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局法治交通構建方案
時間:2022-03-06 09: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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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貫實科學發展觀,深化“法治交通”建設工作,加速推進依法治交歷程,提高我縣交通法治化治理程度,依據市交通運輸局和縣依法治縣工作指導小組的要求,結合交通工作實踐,制訂如下施行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工作準則
(一)指導思想
開展“法治交通”創立,必需堅持以鄧小平實踐和“三個代表”主要思想為指導,深化貫實科學發展觀,依照關于法治交通建設工作的有關精神,圍繞法治交通發展目的,深化交通法管治念,夯實交通法治基本,提高交通法治才能,建設交通法治隊伍,創新交通法治文明,完善交通法治監督,深化推進交通依法行政,具體提高我縣交通法治化程度,為我縣交通又好又快發展供應法治保證。
(二)工作準則
1、堅持交通科學發展觀。堅持發展第一要務,咬定目的不不堅定,改革實踐不懶惰,搶抓時機不折騰,準確處置“好”與“快”的辯證關系,努力完成交通發展“量的打破”和“質的提高”。
2、堅持有利于促進交通發展準則。緊緊圍繞交通發展需求努力營建優越法治情況,提高科學發展才能,堅持用發展的方法處理提高中的問題,為完善交通發展體制機制,促進和諧交通建設供應強有力的司法保證。
3、堅持以人本的準則。在全縣交通系統普遍培養以公道公平為基本價值取向的司法次序,把人民群眾的基本好處作為法治建設的起點和落腳點,尊敬和維護交通干部職工作為“法治交通”創立活動的主體位置。
4、堅持從實踐動身、著眼久遠、立足當前,有重點、有步調,積極穩妥地推進“法治交通”創立活動開展。
二、首要目的
深化開展“法治交通”創立活動,是在交通普法依法管治的基本長進行的一項法治實踐活動,是交通系統貫實科學發展觀的一個有用載體,是一項長期的任務和繼續的進程。結合交通法治建設實踐,此次活動首要圍繞以下目的開展:
(一)堅持一個認識,即依法行政認識。經過創立活動的開展,廣大干部職工依法行政和依法做事認識結實堅持,可以自覺將“研討問題先學法、決定計劃問題遵照法、處理問題根據法、談吐行為符合法”作為基本原則,做到“做事依法、群眾信法、為官學法、行政用法”,保證法律培訓教育面到達100%。
(二)加強一種才能,即交通在朝才能。經過創立活動的開展,我縣交通各級部分尤其是指導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決定計劃才能分明提高,決定計劃機制進一步科學和完善,可以一直掌握交通發展主線,可以妥善處置交通建設發展中各方好處關系,可以準確處置改革、發展、不變的關系,自覺推進交通事業又好又快發展。保證投訴處置率達100%、應訴勝訴率達90%以上。
(三)建好一支隊伍,即交通隊伍。經過創立活動的開展,進一步增強交通隊伍關于司法法律和交通專業常識的培訓與教育,增強獎懲鼓勵機制,嚴厲責任追查,建設一支嚴厲、公平、文明獲得社會承認的交通隊伍,力爭在崗交通行政法律人員100%到達大專以上學歷,法律文書過失率節制在2%以內。
(四)營建一種情況,即優越發展情況。經過創立活動的開展,加大交通法制宣傳力度,構成推進依法管治、創立法治交通的共識,社會主義中心價值觀念家喻戶曉,交通改革與發展獲得新打破,交通發展情況不斷優化,交通優越形象結實堅持。
三、首要辦法
(一)深化交通法管治念創立活動。
要順應科學發展要求,深入了解法治既是科學發展觀的題中應有之義,也是推進科學發展的助推劑。要將科學發展觀的準則、內容和要求貫串到“法”的層面,立足交通實踐,像抓廉政建設一樣抓法治建設,經過舉行交通法制講座,堅持學法準則,加大法制工作保證力度,積極組織參與各類法制活動,不斷普及司法常識,加強司法認識,改變治理觀念,努力將“研討問題先學法,決定計劃問題遵照法,處理問題根據法,談吐行為符合法”作為權衡廣大交通干部職工法制觀念的基本原則,努力構建“做事依法、群眾信法、為官學法、行政用法”的濃厚氣氛,真正把“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查、侵官僚補償”的理念轉化為廣大交通法律人員的自覺行動,努力營建依法治交的優越情況。
(二)深化交通法治才能創立活動。
要認真貫徹國務院《具體推進依法行政施行大綱》,健全指導干部學法用法準則,進一步加強全縣交通各級部分指導干部的憲法認識和法治認識,加強依法行政自覺性,帶頭維護司法威望,支持和維護本部分依法行使權柄,尊敬和維護交通治理各相關參加方的正當權益。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本能機能改變和治理創新,充分應用經濟和司法手段具體實行經濟調理、市場監管、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的本能機能,堅持規范的交通市場次序,切實做到權利與責任掛鉤,權利與好處脫鉤,既不瀆職不作為,又不越權亂作為,努力堅持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用、保證有力的交通治理體制。要完善嚴重決定計劃的規矩和順序,堅持依法決定計劃、科學決定計劃、民主決定計劃,明確決定計劃權限,完善和恪守行政順序,關于嚴重問題要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使交通各項決定計劃堅持在科學民主的基本之上,經得起實踐和社會的查驗。
(三)深化交通法治隊伍創立活動。
按期開展法律人員培訓教育,突出兩個重點,即在培訓重點上要特別增強對新進法律人員的培訓測驗,在學習重點上要突出依法行政和科學發展觀的內容,還繼續抓好各類方式的學歷教育,切實提高法律人員綜合本質。要堅持法律人員信息庫,將交通法律人員培訓教育、年度考評、法律顯示等狀況歸入統一監管,不斷優化法律人員構造。要依照交通文明法律行為規范的要求,統一文書填制花樣,不斷提高辦案質量,保證每一個案件都堅持在現實清晰、證據確鑿、定性精確、處置得當、順序齊備的基本上。堅持完善行政法律人員審核規范,深化開展文明法律規范化達標活動,果斷制止粗獷法律、野蠻法律,關系法律、情面法律等不良行為。要認真落執行政法律責任制和法律責任追查制,堅持責權益相統一的責任追查準則,增強行政法律人員的責恣意識。深化貫實《宜昌市交通行政處分自在裁量權施行規范》,健全相關機制,切實保證《規范》執行到位。要將交通行政法律檢查和交通法律檀卷評查活動作為一項常常性的準則固定下來,每年一個主題,每年一個重點,保證不留死角。
(四)深化交通法治體制創立活動。
適應費改稅后交通部分本能機能改變的要求,依照正當行政、合理行政、順序合理、高效便民、老實守信、權責統一的要求,加速本能機能改變,不斷更新治理理念和治理方法,探究科學合理的治理方法。依照上級各有關部分的要求,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準則改革,清算現有審批事項,增強對行政審批權的監督制約,切實改變縣政府本能機能。執行“一站式”、“兩集中、兩到位”行政服務,堅持健全行政答應統一受理請求、審查、奉告意見等準則。做好權限下放有關工作,精簡審批環節,以充分激起生機,提高工作效率。
(五)深化交通法治文明創立活動。
要充分發揚司法的指導、規范和保證效果,把交通法治文明作為加強凝集力、發明力的主要源泉和提高交通在全縣綜合競爭力的主要要素,把增強法制宣傳教育作為交通法治文明建設的基本性工程,加強法制宣傳手段、擴展法制宣傳陣地、豐厚法制宣傳方式。要著重抓好交通局和各交通行業治理部分干部職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每年集中開展一次較大規劃法制宣傳活動,舉辦一次學法用法常識測驗,開展一次法制宣傳工作專項檢查。制訂科學的法制工作審核系統,執行法制宣傳工作目的治理,將普法依法管治工作與各項營業工作一同審核兌現。堅持學法用法有機結合,妥善依法處置交通建設發展和交通法律中的矛盾糾紛,堅持經過司法手段破解難題、掃除妨礙,為交通發展營建優越情況。要拓展司法服務領域、方法和功能,在做好為交通事業發展服務的還,也要抓好對廣大交通干部職工司法需求的知足,充分運用司法手段維護交通部分和交通干部職工的正當權益。
(六)深化交通法治監督創立活動。
要順應新情勢、新要求,探究行政法律績效評價和獎懲罰法,增強行政法律監督檢查,重點查處該答應的不答應、不應答應的亂答應、答應后不依法實行監管職責以及亂花自在裁量權、違法變相施行行政強迫辦法等。要探究堅持健全構造合理、裝備科學、順序緊密、制約有用的行政監督機制,完善和創新監督檢查準則。不斷創新監督檢查的方法和辦法,將按期檢查與隨機抽查、行業檢查與社會反應、明查與暗訪結合起來,加強監督合力和實效,對存在的問題跟蹤督辦、隨查隨改。增強廉政法制建設,完善監督制約機制,堅持健全教育、準則、監督偏重的懲辦和預防腐敗系統。
四、活動要求
(一)增強指導,完善機制。開展“法治交通”創立活動是一項長期的工作,為增強對這項工作的指導,縣交通局成立以徐圣華局長為組長、孫云洲副局長為副組長、局屬各單位負責人成員的創立活動指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政策法律股。各單位也要嚴密結合本部分實踐,高度注重此項工作,成立指導小組,落實專門科室牽頭抓,制訂施行方案(于2012年4月15日前報局政策法律股立案),將創立活動貫串于全年各項工作之中。
(二)突出重點,穩步推進。各單位要認真總結法治建設的活潑實踐,不斷開辟創新,提出開展創立活動的新思緒,結合實踐,制訂相關配套辦法。還,要抓住重點,找準切入點,提出階段性工作目的與要求,統籌規劃、分段施行、穩妥推進。要注重培養先進典型,總結推行先進經歷。
(三)增強督導,抓好落實。局政策法律股將采取有用辦法,增強對全系統各部分創立活動的部署、指導、督促、檢查,嚴厲執行目的責任治理,堅持健全工作審核評價機制,將法治創立工作考評后果與其他相關工作評優選先有機結合,增強責任獎懲辦法,構成協調互動,切實抓好創立活動各項工作的落實。
(四)增強宣傳,營建氣氛。各單位要加大對創立活動的宣傳力度,向廣大干部職工普遍宣傳創立活動的意義、任務和工作重點,宣傳創立活動中呈現的好經歷好典型,吸引交通從業人員自覺投入到創立活動中來,努力擴展創立活動的群眾基本,為創立活動營建優越的社會和言論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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