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委春季疫病防控指導方案
時間:2022-03-20 04: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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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貫徹落實省、市春季動物疫病防控工作會議精神,堅持“加強領導、密切配合,依靠科學、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斷處置”方針,以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豬瘟和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等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為重點,強化措施,狠抓落實,確保全縣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目標的實現,保障我鎮畜牧業穩定健康發展。
一、工作目標
(一)總目標:各村要統一思想、加強領導,正視形式、落實責任,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全面實施2012年春冬季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大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力度,規范養殖場(戶)動物防疫條件,切實消除疫情隱患,力爭做到“內疫不發生,外疫不傳入”,努力確保不發生區域性重大動物疫情,努力確保不發生動物源性產品質量安全事件,鞏固我鎮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成果,確保動物產品衛生安全。
1.免疫目標。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牲畜口蹄疫、豬瘟、布病、新城疫等動物疫病應免畜禽免疫密度達到100%,免疫抗體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免疫證持有率、防疫檔案建檔率、牲畜耳標佩戴率達到100%。
2.檢疫監督目標。產地檢疫、屠宰檢疫均達到100%,檢疫合格出證、病害動物及產品無害化處理達到100%,有關場所動物防疫條件審核率和合格發證率均達到100%。
(二)時間安排
2月25日—2月29日,宣傳培訓階段;
3月1日—4月20日,集中免疫階段;
4月21日—4月30日,免疫抗體監測階段;
5月1日—5月31日,檢查驗收階段。
二、工作任務
(一)宣傳培訓工作。各防檢分站要對轄區內的村干部、村級防疫員和養殖場(小區)負責人進行一次全面培訓,培訓內容為動物防疫法律法規和政策,免疫接種、衛生消毒、監測采樣、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等技術知識,以提高基層防疫人員的法律素質和專業素質。
(二)集中免疫。規模飼養場(小區):按照免疫程序進行免疫;散養畜禽:要強力推進集中免疫與每月最后一周補免相結合,對新購進和新生畜禽要及時補免。免疫畜禽及時佩戴耳標,建立免疫檔案。
(三)檢疫監督。一是進一步強化動物的產地檢疫,從源頭上控制動物疫病。嚴格按規程進行檢疫,嚴格執行查驗畜禽標識出具檢疫證明制度。二是進一步強化動物產品的檢疫,實現全過程監管。嚴格實行檢疫責任制,對檢出的病害動物、動物產品要嚴格按照“四不準一處理”的規定進行無害處理(四不準一處理:對病死畜禽不準宰殺、不準食用、不準出售、不準轉運,按要求進行無害化處理)。
三是加強動物飼養場防疫條件的審查監督。經審查合格的發放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不合格的,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限期整改。正確處理動物飼養場防疫條件審查發證管理與生產發展關系,要將奶站所在奶牛養殖廠(小區)作為當前工作重點,對尚未達到規定動物防疫條件的,要加強指導,提出具體整改意見,幫助、監督企業限期整改。
(四)規范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及養殖行為。各村要嚴厲打擊各種生產、加工、銷售病死動物、動物產品的違法行為。強化養殖場封閉管理,加強綜合防控工作,建立和完善病死畜禽和糞污的處理制度,提高養殖場和小區防控疫病的能力。
(五)督導檢查。鎮在秋季動物集中防疫期間將不定期對各村防疫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檢查部合格的扣減相應的動物防疫經費,同時要求其限期整改。
(六)獸藥管理。一是開展獸藥管理行動,各村防疫員要嚴把生物制品供應、使用關,按照要求儲藏和發放疫苗。堅決杜絕將過期失效疫苗供應給養殖戶。二是實施畜禽養殖場(小區)獸藥使用監管行動,加強獸藥法規宣傳和獸藥知識培訓,指導養殖場科學使用獸藥,開展獸藥殘留檢測。控制獸藥殘留,建立承諾制度,確保畜禽產品質量安全。
三、保證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村要增強做好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按照“村委對防疫工作負總責,村主要負責人是動物防疫工作第一責任人,防疫員是主要負責人”的要求,完善防控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二)健全隊伍,提高素質。對村級協調員開展防控技術的培訓,盡快提高人員素質,切實發揮作用。
(三)經費到位,保障急需。各村要完善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儲備足夠的消毒藥械、防疫設備等相關物資,建立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預備隊,開展應急預備隊人員的培訓和演練工作,為有效控制重大動物疫情和人畜共患病發生做好準備。
(四)積極宣傳,形成群防群控局面。各村要做好動物防疫宣傳教育工作,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積極向社會各階層宣傳動物防疫法律法規,引導廣大群眾、養殖場(戶)和經紀人自覺履行法定義務,遵守和維護動物防疫法律法規,逐步建立起上下聯動、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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