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法治單位創建方案

時間:2022-03-06 09: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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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法治單位創建方案

為了深化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落實縣委、縣縣政府《關于開展法治遠安建設的施行意見》精神,經局黨組研討決定,在全局開展"法治單位"創立活動。為使此項活動扎實有用開展,特制訂本施行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實踐和"三個代表"主要思想為指導,具體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弘揚法治精神,普及司法常識,共建和諧社會"為主題,大力開展"法治單位"創立活動,教育廣大財務干部自覺學司法、講權益、課本務、講責任,進一步加強財務干部的憲法和司法認識,權益與任務、責任相統一的依法理財認識和能力,把法治的理念貫串于各項財務工作,堅持權責明確、法律規范、監督有用、保證有力的財務法律體制,促進財務法律行為法治化、規范化、順序化,使財務各項工作正當合規,為施行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法財務,構建和諧社會和具體推進財務法治化歷程奠基堅實的基本。

二、目的要求

此次活動首要圍繞"五個一"的目的開展:

堅持一種依法行政認識。經過創立活動的開展,廣大干部職工依法行政和依法做事認識結實堅持,可以自覺將"研討問題先學法、決定計劃問題遵照法、處理問題根據法、談吐行為符合法"作為基本原則,做到"做事依法、群眾信法、為官學法、行政用法"。

加強一種財務在朝能力。經過創立活動的開展,全體財務部分干部職工依法行政、依法決定計劃能力分明提高,決定計劃機制進一步科學和完善,可以準確處置改革、發展、不變的關系,自覺推進財務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健全一個財務法制系統。經過創立活動的開展,進一步加大各項準則、方法的立、改、廢力度,構成與國家司法法律配套的、具有當地特征的、表現科學發展觀的、涵蓋財務治理全行業的法制系統,完成財務治理的有法可依。

建好一支財務法律隊伍。經過創立活動的開展,進一步增強法律隊伍培訓與教育,建設一支嚴厲法律、公平法律、文明法律獲得社會承認的財務法律隊伍,為依法治財供應組織保證。

營建一種優越發展環境。經過創立活動的開展,加大財務法制宣傳力度,構成推進依法管治、創立法治財務的共識,社會主義中心價值觀念家喻戶曉,財務改革與發展獲得新打破,財務發展環境不斷優化,財務優越形象結實堅持。

真正把"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查、"的理念轉化為廣大財務法律人員的自覺行動,努力營建依法治財的優越環境。

三、工作步和諧總體安排

開展法治財務創立活動,是一項戰略性、全局性、長期性任務,在工作中該當做到扎實有用、積極穩妥、按部就班。當前及今后一個期間,我局依照以下工作步和諧總體安排有序推進施行:

(一)成立機構。由局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局黨組副書記、黨構成員、為副組長,各股室及二級單位負責人成員的縣財務局法治財務創立工作指導小組,指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法律稅政股,日常工作由法律稅政股負責)。

(二)制訂方案。制訂宣傳發起及組織施行方案,研討貫徹辦法,召開相關大會進行宣傳發起,具體啟動本部分的法治創立活動。

(三)組織施行。縣財務局法治財務創立工作在縣委、縣縣政府的統一指導下,由縣財務局法治財務創立工作指導小組詳細組織施行。指導小組辦公室要認真實行職責,做好詳細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工作。

(四)具體深化。2011-2015年時期,結合"六五"普法規劃和"十二五"時期依法治縣規劃的制訂和施行,具體深化全縣法治財務創立活動。

四、基本要求

開展法治財務創立活動,依照突出"三個堅持"的基本要求,嚴厲規范,按部就班,務務實效。

(一)堅持依法行政。

1.切實改變財務本能機能,結實堅持依法行政觀念,做到正當行政、合理行政、順序合理、高效便民、老實守信、權責統一。

2.制訂規范性文件符合法定權限和順序,并依法報送審查和立案,不與司法、法律、規章相沖突。

3.具體落執行政法律責任制,行政法律評斷審核制和行政法律差錯責任追查制,依法界定法律職責,嚴厲規范法律順序,具體落實法律責任。

4.進一步完善行政法律公示制、奉告制,政務公開完成準則化、規范化,大眾查詢便利快捷。

(二)堅持廉政從政。

1.健全依法決定計劃、科學決定計劃、民主決定計劃機制,有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與人民群眾好處親密相關的嚴重事項經過黨組議定。

2.推進黨務公開,堅持健全黨內狀況通報準則、狀況反映準則、嚴重決定計劃尋求意見準則、決定計劃掉誤責任追查準則。

3.健全在朝權利監督機制,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三)堅持學法用法。

1.普法長效機制基本堅持,民主法管治念家喻戶曉,財務干部、職工的司法認識獲得增強,司法本質不斷提高,養成遵紀守法、依法做事的優越習氣。

2.落實國家公事員學法培訓準則,把司法常識和法律能力列為審核任用干部的主要前提。

3.積極開展"司法六進"(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活動。

五、首要辦法

(一)堅持約束機制,規范理財行為和順序

1、健全財務決定計劃機制。對嚴重的支出項目進行評審。施行決定計劃跟蹤反應和責任追查準則,增強對決定計劃活動的監督,依照"誰決定計劃、誰負責"的準則,完成決定計劃權和決定計劃責任相統一。

2、完善預算治理準則。堅持科學的預算編制規程,做到預算編制有章可循。做到預算編制通明,預算編制后果向社會公開。

(二)增強財務監督,具體落執行政法律責任制

1、增強財務監督約束。堅持事前審核、事中監控與過后檢查相結合,日常監督與專項檢查相結合的監督機制,使監督工作準則化、常常化、規范化。果斷改正和查處財務違法違紀行為。

2、自覺承受人大、政協和社會監督。拓寬社會監督渠道。堅持健全投訴、揭發準則,增強對縣政府理財的社會監督。

3、堅持健全財務法律準則。具體落實財務法律責任制,完善財務部分法律人員持證上崗準則,財務法律文書審核準則、財務法律檀卷評查準則、財務法律評斷審核準則、財務行政處分聽證準則、財務法律錯案責任追查準則。

(三)執行差錯責任追查,堅持懲戒機制

1、堅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財,各項活動要在法定權柄范圍內開展,財務法律主體資歷必需經司法、法律受權或許財務部分的正當托付。依據法律根據、法律范圍、法律權限和法律職責,進行法律,完成法律主體正當化、法律權限法定化、法律責任明確化、法律順序規范化。

2、嚴厲恪守《財務違法行為處分處置條例》等司法、法律,完善各項配套準則,堅持健全財務法律績效評價、獎懲準則,堅持懲戒機制。

3、堅持差錯追查準則,完成理財行為的權責統一。區別分歧狀況對因主觀成心或過掉而違背司法、法律的行為,堅持有錯必究、處分到位、懲教結合的準則,施行責任追查,完善處置違法事情與追查責任人相結合的準則。

(四)堅持學習和培訓準則,提高依法行政的觀念和能力

1、指導干部要帶頭學習和把握憲法、司法和法律,局黨組司法學習每年不少于2次,要把司法常識培訓歸入干部實踐培訓總體方案,按期或不按期的組織依法行政常識培訓。

2、緊緊圍繞通用司法常識以及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專門司法常識,采取自學與集中培訓相結合的方法,充分應用現代化信息手段,按每年不少于40學時對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進行依法行政的學習和培訓。

(五)增強財務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做好財務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依照普法及依法管治規劃組織各項財務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每年在全局財務干部職工至少組織一次財務司法常識測驗。經過各類媒體和其他活潑有用的法制宣傳教育方式,加大宣傳力度,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全體結果,加強大眾對財務部分依法理財的了解和支持,積極營建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的優越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