵帳,促成債權債務相互轉換頂抵,減少債務額度。以鄉政府或村集體經濟名義為企業直接或擔保借貸形成的債務,一律依法劃轉給企業自行償還。

(三)拍賣還債

鼓勵鄉村將所屬閑置固定資產、水面、林木資源、土地、荒山荒地、場地、機械等使用權,采取公開轉讓、承包、租賃、拍賣等方式以資低債。

(四)降息止債

社會高利借貸的利息一律按金融政策規定執行,超出規定標準的部分應予以取消。

(五)核銷減債

對于債權單位已核銷或債權人主動放棄追債要求的債務,應按法律程序核銷。對陳年呆帳、死帳,按有關政策規定,能核減的盡量核減,切實做到呆帳不空掛。

(六)建立與債務規模相適應的還款準備金

各鄉鎮從年開始建立還債準備金,并列入當年財政預算,專項用于還債。

五、獎懲措施

(一)鄉村按照村鎮規劃,經批準實施的土地開發項目,所產生的效益用于還債,其上繳的土地出讓金和行政性規費構成地方財力部分,全額返還鄉鎮用于還債。

(二)縣級要建立化減債務獎勵基金,對化減債務工作成績突出,達到年度目標的,給予獎勵。

(三)至年底未完成當年還款計劃的鄉鎮、村,要找準原因,對工作不認真負責的主要領導,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四)要嚴肅組織紀律,做到“三個不準”:即鄉村不準舉債搞建設,不準超財力搞政績工程,不準負債超前消費。事關鄉村經濟發展后勁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建設項目必須按照程序報批,鄉鎮的發展建設項目報縣政府審批,村(居)委會的發展建設項目報鄉鎮政府審批,違反規定將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五)對化解債務不明顯,新增不良債務,在工作中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要追究鄉鎮主要領導責任,嚴重的予以黨紀、政紀處分。

六、加強領導,同心協力,努力實現減債目標

縣化解債務工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各鄉鎮鄉鎮長為化解債務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總責。各鄉鎮要根據化解債務工作的具體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于4月30日前報縣稅改辦。

鄉鎮要嚴格控制非生產性支出,嚴格控制鄉鎮招待費,推行工作餐制度。鄉鎮興辦公益事業,要堅持量力而行,量財辦事的原則,村(居)委會興辦集體公益事業,要按照規定程序報批,采取“一事一議”的辦法解決。要加強財務管理,加快推進“村賬鄉管”步伐。各鄉鎮要以項目帶動,加快農業結構調整,壯大集體經濟,大力推進農業產業化進程,大力發展民營經濟,增強鄉村還債能力。

清理化解鄉村債務、防止新債務產生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工作量大,任務十分艱巨。縣鄉兩級要加強領導,采取得力措施,積極穩步開展工作。有關部門要大力協作,積極支持配合好相關工作。要上下一條心,縣鄉齊努力,確保清理化解鄉村債務工作真正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