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機構能源消耗總計方案

時間:2022-03-07 05: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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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機構能源消耗總計方案

為規范我區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工作,明確各公共機構開展能耗統計工作的職責、任務以及工作要求,根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州市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實施方案〉的通知》(政辦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訂如下方案。

一、充分認識開展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工作的重要性

建立科學、完整、統一的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體系,做好公共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工作,是促進全區公共機構加強能源使用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重要基礎。各單位、各部門要從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全區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工作的重要性,全面扎實有效推進我區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工作順利實施。

二、能耗統計責任分工

(一)區直機關事務管理科負責組織我區各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信息統計工作,匯總、上報統計數據、編制統計工作報告,并負責制定我區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實施方案。

(二)區屬各公共機構負責本單位、本系統所屬公共機構的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工作。

1.在區政府機關大樓辦公的各單位能耗數據由區直機關事務管理科統一采集、匯總,各單位將本單位公用車用油數據匯總報區直機關事務管理科。

2.在區政府中街子辦公樓辦公的各單位能耗數據由大樓物業管理公司配合區直機關事務管理科統一采集、匯總,各單位將本單位公用車用油數據匯總報區直機關事務管理科。

3.各街道和教育、衛生、文化、農林等有二級所屬機構的部門匯總其下屬單位自行填寫的基本表后,匯總形成《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部門匯總情況》報區直機關事務管理科。

4.所有單獨辦公沒有所屬機構的一級部門填寫基礎表后直接報送區直機關事務管理科。

三、統計報表的填報主體

(一)基礎表及臺帳

基礎表包括《公共機構基本信息》和《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狀況》,由各公共機構填寫、上報。沒有所屬機構的一級部門填寫基礎表后直接報送區直機關事務管理科;有二級所屬機構的部門匯總其下屬單位自行填寫的基本表后,匯總形成《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部門匯總情況》報區直機關事務管理科。

《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信息統計臺帳》是各公共機構分類匯集、整理和積累能源資源消耗原始信息的賬冊,是填報能源資源統計表的依據。各公共機構必須逐月填寫。

(二)綜合表

包括《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部門匯總情況》、《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行政區域匯總情況》、《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分類匯總情況》。其中,《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部門匯總情況》供有二級所屬單位的公共機構使用;《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行政區域匯總情況》、《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分類匯總情況》供區屬各公共機構使用,匯總本單位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數據,報送區直機關事務管理科。

四、統計數據采集方法

(一)公共機構基本信息采集

區直機關事務管理科會同統計、編辦等部門全面統計、整理我區公共機構的數量,各公共機構在填報統計數據時須如實填寫建筑面積、用能人數等其他信息。其中,用能人數指單位全部用能人員。如:學校用能人數含全體教職工、學生和學校臨時工;醫院含醫院醫生、護士、行政人員、住院病人數以及醫院臨時工。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公安、民政等有二級所屬機構的部門一定要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和代碼》(GB/T4754-2002)要求,將所屬單位全部列入“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系統”,不得不報、漏報下屬單位。

(二)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數據采集

各公共機構必須建立規范的能源資源統計臺帳,嚴格實行能耗分戶、分類、分項計量,為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能源審計和能耗管理提供服務。分戶是指按用能單位計量;分量是指按用能種類計量;分項是指按能耗用途計量。

1.電耗數據

電耗數據采集由兩種方式:一是從電力供應部門獲取數據;二是逐戶調查各用戶和公用電耗,然后累加獲得總電耗。

2.水耗數據

水耗數據采集分兩部分:從自來水供應部門獲取數據或逐戶采取調查各用戶和公用水耗,然后累計獲得整個單位的水耗。應優先選用易獲取數據的方式。

3.煤耗數據

采取逐戶調查各用戶煤消耗量,然后累加獲得煤耗總量。

4.天然氣、液化石油氣、人工煤氣能耗數據

一是對天然氣和集中管道供應的液化石油氣、人工煤氣能耗數據由燃氣公司提供能耗數據或采取諸戶調查各用戶能耗,應優先選用易獲取數據的方式;二是對分戶購買的灌裝氣采取逐戶調查各用戶能耗,然后累加獲得消耗總量。

5.集中供熱耗熱量數據

已安裝熱量計量裝置的,通過對計量表讀數獲取數據,未安裝的不需填寫。

6.公共用油數據

逐車調查單車油消耗量,累加獲得油耗總量。

7.公共機構合署辦公區的能源資源消耗數據

已安裝能源資源消耗分戶計量裝置的,由各公共機構分戶采集、填表。未安裝能源資源消耗分戶計量裝置或分戶不徹底的,應在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部門的協助下,參考用能人數、建筑面積、用能設備等因素,對能源資源消耗量進行合理分攤,分別填報。

五、統計數據填寫、審核

各公共機構應指定專人(統計員)負責能源資源消耗數據的采集、報表的填寫和按時報送。統計員應當具備與統計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各公共機構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能源資源消耗統計數據進行嚴格審核,確保上報的能源品種、計量單位、換算方式等內容符合統計規定,確定無誤后,加蓋單位公章后報送。區直機關事務管理科對各公共機構上報的統計數據進行復核,并定期抽查,確保上報的能源資源種類、計量單位、消耗量及費用等內容符合本制度規定。

六、數據分析

各公共機構應每半年(每季度)結合本單位、本系統建筑面積、用能人數、用能設備運行情況等,對電、水、氣、油、煤等能源資源消耗狀況進行分析評價。

區直機關事務管理科會同統計部門應定期對我區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狀況進行分析,形成《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分析報告》。

《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分析報告》主要內容包括:公共機構建筑面積、用能人數、主要用能設備變化情況,主要能源資源消耗指標的變化趨勢,人均能源資源消耗、單位建筑面積能源資源消耗、公車能耗和能源資源消耗總量同比分析,教科文衛體等同類公共機構比較分析,以及各項能源資源消耗水平降低(升高)原因分析,下一步擬采取的主要措施等。

七、報送周期與時限要求

(一)各公共機構每月須填寫基礎表和臺帳,每季度向區直機關事務管理科報送季報表。區直機關事務管理科每半年匯總填寫《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行政區域匯總情況》和《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分類匯總情況》,同數據分析報告于同年6月30日前報送市政府辦公廳,下半年統計匯總數據、全年匯總數據和全年數據分析報告于次年1月30日前報送市政府辦公廳。

(二)各公共機構要嚴格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和代碼》()要求將其所有公共機構列入“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系統”中,不得漏報、少報。有所屬二級機構的應匯總填報。如:教育系統除包括局機關外,還包括各街道范圍內所有的中小學、村小學以及公立幼兒園等;衛生系統除外包括局機關外,還包括區屬醫院、防疫中心、各街道社區衛生服務站等。

八、數據安全管理

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數據通報和公示應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未經批準,任何人、任何部門不得擅自公開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