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治實施辦法
時間:2022-03-04 11: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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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改善環境質量,依照《市增強污染預防設備運轉治理年施行方案》要求,經研討,決定在全縣開展污染預防設備運轉治理年活動,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污染減排為主線,以大氣和水污染管治為重點,扎實開展污染管治設備運轉治理年活動,加大環境綜合整治力度,增強企業日常監管,嚴厲打擊污染預防設備閑置、停運等環境違法行為,著力施行“碧水藍天2010”行動方案,切實提高現有污染預防設備運轉治理程度,圓滿完成全年環保各項任務目的,為建設省會西部生態經濟強縣做出新奉獻。
二、目的任務
(一)堅持健全縣城污水處置廠治理體制
1、縣城污水處置廠要在4月底前完成驗收,并保證正常運轉,出水不變到達《城鎮污水處置廠污染物排放規范》(GB1898-2002)及其修正單規則要求;運轉一年內實踐處置水量到達設計才能的60%或到達應收水才能的75%。規范建設中控系統,及時監測進出口水量及水質首要目標、設備運轉各項數據。堅持健全運營規范、崗位職責、技能規范、操作規程、監測方法、安全要求等系統治理準則,并貼示于顯要地位;堅持健全運轉治理臺帳,具體記載減排臺帳及減排檔案、日處置污水量、污泥發生量、藥品用量、用電量、進出口水質監測記載及主動在線監測數據;堅持健全污泥發生、運輸、采取臺帳,避免形成二次污染,對經辨別屬于風險廢料的污泥,必需依照風險廢料治理的要求進行處置處置;堅持健全污水事故性排放和重特大事故處置應急預案及合理的分組檢修與更新革新停水方案。因革新、更新、維修等緣由需求臨時停運污水處置設備的,要提早10個工作日報請環保部分審查后,報市環保局同意;暫時性停運污水處置設備的,要立刻向市環保局申報并實時啟動應急預案。污水處置廠要依照有關要求采用雙回路電源供電,或設置備用動力設備,不得以停電為由停運污水處置設備,污染水環境。
2、污水處置廠運轉時期,環保部分要增強對進入城市排水管網和縣污水處置廠企業污水的排查,謹防超標污水進入城市管網,保證污水處置廠安全運轉。6月底前,一切向城市污水管網排放廢水的工業企業,必需依法申領排污答應證,并根據排污答應證要求,與污水處置廠協商簽署廢水托付處置合同,明確企業排水水質、水量和超越合同范圍時的經濟責任,實時向環保部分立案,并由環保部分按期節制規范。
3、環保部分要加大對污水處置廠的監督檢查力度,污水處置廠進水水質達標、出水水質超標及進水水質超標、出水處置率未到達有關規則規范時,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預防法》和《排污費征收規范治理方法》的相關規則,依法征收排污費。污水處置廠出水水質超標和超越總量時,要按照環境維護部《限日管治治理方法(試行)》的要求,依照污染源治理權限依法責令限日管治。關于污水處置廠主動監控設備不完善、比對監測不及格、運轉記載不正常、污泥處置不規范等行為,要依法責令限日矯正,預期不矯正,要依法予以行政處分。
(二)具體完成首要污染物減排目的
對10噸以上汽鍋和年燃煤量5000噸以上的窯爐進行脫硫除塵管治,20噸以上(含20噸)汽鍋裝置煙塵和二氧化硫主動監測設備,并與市、縣環保部分聯網。制訂全縣節能減排工作方案并組織施行,首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在2005年的基本上增添5%;增添二氧化硫排放2000噸以上,增添COD排放300噸以上;關停大唐微水電廠兩臺35兆瓦機組,上安電廠脫硫設備投運率到達95%,完成鑫源順發10噸沸騰爐、化工化纖35噸汽鍋、臺安公司4噸汽鍋、沃林公司4噸汽鍋煙氣脫硫工程。
(三)增強各類重點污染源污染預防設備運轉治理
加大環境法律監察力度,做到法律到位、臺帳健全,嚴厲打擊私自撤除、閑置、封閉或不正常運用污染預防設備等行為,保證各類重點污染源污染預防設備正常運轉,首要污染物不變達標排放,主動監控設備裝置率、驗收及格率、與省市環保部分聯網率、數據有用審核率均到達100%,污染預防設備治理和操作人員悉數做到持證上崗。
三、時間安排
從4月份開端至12月份完畢,總體上分為六個階段,各重點排污企業自查與自我整改貫串一直,各有關部分檢查與監督整改貫串一直。
(一)4月上旬,為發動部署階段。各鄉鎮人民縣政府、各相關單位依據縣總體要求,進行具體發動和縝密部署,并結合各自實踐和工作需求,制訂切實可行的施行方案。
(二)4月底前,為自查自糾階段。各重點排污企業要對照環保司法法律和縣縣政府要求,自行對污染預防設備進行重點排查。重點檢查設備能否無缺,功能能否知足現有排污負荷需求,技能和治理人員能否能純熟操作,規章準則能否健全,能否完成首要污染物不變達標排放;設備有毛病的要盡快完善,保證完成不變達標排放。各鄉鎮人民縣政府、各相關單位要積極參加企業自查工作,協助指導企業完善設備,規范治理,提高運轉治理程度。
(三)5-6月份,為集中檢查階段。各鄉鎮人民縣政府、各相關單位,對照環保司法法律和有關要求,對各重點排污企業污染預防設備運轉治理狀況進行逐一檢查,發現和梳理存在的問題,協助企業分析緣由,拿出處理方法,明確工作規范,制訂詳細辦法,限日整改到位。縣環保局要協助市環保局做好重點污染源的核對工作。
(四)7-8月份,為對照整改階段。各重點排污企業依據環保部分查出的問題和提出的整改要求,采取切實辦法,逐項整改到位,保證設備無缺,治理規范,運轉正常。環保局要全程參加企業整改,具體開展督察督辦,督促企業嚴厲依照規范要求整改到位。
(五)9-10月份,為檢查驗收階段。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各鄉鎮人民縣政府、各相關單位進行專項驗收,看企業能否整改到位。關于未整改到位的,要進一步提高整改要求,施行限日、停產管治,甚至封閉取締;關于曾經整改到位的,合時進行環保后督察,保證不變運轉。
(六)11-12月份,為總結評選階段。各鄉鎮人民縣政府、各相關單位要在具體檢查驗收的基本上,對工作開展狀況進行總結,堅持健全增強污染預防設備運轉治理的長效機制。縣縣政府將組織有關部分,結合環保專項行動、污染減排核對等活動,合時抽查工作開展狀況,并將檢查狀況作為評選根據,對顯示突出的單位和個人賜與傳遞表揚。
四、工作分工
(一)增強法律監察。環保局負責每月對全縣污染預防設備運轉的法律監察工作進行調度,對檢查狀況進行督導、匯總和上報。環保局每月至少要對轄區內的污水處置廠、燃煤電廠脫硫設備運轉狀況和國、省控重點污染源污染預防設備運轉狀況各檢查兩次,現場檢查時要填寫監察申報,記載現場法律檢查狀況,依法提出整改和處置意見。
(二)增強監督性監測。環保局負責轄區內的非省重點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工作,對占轄區內污染負荷80%以上的污染企業,每月監測要不少于一次。還共同市環境監測中心做好對國、省控重點污染源、污水處置廠污染預防設備運轉的監督性監測和主動監測設備的比對。
環保局要依照行業或當地規范、該企業環評批復規則的項目以及綜合排放規范確定每個企業的監測項目,關于重金屬項目以及對環境安全有嚴重隱患的典型特征污染物要增強監測,并依照響應的監測技能規范設置監測點位,采用響應的監測技能。監測后果依照全省統一的軟件進行數據錄入和上報。污染源監測數據包括污染源基本屬性數據、污染源手工監測數據和主動監測設備比對監測數據。
排污單位要在每月初向環保局申報上月首要污染物排放狀況,并供應有關材料;環保局要對排污單位每月申報的首要污染物排放量進行審定,并將審定后果奉告排污單位。
(三)切實發揚污染源主動監控系統的監督效果。環保局要嚴厲依照《省環境主動監控系統建設施行方案的通知》要求,完善監控中心的建設,保證重點污染源主動監控設備與省、市環保部分完成即時聯網運轉。
環保局負責對新調整的重點污染源和需求更新主動監控設備的重點污染源的主動監控設備裝置工作進行督導,保證主動監控設備與省、市環保部分完成不變聯網運轉;負責向社會電力企業設備投運率、運轉效率狀況和污水處置廠實踐處置負荷到達應收水才能、污水處置率狀況。
(四)切實增強對企業治污設備運營治理的指導與服務。環保局要增強對重點企業環保治理人員的技能培訓,常常深化企業詳細協助指導,提高污染管治設備運轉治理程度。
五、保證辦法
1、增強組織指導。為保證“污染預防設備運轉治理年”活動順利開展,并獲得實真切實結果,縣縣政府成立了由縣委常委、副縣長王永華任組長,縣政府辦副主任劉建平、環保局局長王順海任副組長,各鄉鎮人民縣政府、各相關單位負責人成員的污染預防設備運轉治理年指導小組。指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址設在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環保局副局長梁懷庭負責,負責做好活動的協調、調度、考評等工作。各鄉鎮人民縣政府、各相關單位也要成立響應的組織機構,堅持嚴厲的目的責任制,明確任務,細化辦法,落實責任,層層抓好落實。污染預防設備運轉治理年指導小組將按期不按期組織抽查。
2、堅持聯念頭制。各鄉鎮人民縣政府、各相關單位要做好案件移送等互相共同工作,指導小組將按期召開調度會,增強部分間協調聯動,保證活動收到實效。別的,環保局要增強與重點企業間的溝通協調,下大力推行重點污染預防設備市場化運營形式,協助企業不斷提高污染預防設備運轉治理程度。
3、增強督導檢查。指導小組對各鄉鎮人民縣政府、各相關單位工作完成狀況進行日常的監督和檢查,對重點企業、重點項目進行督辦,到期要帳,對目無環保司法法律、嚴厲污染的違法企業要嚴厲打擊,該關的關、該停的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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